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7日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70岁的法轮功学员柴淑珍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今年7月家属得知,老人已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明慧网报导,柴淑珍于2019年7月12日上午在尹庄集市上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尹庄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派出所。这是她第十次遭绑架。
柴淑珍被非法拘留15天后,关押到迁西县拘留所。7月18日,柴淑珍被尹庄派出所警察从拘留所强制带到康力医院体检,下午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11月15日,遵化市法院下达判刑书,对她非法判刑1年半,罚款4,000元。
柴淑珍提出上诉,上诉状递交到唐山市中院后,却被唐山市中院人员“劝说”撤回了上诉。之后因疫情爆发,她的家人就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
家人曾多次打电话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询问她的情况,还亲自到那里要求会见柴淑珍,都没有她的任何消息。
2020年7月,家人再次给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打电话,才被告知老人已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但并未告知她被送往监狱的具体时间。
家属打电话给河北省女子监狱,询问柴淑珍是否在那里。对方称不能确定打电话的人的身份,故不能告知。
几天后,家属接到河北省女子监狱的电话,柴淑珍在电话里说:“挺好的。”现在家人已一年多没见到过柴淑珍。
修炼前后两重天
柴淑珍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南观村人,15岁时,父亲患肝癌去世。母亲带着她和妹妹改嫁到迁西县南观村。为给继父减轻负担,家里的活她处处都抢着干,后来嫁给了一个东北人,生有两女一男。
可是两个女儿却在一次生麻疹住院时,不知医生给用了什么药,第二天早上小女儿就死了。大女儿高烧不退,一口小白牙变成了满口黑牙,痛苦地折腾了三天,也走了。当时两个女儿一个9岁,一个12岁。
她的心碎了,不吃、不喝、不说话,傍晚走上了江边,想投江自尽。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儿子,就回来了。但从此她每天愁苦,心绞痛、气管炎、牛皮癣、高血压、眩晕病都上来了。
万念俱灰得她皈依了佛教,每天机械地背经书,拜遍寺院庙宇,也无法摆脱痛苦。
1997年3月的一天早晨,柴淑珍看到大街边很多人在炼功,排列整齐,动作优美,表情祥和,听着炼功音乐,感觉特别舒服。她一打听,说是法轮功,她也想炼,就请了一本《转法轮》(法轮功主要著作),认真地看了一遍,心灵深受震撼,激动地抱着书大哭,说:“我可找到真法、大道了。”
炼功后,柴淑珍一身的病全好了,精神愉悦,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她丈夫高兴地说:“她像换了一个人”。
她千里迢迢去找她先前佛教中的朋友,告诉她们:“我找到了真法,你们都来看看这本书,都来学吧。”
2007年,柴淑珍的丈夫意外遇车祸去世,柴淑珍一个人生活,吃、穿、用都降到了最低,但她却处处为别人着想,善待所有的人。她知道妹夫患脑血栓,干不了活儿,每年秋天都到乡下帮助妹妹家收秋。
一次,在广场上柴淑珍遇到一个妇女说自己需要钱急用,跟她借钱,柴淑珍自己身无分文,就跟外生甥女借了300元钱给了那位妇女。
十次遭绑架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柴淑珍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如此纯正的功法为什么会突然遭到这样邪恶的诬陷和打压。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感受到了比失去两个女儿时更痛彻心肺的痛苦。
她想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法轮功,却遭绑架十次,累计被关押的时间超过一千天。
2001年1月11日,柴淑珍在家中被迁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抄家,这是她第一次被绑架。警察给她一张拘留15天的通知书,但因为她拒绝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被关押了1年6个月,受尽了折磨。
被关押的第二天,她被戴上手铐,和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一道,被警察像扔东西一样扔到大卡车上游街。然后被押到中心广场上与刑事犯一起在“公审公判大会”上被宣布为拘留。
在看守所里,她炼功时被值班警察发现,所长刘春知道后,派人把她从监室叫到值班室,将她的双手背铐在椅子上。两个刑事犯按着她的头,给她插鼻管,将半碗像石灰一样的不明药物给她强行灌下。
自那次被灌药以后,她的胃一直不舒服,每顿饭只能吃半碗玉米面粥。
柴淑珍的丈夫是迁西地毯厂失业职工,每月200元生活费,靠到乡下收柴鸡蛋到集上去卖来糊口。一次,她丈夫将刚从集上卖鸡蛋,赚来的十元钱,买了两包烟,去求值班警察高印松,让自己看看妻子。
第二天,高印松刚到看守所,见柴淑珍正在炼功,就拿起笤帚劈头盖脸狠命地打她,笤帚打散了。他又脱下鞋又一顿狠打,打得柴淑珍浑身青紫。
在被非法拘留18个月期间,柴淑珍被劫持到位于西河南寨民兵训练基地的洗脑班五十多天;2007年7月、8月间,又被劫持到设在迁西宾馆的洗脑班强制“转化”。
柴淑珍十次被绑架迫害一览表
柴淑珍在被关押期间,曾多次遭酷刑折磨,长时间戴手铐(背铐、吊铐)、数次被电击、强制灌药、五花大绑;寒冷的冬天,凌晨三点多,窗户大敞开,被吊铐在铁看守所铁窗的窗栏上,穿着单衣挨冻三个多小时。
当被非法审讯时,她多半被戴手铐,人被锁在铁椅子上。她不配合,就被长时间铐着双手,不被允许睡觉、饿着、渴着、被禁止会见家人。
文字整理:李洁思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