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赵正永等高官的下场印证善恶必报的天理

——从陕西省遭恶报的案例看做恶者的可悲下场

据明慧网近日报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一场前所未有、邪恶至极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了中共人员的长期迫害。迫害者遭恶报的可怕结果也在陆续呈现,印证着“善恶必报”的天理。

在此仅举陕西省近两年遭恶报的数名中共高官的案例:

案例1: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中院宣判: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因受贿7.17亿元人民币,被判处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赵正永在陕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十五年,一直主导省“610办公室”和公检法系统迫害法轮功,致使全省至少1142人次被绑架、296人次被非法劳教、220人被非法逮捕、209人被非法判刑、353人次被非法洗脑、325人次被非法抄家、51人被迫害致死,近百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罪恶累累,堪称陕西迫害法轮功的首恶。
在陕西,赵正永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首批并多次被海外列入追查名单的中共官员之一。

案例2:2020年9月15日,中共陕西省前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宣判,陈国强被判有期徒刑13年。
2020年1月4日,赵正永与陈国强同日被宣布立案审查调查。1月8日,两人同日被逮捕。据报导,赵正永在任内的诸多决策执行,特别是对法轮功的迫害,陈国强都脱不了干系。

案例3: 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海外明慧网、大纪元报导,钱引安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长安区、雁塔区、西安市、宝鸡市,都是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例如:2013年12月至2017年5月,在钱引安任宝鸡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宝鸡市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78人被绑架,22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48人被非法抄家,宝鸡市铁路技术学院法轮功学员张会兰被迫害致死。钱引安的被判刑,是迫害法轮功者应得的天理惩罚。

案例4:陕西省政法委原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新成,2018年7月2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8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吴新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已退缴的赃款3410万元及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位的赃款将继续追缴。
在陕西官场浸淫多年的吴新成,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在省政法委和“610”任职期间,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大开杀戒。据不完全统计,吴新成在2009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四年期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226人被绑架、49人被非法劳教、4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7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74人被非法抄家、10人被迫害致死。

案例5:原陕西省咸阳市政法委书记郭中秋遭恶报获刑11年。从1999年7.20开始,郭中秋紧跟江泽民及其在陕西的代理人赵正永,在咸阳市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01年晋升为咸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在他的指使下,咸阳市各区县公安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罚款、拘留、劳教、恐吓、跟踪,电话监听,敲诈钱财,逼迫写保证书等各种迫害,肆无忌惮。由于郭迫害手段残忍、迫害政绩突出,被晋升为咸阳市委常委、咸阳市政法委书记,凌驾于咸阳市公检法司之上,统领公检法司,对咸阳法轮功学员迫害更加疯狂。
从1999年7.20至2011年底,在郭中秋直接策划、指挥下,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43人(192人次)被绑架,71人次被非法劳教,7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66人被非法抄家。
郭中秋在2008年以“奥运”为借口,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咸阳市法轮功学员有39人被绑架,14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6人被非法抄家,咸阳市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案例6:陕西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被逮捕和起诉。李志强在担任铜川市耀州区区长、区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及其在陕西的代理人赵正永迫害法轮功,这是他遭报的根本原因。

案例7: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雷雨被“双开”后逮捕。雷雨在商洛市公安局任主要职务近8年,是该市公安系统在他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案例8: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被逮捕并开庭审判。冯振东从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历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他不仅组织、策划了对法轮功的污蔑、诋毁宣传,毒害民众;而且指挥了延安市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其是对参与起诉江泽民(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报复。

以上是明慧网报导的16个案例中的8个案例,这些人虽然都是以贪污受贿等原因被判刑处罚,实质上他们的主要罪恶是迫害法轮功,犯下了迫害修佛人的大罪,受到了上天的惩罚。陕西省赵正永等人的可悲下场为所有中共官员提供了一个警示,或者是敲响了一记警钟:作恶多端必遭报应,苍天在上,谁能躲的过呢?

奉劝那些至今仍在参与迫害的人们,立即停止迫害,悔过自新。俗话说为人莫作亏心事,不怕半夜鬼叫门,神目如电,上天在记录着人的一举一动,陕西省赵正永等人的可悲下场就是一个例证!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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