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6日讯】二零零三年,两个女儿被枉判重刑,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后,辽宁省大石桥市七十多岁的佟书萍和丈夫伏承勇带着伏艳的三岁女儿艰难度日,并月月奔走在大石桥和女子监狱之间。二零零八年,老伴伏承勇在沉重压力下含冤离世,把沉重的担子留给了佟书萍;三个月后,其三女婿又丢下身有残疾的妻子和只有两岁的孩子突然离世。
为给被枉判十三年的女儿伏艳申冤,佟书萍老人二零零九年申诉到营口市中级法院,后被无理驳回。二零一零年九月,佟书萍请北京律师为女儿伏艳申诉到营口市中级法院,遭到重重刁难,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中共法院无理驳回伏艳的申诉案,一个星期后,心力交瘁的佟书萍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九岁。
女儿伏艳,在北京经商,二零零一年八月在北京的家中被中共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二零零三年法轮功学员李艳华被迫害致死在明慧网曝光,二月十七日,大石桥警察绑架了当地六位法轮功学员,并将已被非法劳教的伏艳转关到看守所,再非法判刑八年。伏艳在看守所被迫害出心脏病症、高血压症,从在医院走脱,两个月后被绑架,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大石桥市法院追到监狱,非法对伏艳加刑五年半。
伏艳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痛苦中度过了十三年半监狱生涯的我回到社会时,已由一个三十岁不到的青年,被迫害成满头花白头发的中年人,可谓家破人亡:父母分别于二零零八年和二零一一年双双去世,丈夫和我离婚后另娶;我没有房住;没有工作,只有一个需要扶养的孩子。”
另一个女儿伏英,就读于辽宁文学院,在北京大学西语系和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班进修,先后就职于鞍山市煤气公司宣传部、北京晓庆影视公司、北京电视台、跨世纪人才杂志社,个人专著有:诗集《静女》,与人合作的作品有《享受悲怆》。二零零一年七月,才三十岁出头的伏英在北京被警察绑架,被北京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被折磨的面目皆非,头发花白。
一、修心向善 绝处逢生
佟书萍老人,原患有脑血栓前兆、糖尿病、骨质增生、冠心病、高血压、高血脂、结肠炎、隐性甲肝等十余种疾病,走道都打晃,每天是一把一把地吃药,并不见好转;一九九八年八月,佟书萍在北京探亲时,幸遇法轮功,开始走上了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修炼路,两个月时间里,一下变得走路生风,精神抖擞,扔了所有的药瓶子。
女儿伏强,十五岁患了全身瘫痪,后来虽然能走路,可是又患上了心肌炎、妇科病、怕冷(三伏天穿棉袄)、怕风(一年四季不让开窗开门)、怕声音(在她身边小心翼翼,生怕弄出动静吓着她)等怪病;二十多年不停的吃药打针。一九九九年一月,她也走进了大法修炼中来,很快她的所有病症一扫而光,再也不用打针吃药了。而且还能穿裙子上街,恢复她原来想都不敢想的正常生活。后来,在她四十三岁时,又生了个闺女。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女儿伏艳患了产后风,很痛苦,看到妈妈修炼法轮大法后的变化,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炼炼功,没想到,很快腰疼、哈不下腰等产后风后遗症症状很快消失。
女儿伏英说:“事实让人不得不信服。而对于我自己能够走上修炼之路,应该说是偶然中的必然。”
那时候,伏英居住在北京的北大附近,每天晚上下了班,就到北大校园里去看书,而她看书的地方就是一个法轮功的炼功点。有一天她坐在木椅子上看书,两个坐在她身边的陌生男人忽然对伏英说:“每个礼拜六、礼拜天这儿义务教功,你来学吧!” 伏英什么都没想的就回答他们说:“好啊!”
