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百种酷刑】上大挂

叶枫综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20日讯】2008年10月7日,王春英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上大挂”23个小时,她说,“用尽人类所有的语言也无法形容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黑龙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张春郁“上大挂”7天7夜。由于长期不让睡觉,(下大挂时)她一下子晕厥过去,昏倒在地,手铐被拽开,手背上卡出了血。就这样,警察还让她在铁椅子上坐了一整夜。

女硕士颜廷珍,也在万家劳教所“上大挂”。因两只胳膊向后背着,颜廷珍心脏憋气憋得很难受,时间一久,心脏上不来气……

中共酷刑:上大挂(明慧网)

王春英、张春郁、颜廷珍,是三位法轮功学员。“上大挂”是中共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种常见酷刑。上刑时,把人双手吊起,脚尖着地。有时狱警会变换招式,强迫让人双脚站在铁床一边,身体在两层铺床板的下方,双手吊在铁床另一边的上方,整个人呈现扭曲状;有时,将双手反背,再吊起来。

“上大挂”,会导致肢体严重损伤,甚至可能终身残废。

王春英“上大挂”23小时

王春英,原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退休前在医院做主管护士师,修炼法轮功前疾病缠身,如:慢性胃炎、结肠炎、关节炎、慢性甲状腺炎,非常痛苦;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王春英说,只几天的时间,全身的疾病就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精神愉快。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佛家身心修炼功法,包括五套舒缓优美的炼功动作。中共国家体育总局于1998年5月在广东省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结论: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

但是,中共时任党魁出于妒忌和恐惧法轮功广受欢迎,下令全力迫害。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王春英先后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

2013年10月20日,洛杉矶,集会上法轮功学员王春英(左)演示中共迫害的酷刑。(宋祥龙/大纪元)

2008年10月7日,王春英认为自己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无罪,不应被视为犯人,所以拒绝在考核表上签字,被马三家劳教所“上大挂”酷刑迫害了23个小时。

王春英表示,马三家男警察彭涛、张良用手铐将她的双手紧紧铐住,在手腕处用布带紧紧缠了几圈,他俩站在床尾,一面一个,把她固定在床头,“然后他俩狠劲用力一拉,我整个身体就从床头抻到了近床尾。因为双手分别铐在上铺的铁栏杆上,所以,我140多斤的体重全部压在手腕上;双膝、双脚 腕再用五~六寸宽的布带子紧紧缠了几圈,一动也不能动。”

“这时我全身像被撕开一样,大汗一个劲的淌,衣服全部湿透了,人几乎昏死过去。”

每隔一段时间,警察就晃动深深卡在王春英手腕内的手铐,王春英手腕的皮都磨破了。

就这样,王春英一直被铐到8日下午的两点半,整整23个小时,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手铐打开后上肢失去知觉,去厕所脱不下裤子,双手手腕、手背二十多处皮肤磨破了,还有多个大小不等的水泡。

王春英自述,“后来,我的上肢肌肉萎缩像小孩的胳膊,双手合谷肌肉萎缩,手指跟部变细,仍然可见手指黑色的印记。”

张春郁“上大挂”七天七夜

张春郁,女,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1996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

修炼不久,折磨她多年的妇科病、皮肤病、静脉曲张、气管炎、痔疮、淋巴结肿大等疾病都好了,并且,她原本争强好胜的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张春郁按法轮功“真、善、忍”要求自己,从此家庭祥和,邻里和睦,处事也能为别人着想了。亲友都说,她像换个人似的。

万家劳教所(明慧网)

2002年3月8日,张春郁被关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进万家劳教所不久,就开始逼写“三书”(“决裂书”、“保证书”、“悔过书”),强迫放弃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

他们一个一个“过筛子”。不合格的,就要重写。不服从就拉出去酷刑折磨。

张春郁说,“对于一个在法轮功中受益的人,这种精神折磨简直是生不如死。”

几乎每天都有人因不宣誓、不骂法轮大法而被拖到禁闭室用刑。禁闭室经常传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张春郁也遭受了毒打、“上大挂”等酷刑。

“在三九最寒冷的时候,晚上,他们把我吊在走廊里。那房子窗户上全是冰溜子,不准穿鞋,光脚站着挂,一挂就是一宿。”

