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3月10日讯】中共中纪委日前点名,自中共十八大以来,纪检系统已落马的10大“内鬼”,称他们为“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并表示对这些“害群之马”的惩治,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必须形成高压警示震慑。
2021年第5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了学习习近平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文章。文中提到了10名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查处的十大“内鬼”。
他们分别是: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中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中纪委第11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刘建营;中纪委第6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中纪委第8纪检监察室原处长原屹峰。
中纪委第9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明玉清;中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邱大明;黑龙江哈尔滨市委原副书记、纪委原书记姜国文。
魏健是中共十八大之后,中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官员。据中纪委披露,魏健在中纪委机关多个岗位担任过领导职务,参与查办过薄熙来案、戴春宁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向魏健输送钱财最多的一名老板是四川商人宋志远,金额达到上千万元。最终,魏健因受贿罪获刑15年。法院审理查明,魏健敛财数额高达5415万(人民币,下同)。
姜国文是2019年9月被查的“老虎”。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黑龙江省纪委常委,落马时他的身份是哈尔滨市政协主席。
杨锡怀曾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纪委常委,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等。2018年12月,杨锡怀被查。
邱大明曾任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等。2018年9月,邱大明被查。2019年11月, 邱大明获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他敛财数额高达3594万余元。
曹立新是2017年1月获刑的,刑期15年。法院审理查明,曹立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26万元。
刘建营也曾参与查办薄熙来案、白恩培案多起大案要案,曾因表现突出而立功受奖。就在他被审查的同一天,他担任调查组组长查处的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袁卫华曾经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纪委机关工作,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
据中纪委披露,2014年到2015年,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就主动地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黄兴国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都一一奉告。
原屹峰曾参与查办万庆良、朱明国等案件,他与一些老板存在不正当交往、利用职务牟利的情形,一直心存侥幸。
2016年7月,中纪委机关党委对原屹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屹峰收受财物240.8万元;同时还发现他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其他问题线索。
明玉清是中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中纪委在对明玉清的审查中发现,有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上门到其家里吃饭送礼。
张化为是2019年5月获刑的,他曾任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在岗位上敛财3284.93万余元。
近万名纪检系统内鬼被处理处分
前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多次提到纪检系统中有“内鬼”。2016年底,他在江苏召开的纪委书记会议上披露,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处理2100余人。
他们有的通风报信,通过“泄露案情秘密”来换取利益,有的充当政商掮客,有的通过给地方政要打招呼获得工程项目或为他人谋官职等等,无奇不有。
港媒2017年披露,全国纪检系统压下的不回复举报材料已超过500万份,“一百年也处理不清”。
已经去世的“汉语拼音之父”周有光曾公开批,只要中国一天离不开共产主义,中国的前途就无法摆脱黑暗。
对于中共的反腐“打虎”运动,周有光说:“贪官当然要抓,但抓了贪官不等于政府就好了,问题在于专制,不是贪官。专制下必然有贪官,民主制度下贪官少,因为人民可以讲话,你做坏事我下次不选举你,专制就不行!”
(记者李芸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