伏英说:“第二天我真的去了,和大家一起比比划划的炼起来,你还别说,真是有感觉呢,就感觉那些动作是人与天沟通的语言呢。从那以后就炼起了法轮功,那是我最幸福的一段时光,那是在一九九九年的大年三十,从我在一位同修家看到了师父的讲法录像之后,到一九九九年七月被非法取缔,才短短的半年时光。那时候也是刚刚得法的妹妹对我说:我们能够修炼大法,真是太幸运了。”
的确,那时候像伏英一样幸运的人很多,就是在北大的炼功点上,有北大的教授、北大的学生、北大的员工、还有周围的老百姓,北大当时校园里已经有两个炼功点了,离北大一墙之隔的圆明园正门、圆明园园里各有两个炼功点;离北大不远的清华大学更是不得了,当时清华炼法轮功的竟有数百之众,校园里遍布九个炼功点。
伏英写了一首小诗《向善的故事》:
原来可以这样的描画心灵
请来一些芬芳的文字做画笔
请来一些如水的美德做嘉宾
用心的把那些仇怨擦去
把那些烦恼擦去
把那些痛苦、悲伤、恶毒、妒嫉……
把所有消极负面的乌云
一笔一笔的擦去
每一天,都努力的画下自己心灵的足迹
不要说你没有
因为你一定希望再次出现的时候
会更美好一些
其实每一次都会这样
因为我们的心生来就这样的善良
原来可以这样的描画自己
请来一些善意的文字做彩笔
去掉一些虚假的形容词
努力的挽留住所有美德的客人
住进自己心灵的天空
让他们成为自己心灵的主宰
尽全力删除自身一些邪恶的因素
其实我们本来就这般美好
只是在后天成长的什么时候
放纵心底的黑暗──自私
用来抹黑自己
为自己换来所谓的“好处”──利益
原来可以这样的描画人生
请来一些纯真的文字做彩笔
在自己的心上画下所有的美德
让他们永住自己心灵
……
二、一家五口同时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一场前所未有的迫害开始了,这些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炼功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迫害。
当时,伏强上书国家领导人,说明自己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因此被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被保外就医。二零零二年又被绑架到营口市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半个月。
伏英也遭到各种迫害,她曾因为法轮功上访而被鞍山市立山分局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在非法拘留期间被鞍山市煤气公司无理开除;二零零零年,伏英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再次被鞍山市铁东区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对炉山派出所勒索罚款五千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伏英在北京亚运村居住地被北京朝阳分局警察绑架。伏英说:“因为我在一个朋友家玩,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没有回家,半夜十二点,警察从天窗子爬进朋友家来,绑架了我和另外几个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中国申办奥运成功,就在那个凌晨,我们又被绑架了。”
那个晚上,人们都到天安门广场去狂欢,而伏英等法轮功学员却被警察送进了北京市朝阳看守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关押了六个月。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非法超期六个月之后,伏英被劫持到了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的“转化”基地。
伏英说:“在那里,我被警察逼迫十天十夜没有睡觉,要我承认在朋友处和别的法轮功学员一起做资料和上明慧网,否则就继续不让我睡觉,在绝望中,我以为他们不会放我回家了。就在被绑架六个月之后,担当了自己没有做的事,然后将我非法批捕……”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北京,伏艳和丈夫张崇华正在筹备开公司。辽宁省大石桥市钢都派出所片警齐世国伙同北京国家安全局的警察,在大街上将伏艳绑架,绑架时十几个警察围着她打。在北京某看守所(伏艳被绑架时头被蒙住,所以不知道是什么看守所,那里的被关押人说,是国家安全局看守所)住了一宿,在那里曾经有七、八个男警察围着打伏艳,并在伏艳的人中穴部位打一种不知名的药物。两个警察反剪着伏艳的双臂,一个警察抓着她的头发,强行照相。
当时伏艳说:“你们这种做法,只有日本人对中国人才能做出来,没想到你们对自己国家的人也能做出来。”警察们发出佞笑。临出门时一个警察用黑布袋罩着伏艳的头,使劲打她的脸,伏艳的嘴里被打得全都是血。在那个看守所只住了一宿,就扣了伏艳二百五十元钱,说是扣被褥钱,可是她连被褥都没看到。钢都的片警说:“伏艳啊,你昨天晚上住哪了啊,怎么比住宾馆还贵?”