“有两次,我明确表示不放弃信仰,五六个警察对我大打出手,致使我两次昏倒在地。最残忍的是,在昏迷的状态下,还被长时间‘上大挂’,而且戴着手铐‘上大挂’,痛苦万分。”

一次,张春郁被十来个男女警察围住,“把我按在铁椅子上,双手反背过去后,再戴上铁铐子。两个凶相十足的男警察赵余庆和姚福昌一边站一个,手拿一根大电棍,同时往我的脸上、嘴上、脖子上、手上,凡是露肉的地方上同时猛电,电棍发出‘劈劈啪啪’的响声。电棍所到之处,皮肉呈溃烂状,散发出烧焦的味儿。”

在这种情形下,警察不但没住手,反而接着就给她“上大挂”、“反挂”、脚尖沾地挂于铁窗框上,戴着手铐“上大挂”,同时还用电棍电着,人被折磨得面目皆非。

每天,警察赵余庆和姚福昌把所有的电棍充满电,叫人扒去张春郁的外衣,只剩内衣,然后掀起内衣在后背排着电。

一次,赵余庆抡圆了胳膊打她嘴巴子,“正打在我的左眼处,顿觉眼冒金花,眼珠要掉出来似的疼痛难忍。眼睛青肿了很长时间,左眼现已失明。”

“我的大腿被警察踢成红紫色,一片片;‘大字挂’长达七天七夜。”她说。

黑龙江女硕士“上大挂”

颜廷珍,女,家住黑龙江省伊春市,1998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东北林业大学国家重点开放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不幸的是,她在23岁时就患上了很严重的贫血、冠心病,说话发声困难、浑身无力等。

2001年,颜廷珍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净化。她好像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可以这样快乐地活着,身体也健康起来了。

(李逸/大纪元)

2001年1月23日除夕,中共策划、制造“天安门自焚”案,栽赃法轮功,以煽动仇恨、维持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天安门自焚”是中共制造的骗局。

2001年8月14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会议上,强烈谴责中共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以构陷法轮功。

“自焚”事件发生前,中共内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来。

中国民主党国内负责人之一林春水曾经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级官员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进东23日自焚,贾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他还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会议上,罗干曾经说(大意):“根据掌握的情况,即使我们王进东不自焚,也会有张进东、李进东等跳出来表演。”

为了给法轮功说公道话,颜廷珍去北京申冤,却惨遭迫害。2001年以来,颜廷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万家劳教所、前进劳教所,遭惨酷刑,九死一生。

2005年7月21日,颜廷珍被绑架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2005年10月31日,在所长卢振山的指使下,大队长吴洪勋和副队长姚福昌对颜廷珍实施迫害。他们知道颜廷珍已经被迫害得心脏病很严重,怕她死了,每次上刑前都要给她服上治疗心脏病的药物。

早上上班时,他们就把颜廷珍的双手向后悬空挂起,“上大挂”。由于两只胳膊承担了身体所有的重量,一会,颜廷珍的两只胳膊就麻木得没有知觉了。“上大挂”时,因胳膊向后背着,心脏憋气憋得很难受,时间一久,心脏上不来气,就要处于休克的状态。

晚上下班时,他们就把颜廷珍绑在冰冷的铁椅子上,让她在铁椅子上坐一宿,第二天还是如此;并扬言要对颜廷珍这样天天“上大挂”,直到她走出劳教所为止。

姚福昌对她说,这是万家劳教所办公室决定的,“死了也白死!”

中共迫害法轮功 使用酷刑达百种

为了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中共时任党魁江泽民下令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迫害政策。在江泽民的指使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使用了上百种酷刑以及不同的流氓手段。

2018年4月21日,美国国务院公布2017年度国别人权报告,代理国务卿苏利文(John Sullivan)点名中共等8国严重侵害人权,提到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系统性的酷刑迫害,比其它群体更严重。

21年来,法轮功学员在腥风血雨中走过平和理性的反迫害历程。

2015年6月23日,王春英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要求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绳之以法。

2015年5月30日,张春郁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书。

张春郁在她的控告江泽民书中说:“这是一场灭绝人性的残酷运动,制造了无数个家庭的悲剧。”

“江泽民所犯的罪恶必须承担后果,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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