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法轮功学员韩旭被非法庭审 律师斥构陷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2日讯】10月15日上午,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韩旭非法庭审。律师有理有据一一驳斥公诉人的起诉理由及各类拼凑的所谓“证据”。韩旭于2019年5月29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至今。

韩旭(明慧网)

韩旭,1966年出生,山东大学本科毕业,精通四国语言,原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外销员、计算中心主任;曾任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翻译,长期在德国工作。他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明慧网报导,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韩旭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屡遭残酷迫害,被非法判刑10年,被开除公职。妻子在巨大压力下被迫与他离婚。

2017年8月,韩旭被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拱星墩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14天,又被劫持到龚家湾洗脑班。韩旭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绝食第4天时,龚家湾洗脑班才让打电话给他家人,让来洗脑班领人。回家后他们还安排了眼线监视他。

2019年5月29日,韩旭在兰州大街上被焦家湾派出所副所长蔡树东、苏晓雷绑架,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

韩旭的家人,因找不到他,在向派出所报案找人的过程中,拱星墩派出所所长告诉家人,是韩旭在街上给城关国保的便衣发(法轮功)的东西被抓了,在桃树坪拘留所。

家属到拘留所见到韩旭。6月13日,他被非法拘留到期时,蔡树东又将他转移到西果园看守所,给其家人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

韩旭被非法关押的1年5个月的时间里,兰州市城关法院曾三次通知律师及家属要对韩旭进行非法庭审,最后都被取消。2020年10月15日上午,法院非法庭审他。

当日上午8点半左右,韩旭的姐姐、表妹、外甥和律师来到城关法院门口,门口已经停着一辆9座的白色面包车,里面坐着8个警察。

10点左右,韩旭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进了法庭。家属要求将他的手铐、脚镣打开,法警说不能打开。

庭审开始后,律师提出:根据高检的规定,庭审的时候,手铐、脚镣是应该打开的,法警才将手铐取下,但脚镣没有去。

庭审中,律师对检察院公诉人张静的起诉书以及证据一一予以驳斥。

律师提出,警察以诱导的方式让韩旭谈法轮功,并给他录音,再将他举报抓捕,这种行为属于钓鱼执法。

针对证人所说的“韩旭让他参与法轮功组织”的问题,律师说道:韩旭说了法轮功没有组织,你说让你加入什么组织怎么可能?说韩旭宣传法轮功,你们到他家里抄家,什么东西都没有,他宣传什么了?

针对证人说:“他没说话,我就知道他要宣传法轮功。”律师说:“既然人都没有说话,怎么能说是宣传?”

公诉人提到韩旭有翻墙卡。律师说:拥有翻墙卡并不违法,现在好多人都在翻墙,有些机构也在翻墙,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推特向外面发一些消息,如果不翻墙根本就上不了推特,还有很多外企也在用。

对律师提出的问题,公诉人没有任何具体的答复,很被动,只是扣大帽子,一个劲地说法轮功是某某教。

律师还说:“证人说韩旭在14点的时候给其宣传法轮功,14点5分看到韩旭被两个警察带走了,证据中又出现14点40分韩旭给另一位证人宣传法轮功。既然人已经被控制,14点40分又怎么宣传去了?”公诉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韩旭也从三个方面为自己辩护,但是只说到两个方面,第三个方面还没有说,就被法官制止了。

11点半的时候,非法庭审结束,律师和家属走出法庭。

在场的人都看到公安、检察院违法操作,陷害无辜,所谓的司法人员借法律之名迫害修炼人的罪行。

然而,就在非法庭审韩旭一案的同时,兰州市另外6位法轮功学员也在城关法院遭受这样的非法庭审,其中一位是李亚。在警车上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都被穿着白色的隔离服。

中午12点10分,那辆坐着8位警察的面包车开走了。12点30分左右,韩旭、李亚等7位法轮功学员被警车载着离开了法院。

文字整理:李洁思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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