第二天,伏艳被大石桥市钢都派出所的警察从北京带回,因害怕她不配合“交代”,同时从家中绑架了她的母亲佟书萍(近七十岁)和伏艳的丈夫张崇华,把他们送进大石桥看守所关押数月。家中只留下了年仅三岁的女儿和快七十岁的婆婆。还对租给伏艳房子的房东罚款,因此房东没收了伏艳所有的家产。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七日,因法轮功学员李艳华被迫害致死一事,伏艳被他们认定“到鞍山在互联网上发布”“李艳华被警察打死”的消息,因此被非法劳教三年。当时,法轮功学员路国赞、李英、刘方旭,也因涉及李艳华被迫害致死真相,同时被非法劳教。
伏艳说:“此间,我的另两位姐姐伏英、伏强也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同时遭到迫害关押,分别关押在北京朝阳看守所、大石桥拘留所。一家五口同时被关押,这对我年近七十岁的父亲是怎么样的打击!对我们的迫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是造成他最后身患癌症的重要原因。”
二零零一年,三个女儿伏强、伏英、伏艳被绑架关押迫害,作为母亲的佟书萍一度病倒住院。
三、伏艳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半
二零零一年十月,伏艳被送到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奴役,并强制洗脑,强行让她听污蔑法轮功的转化内容、不让睡觉,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期间,伏艳因不配合而绝食,十几个人每天按着她灌食、输液,灌食时食管插进去,特别痛苦,拔出来上面全是鲜血。每天一次,十几天下来,还收了伏艳七百多元的灌食手续费、药费。
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晚上,马三家教养院三大队五小队的法轮功学员都在做手工活,警察邱大队长走了进来,坐下来一起看电视,《焦点访谈》开始了,原来这期演的是掩盖李艳华被迫害致死的内容,里面还出现了伏艳的两个静止的画面,可是从来没人采访过她,估计是从监控中偷偷的取了她的两个镜头。此次《焦点访谈》的内容,除了人物是真的之外,其它内容完全是违背事实的。就这样杜撰出来的“新闻”,居然能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大面积转载,这也是国家的悲哀、中国社会的耻辱!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四日,大石桥公安局非法把伏艳从马三家教养院批捕带回,送入大石桥看守所关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以李艳华一事上网,在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判伏艳八年徒刑(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辽宁省大石桥市法院(2003)大刑初字第15号)。
突如其来的打击,使伏艳的心脏病症状又出现了,并出现了生命危险。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一日,伏艳被送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对当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已经看透,不再相信那时的司法系统能对法轮功学员还有什么公平公正,伏艳三月二十九日逃出了他们的看管。
伏艳被迫流离失所,身体尚未完全恢复,当时在法轮功学员郭宝勇在鞍山租住的房子内休养。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鞍山公安系统对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集体绑架。伏艳被大石桥公安局建一派出所、鞍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其中有两个恶警对她大打出手,并用穿着皮鞋的脚踩她的头,致使她浑身多处受伤。伏艳说:“他们用手铐紧紧铐我的双手,致使双手长时间麻木,近一年才恢复;右手无名指至今不能正常伸直(大石桥看守所有记录)。当天晚上,我又被送回大石桥看守所。”
