黎智英李柱铭等七人被定罪 民主派庭外抗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01日讯】4月1日,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7人被定罪。民主派团体在法庭外抗议声援,“反对政治检控”。不少香港市民进入庭内听审,给7人打气。

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和梁耀忠等9人,被指控在2019年8月18日参与、组织在维园发起“流水式集会”。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被定罪。(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4月1日,香港西九龙法院宣判,除区诺轩和梁耀忠外,其余7人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罪名成立。

7人均不认罪,法官宣判押后至4月16日。梁耀忠早前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区诺轩则承认了两项罪名。

当天,不少民主团体在法庭外抗议声援,高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反对政治检控、抗议政治打压”等口号。不少香港市民为了进入庭内听审,凌晨开始就在法庭外排队等候。

据港媒报导,黎智英在法庭上表现平静,休庭后还对旁听的民众高举双手致意。民众则纷纷为黎智英打气:“黎生加油!”、“肥佬加油!”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大律师吴霭仪首次以被告身份受审,一旦罪成,他们将面临每条控罪最高5年监禁。

香港“立场新闻”报导说,这项裁决结果对香港市民未来行使集会自由的权利将有重大影响,同时对其他同类案件,例如去年六四26人被控未经批准集结案,也可能形成示范作用。

代表吴霭仪的大律师陈志刚在结案陈词中指出,和平的未经批准集结罪,与牵涉暴力元素的非法集结罪,最高刑罚同样为5年监禁,是苛刻、不合理及不合比例地限制集会自由。

泛民人士在开庭前就表示,当初的集会是和平、理性,非暴力,谴责港府是在秋后算账。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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