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8日讯】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在9月6日早上,以涉嫌“发表煽动文字”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介绍了这项法律条文的由来,认为警方此举是以言入罪。
最初,国安处是根据《港区国安法》“煽动分裂国家罪”调查谭得志。不过,后来改用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发表煽动文字”拘捕他。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 梁家杰:“这条80年前,1938年弄出来的‘煽动叛乱罪’,在我们(香港)的《刑事条例》里面,是殖民地主用来对付二等殖民的,用的最多的时期是在1967、1968年暴动的时候,之后是几乎没有用过。”
梁家杰批评,该法律条文内容宽泛,有针对嫌疑。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 梁家杰:“‘煽动叛乱罪’的罪行组成部分是非常宽的,也就是说你很难将它很准绳、客观的去定义。也就是说,如果这样的话,要告你的人,也就是政权或者是掌权人就可以择人而噬。”
目前,与香港同样实施普通法的国家,包括:英国、加拿大、澳洲等地都曾建议废除“煽动叛乱罪”。
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 梁家杰:“因为这是被所有尊重自由、人权的国家和地区都认定为是与《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是互相对冲,而且是相冲相克的。”
梁家杰认为,香港警方现在翻出这条80年前的“古法”来定罪谭得志,不难看出背后的政治任务。
新唐人记者柯婷婷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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