伏艳又开始绝食抗议,那里的陈所长和医生指使那里的男犯按着她强行灌食,为了报复她的出逃,他们在灌食时,把鼻饲管在伏艳体内来回转动。伏艳对那个医生说:“你是知道我的身体情况的,我死了,就是你的事。”
第二天,伏艳被陈所长、看守所的狱医、两名犯人送去辽宁省女子监狱。当时正值非典流行,她还有低烧,在快到沈阳时被他们几个人按着强行打退烧的药,强行做各种身体检查,包括两名男犯按着强行做妇科检查。当检查结果出来,有很多项不合格时,他们竟修改了检查单。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他们把伏艳扔到女监门口,就跑了。
下面是伏艳诉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的非人生活:
当时是非典最严重时期,那时整个女监都和外界隔离,原则上说不收入监人员,据说我是辽宁省政法委特批。我被单独隔离,四个队长和四个服刑人员轮流看管我,其中一个犯人对我大打出手。我到了那里继续绝食,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灌食手段是最残忍的:把你的四肢一天二十四小时用猪蹄铐固定(又名水手铐)成大字形,鼻饲管二十四小时插入体内不拔,定时打糊涂粥(玉米面粥)。我就这样鼻子里插着鼻饲管被绑了十几天。我看见绝食三个月以上的人,鼻子里插着鼻饲管犹如骷髅一般躺在床上,骨瘦如柴,即便是打开捆绑的四肢也很难恢复正常了。难怪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死那么多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辽宁省大石桥市法院又追到辽宁女监,以“逃脱罪”等给我加刑五年半,这样,不算两次在看守所加上教养院一共度过的近两年时间外,我还要在女监整整呆上十一年半。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在辽宁省女监九大队二小队强迫做奴工劳动,一天十几个小时甚至近二十个小时做纸制品加工,经常受到犯人的辱骂,多次动手打。经常是早晨四、五点出工,晚上十二点之后收工。有时还在车间眯一会,不让收工,第二天接着强体力劳动。更有甚者,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底搬到新盖的辽宁省监狱城后的四十多天里,每天都被强迫进行二十个小时的纸制品加工(强体力劳动);每天只让上三趟厕所。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六年那段日子,那里的服刑人员过着比鸡起得早,比猪吃得差,比驴干得多的日子。吃的主要以窝头为主,一星期只给三顿大米饭,其余皆为窝头,那几年的窝头又硬又黑,难以下咽,一年四季是水煮白菜、甘蓝、萝卜、茄子等有数的几样菜。有条件的家里送钱,生活能好点,否则每天再叠大纸兜子(一个人最多的每天能叠一千五百个纸兜子),身体都是在极度超负荷的情况下,超时劳动。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全年出工没有一天休息。每天早晨五、六点出工,晚上九点收工,夜间还带手工活回监舍干。二零零九年之后虽然星期天能休息一天,但是也经常偷偷把人带到车间去劳动。直到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出监时,对外声称的双休日、早八点出工,晚五点收工也是虚假的。实际上是只休星期天一天,早七点就出工,晚七点才收工。不提供热水洗澡,一年四季都用凉水洗澡,包括室外温度是零下二十多度的三九天。
厕所的蹲坑经常堵塞,没人管,最严重时十六个坑坏了七个,剩下九个坑,近一百五十多个人(一个楼层的人共用一个)早晨上厕所,还着急出工,而车间的厕所不到点不开,开了也限制时间,所以经常是人多得把厕所堵满了,在那排队等着。车间里管活的犯人打骂声此起彼伏,干活慢的人过着随时被打骂的提心吊胆的日子。办公室每天都能传来电棍电人的“劈啪”声,和被电者的喊叫声。所有的劳动成果被剥夺,而劳动工具(如打胶用的刷子、叠兜子时戴的手套)却要接见时家里给带。生活补助永远是七元人民币,我在那里十一年半,卫生纸由二元一卷,已经涨到三元五角一卷,可是生活补助一直是每人每月七元,有时还不到账。所有的生活费包括卫生纸、洗衣粉自始至终由家里存钱购买。
