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0月01日讯】9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中国工作组发布最终报告。报告建议,针对中共侵犯宗教自由、强摘人体器官、破坏香港民主与法制等违反人权的一切行径,美国政府行政部门和国会应采取具体行动,予以回应和制裁。
以具体行动 应对中共一切侵犯人权行径
报告说,“针对中共侵犯人权的一切行径,包括从侵犯宗教自由到强摘人体器官,采取进一步的具体行动。”
“建议国会通过《制止掠夺性器官贩运法案》(H.R. 7805),该法案将授权对参与器官贩运的官员实施签证制裁。”
“此外,国会应要求特别针对中共强摘器官问题进行跨机构的评估。必要时,对中共器官移植系统官员进行点名和制裁。”
充分实施制裁法案
报告建议,“针对中共迫害基督教的行径,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中共统战宗教工作局的官员,实施制裁。”
“美国政府应充分执行国会两党最近通过的制裁法案,以应对中共违反人权的行径,包括《西藏旅行对等法案》、《 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美国政府应根据其‘新疆供应链业务咨询公告’,继续进行并扩大执法行动。”
“国会应确保最后通过《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H.R. 6210)。”
确保源自美国的技术不会助长中共侵犯人权和自由
报告建议:“对于中共参与或支持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其它大规模监视系统,美国政府应该积极扩大对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控制;对可能用于监视并运往中国的产品和服务,美国政府应该重新评估现有的技术控制和许可政策,以确保源自美国的技术不会助长侵犯人权和公民自由。”
保证美中相关合作 不会涉及与中共侵犯人权的官员进行互动
报告建议:“美国应评估是否修改、加强或永久限制现行拨款法(appropriations law),该法律禁止未经政府认证的中美之间某些类型的双边合作。 目前,美国政府必须提前30天证明,(美中)双边互动不会导致有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效应的技术、数据或其它信息的转移给中共或中共国有公司,并且不会涉及与美国确定的直接参与侵犯人权的(中共)官员,进行互动(合作)。”
“国会应审查已有九年之久的《年度拨款法》沃尔夫修正案,该法禁止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与中国(中共)进行双边合作,除非政府提前30天证明,合作不会导致有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合作)的技术、数据转让给中国(中共)或中共国有公司,并且不会涉及与美国确定的直接参与侵犯人权的(中共)官员,进行互动(合作)。”
“保护关键技术对于保证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竞争力至关重要。但是,在半导体、航空航天、量子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尖端领域,美国的对手正在系统地转移技术并逃避出口管制法律,以取得军事和经济优势。这些不同的技术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利益,包括通过支持对抗国家的武器系统,挖空美国的工业基础以及促进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
美国政府拥有多个工具 对中共侵犯人权行为实施制裁
报告说,“美国政府行政部门拥有实际权力,以多种理由来制裁中共人员和实体公司,以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利益以及捍卫人权。”
“由于美国对企业和企业家持开放态度,中国公司可以进入美国资本和投资市场。所有的这些公司以某种方式和中共相关联,其中,许多公司都参与了侵犯人权。”
中共是最大的人权侵犯者 威胁自由世界
报告表示,“在自由世界和中共的竞争中,人权的重要性,不亚于安全或经济议题。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人权侵犯者,剥夺了14亿人的基本权利。”
“中共认为,民主、人权、资本主义和独立新闻等西方价值观,威胁到这个党的统治。”
“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网络‘长城防火墙’和对信息的极度控制,狂热地阻止这些(西方)价值观传播到中国社会。”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展开宣传攻势,抹黑(西方价值观)。”
“中共试图诋毁民主,推翻冷战后的共识,即民主治理是通往自由与繁荣的重要途径。”
“中共企图推销具有中国(中共)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合法的政府形式,并将其威权主义模式传播到整个发展中国家。”
“中共还试图颠覆国际体系,将人权重新定义为(其)国家提供的集体福祉,而不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
“中共对人权的威胁远远超出其国内边界,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及其志同道合伙伴的国家安全。”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