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二代”任志强被以经济罪重判18年 舆论哗然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23日讯】著名“红二代”、曾批评中共领导人习近平的前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日前被以贪污罪等四项经济罪名,重判18年有期徒刑。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9月2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红二代”、地产大亨任志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任志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以罚金420万元人民币。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大陆维权人士王先生表示,这是一桩典型的因言获罪案。

大陆维权人士王先生:“让人感觉到很震惊,判这么重,他是因为今年3月份对中国疫情提出了一些看法,招致了现在的打击报复,是一个因言获罪案。任志强先生卸任华远公司董事长、总裁是经过了严格的经济审查的,并没有查出问题,今天怎么可能又有这么多问题呢?”

北京维权人士田先生:“定这么个罪,就是巧立名目,他就是个企业家,他有的是钱,他用不着,他不屑去贪污。本来是个政治问题,他要把它变成一个经济问题,它名不正言不顺的处分人家。”

现年69岁的任志强勇于批评中国政治,被中国媒体称为“任大炮”。今年2月,针对武汉疫情,他撰文指责政府严重失职,并暗讽习近平是“剥光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

田先生:“任志强可以说在体制内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也是一个明白的人,他说到的大量的问题是非常中肯的,代表了我们大家想说的话。”

王先生表示,重判18年,杀鸡儆猴意味浓厚,但效果不大。

王先生:“也未必能达到他们所要的结果,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人权、民主、宪政、法治,这些已经深入人心,指望杀一两个猴就想阻挠人类文明的进步,那是痴心妄想啊。”

而针对法院称,任志强认罪,不上诉,王先生认为,任志强肯定是受到了要挟,不上诉体现了他对中共司法体制的鄙视。

王先生:“你想想任志强的孩子都被关在里面,都被抓起来了,政、法都姓党的情况下,哪里会有法治的公正呢,上诉也没用啊,所以他这种不上诉,不是认罪,而是对司法体制的一种鄙视。”

田先生:“你没有公开审理,你说啥,咱听啥,当庭认罪的人多了,那有的是办法,刘邦、项羽之争的时候,项羽不是把他爹押到阵前,逼他投降嘛。”

北京前媒体人高瑜也向媒体表示,任志强不上诉,肯定与儿子受到要挟有关,这背后有交易。

新唐人记者陈洁、钟元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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