二零零九年八月我开始拒绝奴工劳动。从十一月十一日起,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被送进小号,小号的搜身是带有侮辱性的,要你脱得一丝不挂。小号的温度只有摄氏零度左右,不给我棉裤,棉絮,整日冻得无法入睡,只能靠来回走动取暖。小号里二米见方,前后两道门,有一道门直接向着外面。数九严寒的晚上,从那扇门向里吹凉气,水蒸气在门上结成水,到了晚上由水结冰,过了一夜就长出白霜。屋里除了有一卷卫生纸之外,什么也没有,我把手纸缠到腿上再套上薄薄的外裤;用卫生纸纵横交叉用一小块一小块的玉米饼粘住不同的地方,糊了两天糊成了一床一米见方的纸被,蜷缩在下面度过寒冷的夜晚。每顿只给一块玉米面饼,早晨咸菜,中午和晚上是菜汤,渴了喝生水。不准刷牙洗漱,整日在彻骨的寒冷中煎熬了两个月。一次我心脏病发作,出现抽搐。小号队长不管,必须等监区警察去。到了医院给我拿来点药,我说不吃,监区的队长和监狱医院的大夫就逼着我在“出现任何情况,后果自负”的单子上签字,然后又把我扔回小号。
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我从小号出来后的一年多一直把我放到监舍,不允许我正常出工。(九监区监舍楼的十二号,是关押转化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场所,从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一年七月,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大连法轮功学员丁振芳在被迫害死之前就长期关押在那里。)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因为检查没地方放我,又送我去小号一次;二零一一年三月又把我送去“矫治中心”严管四个月。
我在辽宁女子监狱期间多次被停止家属接见,最长一次长达一年半,就连在同一个监狱的姐姐伏英十三年来也从没让我们见一次面。二零一一年三月我的母亲佟书萍就是在长期停止我接见期间,在思念我的痛苦中含恨去世。
四、伏英遭九年冤狱、依旧向善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伏英在北京亚运村被警察从天窗子爬进朋友家绑架,并被北京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零三年四月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三千多个日子的非法关押迫害,出冤狱时伏英已是花白头发。中共就这样随意地葬送了她的青春美好年华。
虽然身在地狱般的煎熬之中,伏英向善的心依旧不弃不悔。下面是伏英讲述的她的遭遇。
我被绑架十八个月之后,非法开庭之前的头一天晚上,一个书记员到看守所找到我,对我说:“你的态度决定你的刑期,你的态度有什么改变吗?”他的意思就是说让我放弃我的信仰。我回答他:“没有。”这也许就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吧,态度决定刑期,如果我不放弃我的信仰,等待我的就是漫漫的刑期。果然如书记员所说,几天后,江泽民集团随意的塞给我一纸判决──就是有期徒刑九年,我的青春就这样被轻易的耽误了。
在监狱中,那些狱警总会问我一个问题:“你没病没灾的,为什么要炼法轮功呢?”这时候我会回答他们:“没有为什么。”的确没有为什么,我告诉她们:“人本来就是应该善良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修炼而来的。”
在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的九年中,我们每天面临的除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之外,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着监狱里所谓邪恶的“转化”,所谓的转化就是用各种酷刑折磨煎熬修炼人,让他们屈服、说谎。
记得那是二零零四年四月的一天,正是一个春天刚刚来临,可是监狱里却来了暴风骤雨式的“转化”潮,监狱给了死亡名额,打死白打死。有一天晚上,收工回来,收拾完已经十点多了,她们把我放进一个没有监控的小库房里,三个人轮番的打我,一边打一边问我:“转不转化?”我看着她们穷凶极恶的样子,依然对他们微笑着。可是如恶魔缠身的打手们恶狠狠的对我说:“你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眼睛抠出来!”
打我的那个刑事犯在外面的时候,就是个职业打手,是一个女男人。她说她在看守所里,曾经把一个人打成了内伤,可是外表一点都看不出来。她们从晚上十点一直打我到早上四点钟才罢手,并吓唬我说,如果我不转化,以后天天这样打我。
我的痛苦无以言表,他们打人的方式都是往人的五脏六腑上打,都是能要人命的地方,如果不是有师父的保护,我早就被他们打死或打成重伤了。
晚上被打了一夜,白天还照常去出工干活。不过我已经下定了决心,就是死了也不“转化”。在被打得无法承受的痛苦过程中,我想到了死,因为我做不到去骂大法师父,我做不到去诬陷说我的师父蛊惑我炼法轮功,因为炼法轮功是我自己愿意的,没有什么人来强迫我。
那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看着,邪恶就是让你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几乎连死的机会都没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自己偷偷的想了一个“死”的办法,那就是出工或收工的时候,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我就往警戒线那跑(因为上工的地方离大门不远),只要我往那跑,武警就会开枪,就达到了我想死的目的。
被打完之后,已经是早晨四点多了,我又小睡了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去找墓地,可是墓地太小了,容不下我,我不知道什么意思。梦醒了,就又出工了,也许是我的决心所致吧。
第二天,我正在干活呢,那两个打我的职业打手找到我,说:“我们以后再不打你了,你原谅我们吧。”我点点头,也许是她们良心发现吧。从那以后,她们真的没有再打我。其中一个打得最重的那个人,等改判的时候,还比别人多半年刑期,她心里知道是打我的报应。
等我要回家的前几天,他们找到我问:“你还恨我们吗?”我说:“修炼的人不会记恨人的。”她们听了表现出很感动的样子。从她的身上,我体会到了师父说的“那么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在个人修炼中你要不能爱曾经在常人中反对你的人你就成不了佛。”
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自己说:“别人对我不善,我仍然要善待他,因为我知道被别人伤害的痛苦”,从此我展开了笑颜,虽然那笑颜沾满了苦涩的味道。
当我在监狱中失去自由,痛不欲生的时候,辽宁女子监狱的政委找我谈话,她说你是来这里“体验生活”的吗?这么多年了,也该体验够了,她的目的是让我写“悔过书”,好减刑回家。我说我不是来体验生活的,我要回家,我爱自己的家人,我爱所有的亲人朋友,他们都很喜欢善良的我,我热爱我的工作,热爱我的写作,是你们剥夺了我天赋人权的自由!
那时候的我,苦不堪言,甚至生不如死,还不到四十岁,头发已经花白了,人很瘦弱,一天一天地在经受着煎熬,每天不敢吃不敢喝的,因为上厕所的时间是固定的时间。每天都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不自由体现在你的每一个举动之中。不过我的心还是快乐的,我对自己说,不管在哪里,我都要开心的活着,因为我的心中有大法在。
作为一个写作者,其实从入监开始,我的写作的权利就被剥夺了,更让我痛苦万分,为了能够争取到一支笔的权利,我就不停去和狱警们沟通,沟通了两年多的时间,都没有结果。可是自从那次被毒打之后,佯装不知情的队长送了我一个本子,让我在少的可怜的时间里写诗,得之不易的机会,怎么能够放过呢?那时候,我甚至不洗漱、不吃饭,挤出时间用来写我的诗歌,每首诗差不多都是在几分钟之间完成的,所以虽然时间有限,但几年下来,我已经写了厚厚的几本诗集了。
临回家之前,狱警告诉我,等我回家的时候,可以把诗集给我带回家,可是等回家的时候,我和她说起这个事,她又推脱,最终我的诗集还握在她们的手里,至今不知去向。
五、深重灾难、株连九族
伏英说:“一天一天的熬过了三千多个日子,吃了几辈子都没有吃过的苦,做了几辈子都没做过的活,我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来到了,我以为终于可以苦尽甘来。当二零一零年来到的时候,也是我要回家的日子了,那些日子,我给家里人写信的时候,每次都会给他们数我回家的日子,我以为好容易活着回来了,刑期结束了,我的苦难也该结束了,可是事实并不是我想像的那样。没有想到,更大的迫害还在等待着我呢,其实我只是从一个小监狱走到了大监狱中来罢了。
“二零一零年的七月十一日,我终于走出了监狱的大门,看见了久违的阳光,在监狱中的九年时光,我能够晒到的太阳是屈指可数的用小时来计算的,每天顶着星星出工,每天踏着黑夜收工。终于可以见到阳光了,可是刚出了监狱的大门,门外的警车就在等着接我呢,因为我在监狱没有‘转化’,当地的片警就开着警车来接我,等我上了车,车开动了,向着回家的方向驶去。
“我在忐忑不安中,姐妹们就告诉我,这九年间,我的父亲和三姐夫都在二零零八年的时候,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还有我的舅舅也去世了;而我的大姐就在我回来的三个月前,得了脑出血,手术后,还瘫在床上。这一切因为我在监狱中而没告诉我。”
二零一零年,伏英从监狱回到家中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了,只剩下风烛残年的母亲。
伏英说:“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床前尽孝了,可是回家九个月后,疲惫的母亲已经精疲力竭,也撒手离开了我们姐妹。他们等的太久了,记得父亲最后一次去看我的时候,对我说:‘我等不起你了。’而我竟然没有明白父亲的话外之音,其实那次父亲就是去沈阳做手术的,手术后没几个月,父亲就怀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了我们。”
“父母亲都走了,我的家破碎了,剩下的是一无所有的自己和一个十三岁正在上学的孩子。父母留下了唯一的一个房子,也被强制拆迁了(房子才盖了十年),没有了家没有了房子,有的是不能够推卸的责任。”
孩子是伏艳的女儿,伏艳被枉判十三年半,那时还在监狱之中而无法照顾孩子。伏艳丈夫承受不了压力了,到监狱中办了离婚手续,也不履行对孩子的责任。抚养孩子的重担就落在了刚刚出狱回家的伏英的肩上。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的她,又担负起了教育孩子的责任。
可怜的孩子从三岁起,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母亲,从三岁开始就由姥姥带着,十三年来风雨无阻地走在探监的路上,走在去探视自己被非法关押的母亲的路上……
伏英对自己说就是再难也要把孩子带好,“母亲离开我们的时候,妹妹的孩子已经十三岁了,正在上初中。二零一二年,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学习空间,我领着孩子到沈阳的一所中专学校去学习了,孩子一年的学费八千多,再加上我陪读租房子的费用,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是为了孩子,我一直在硬撑着。”
到了沈阳人生地不熟的,连低保也没有的自己,伏英只好给人家看小孩赚些生活费。本来以为就这样清贫一些也能够过下去,可是谁知道,二零一三年的八月二十八日,无缘无故可怕的灾祸又降临到伏英和孩子的身上。
二零一三年的八月二十八日,也是沈阳市全运会开幕式的头一天,早上伏英和孩子在收拾屋子,有人来敲门,伏英什么都没想就打开了门,谁知是一群便衣警察,他们说查身份证,伏英拿给他们看。看完了,他们又问:“你炼法轮功吗?” 伏英毫不犹豫的回答他们说:“是啊”。谁知就这一句话,那些警察就窜进家门,把伏英的笔记本电脑,孩子学习用的电脑,还有伏英的书稿,都给抢走了。他们还把伏英骗到警察局,说了解点情况就送回家,可是最后他们却把伏英送到了沈阳市看守所。三十多天之后,因为没有任何的所谓“证据”,不得不“取保”放她回家了。
这一次的绑架,对于经济十分拮据的伏英和孩子,又损失了一万多元钱,真是雪上加霜啊。至今所有被抢劫走的东西,一样都不曾归还。
伏英从沈阳第一看守所回来之后,在沈阳雄狮学校上学的孩子,也被迫停学了,真是雪上加霜,放在孩子老师办公桌里的两千多块钱也被警察给抢走了,因为孩子的妈妈还在监狱里,警察以此为理由把孩子从学校里撵了出来,伏英和孩子都没有了住处。
六、结婚才四十多天 丈夫被绑架判刑六年
伏英说:“再次被绑架出来之后的那一刻,自己从来没有过的渴望着能够有一个家,以为有了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或许真的是缘分吧,恰恰在这时候,我认识了我的丈夫──欧阳洪波:我们相识了两个月之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九年冤狱后,我和丈夫就结婚了,当时我四十六岁,丈夫四十七岁。”
可是万万想不到,伏英结婚才四十多天,丈夫欧阳洪波在去朋友家串门的时候,就被警察们带走了,之后被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起诉。
伏英说:“我们已经是不惑之年了,尽管没有年轻人的缠绵,可是我当然会希望我的家庭是完整的,我的丈夫是平安的,他能够回家来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尽一个儿子的责任(他的老父亲已经八十三岁了,一直是我的丈夫在父亲的身边侍候着)就足矣。可是现在这一切在短短的四十多天之后,就成为了一个梦幻,作为一个弱小的女子和一个年迈的父亲,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
欧阳洪波曾留学乌克兰四年,之后从事与乌克兰的国际贸易生意多年,二零零六年才开始真正的修炼法轮功(之前他母亲修炼,欧阳洪波知道法轮功好)。可是欧阳洪波刚刚走入修炼不久,即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被沈阳市东陵区杨关派出所绑架,并于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沈阳中级法院执行局高新开发分局(长青街)秘密审判,被以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被判刑三年。二零一零年获得自由回到家中,从前的生意已经荒废了,一直没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就一直在家照顾八旬老父亲,每天照顾父亲的衣食起居。
欧阳洪波再次被绑架是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自己生日那天,因去朋友家串门,被和平区国保大队的张宏伟和张心赤等警察构陷,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一月被非法庭审,之后休庭八个月之久,又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再次非法开庭。开庭前后,法官马洪宇对欧阳洪波本人说:如果欧阳洪波放弃信仰,就可以放他回家。这种说辞本身不就表明欧阳洪波是无罪的吗?试问那些真正犯了国法的人,能够因为一个好的态度就免于刑罚吗?
二零一五年十月,欧阳洪波被非法判刑六年。家属为欧阳洪波上诉后,十一月十一号,中院法官曹世军草草进行了电视“提审”,于十一月十七日下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法院也没有通知律师,律师一直都不知情,直到一个月之后,律师去会见欧阳洪波的时候,才知道裁定已经下来一个多月了。欧阳洪波的家属去问中级法院的法官是怎么回事,那位法官说:不服的话就去申诉。中共只是把法律当成控制老百姓的工具,哪里还有老百姓说话的地方呢?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欧阳洪波第一次被送到平罗镇西边的沈阳监狱城入监队,因为他在看守所被警察酷刑折磨,身体状况很差,监狱拒收;随后三月一日,看守所不顾欧阳洪波身体状况如何,再次把欧阳洪波劫入沈阳监狱城入监队,没有通知家属。
二零二零年七月,欧阳洪波结束六年冤狱回家。
七、母亲佟书萍生前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佟书萍于二零零零年五月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回大石桥,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初,佟书萍被迫害而流离失所。二零零一年八月,佟书萍被警察从女儿家绑架回大石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四个月之久。
二零零二年七月,七十岁的佟书萍又被绑架到营口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半个月。
二零零三年,两女儿被劫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后,七十多岁的佟书萍和丈夫伏承勇带着伏艳的三岁女儿小清泉艰难度日,并月月奔走在大石桥和女子监狱之间。
二零零八年,老伴伏承勇在沉重打击、压力下,含冤离世,把沉重的担子留给了佟书萍。三个月后,其三女婿又丢下身有残疾的妻子和只有两岁的女儿突然离世,一家人只剩下孤儿寡母。
为给女儿伏艳申冤,佟书萍二零零九年申诉到营口市中级法院,后被无理驳回。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份起,辽宁女子监狱剥夺了伏艳家人的探视权。
二零一零年四月,长女伏稳因压力过重患了脑溢血卧病在床。
二零一零年九月,佟书萍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一万元钱请来一位北京律师为女儿伏艳申诉辩护,可辽宁女子监狱又以各种借口拒绝辩护律师与伏艳见面,并加重迫害,将伏艳关禁闭十五个月之久不让家人和律师接见。
二零一零年底,为伏艳申诉的北京律师遭非法吊销执照。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佟书萍在收到中共法院驳回伏艳申诉案通知书一个星期后,含冤离世。
佟书萍一家,只因信仰真善忍,就被恶党迫害的家破人亡。他们一家人所遭受的迫害只是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无数被严重迫害家庭中的冰山一角。伏艳二零一五年六月在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中说:“十三年来,只因为我坚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所以不能在床前为父母尽孝,以致他们在思念我的悲愤中离世:十三年来,只因为我坚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我那相濡以沫的丈夫因怕再受株连,弃我和女儿于不顾,连个面都不敢露;十三年来,只因为我坚信真、善、忍而遭受迫害,我的女儿三岁就离开了妈妈,过着孤儿一样的孤苦伶仃的生活,没度过一个有父母陪伴的儿童节,没有一个爸妈参加的家长会……”
(转自明慧网/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