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达:罪恶的“清零”行动

近几个月,中共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清零行动”,逼迫没有签字表态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各地区的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小区与派出所人员为执行该指令,以“攻坚”、“送温暖”、“敲门”、“转化验收”、“给你除名”、“解除”、“调查签字”等各种名目,到法轮功学员家中,对他们“转化”(即放弃修炼),逼迫他们在“三书”(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上签字。前来骚扰的恶人,软硬兼施,起初说“签了字,就网上除名,不再找你了”。如果遭到拒绝就威胁说,“不签字,让你消失就消失”。再不签就绑架、送洗脑班、送看守所、判刑、不给养老金、子孙都受牵连等等;甚至找其子女代签或以家属当人质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

中共迫害法轮功已持续二十一年,残酷镇压从未曾歇手,至今仍不遗余力地对无辜民众加剧迫害。仅在今年上半年,中共警察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38个城市抓捕、骚扰法轮功学员5313人,即使七、八旬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其中39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去世,132名学员被非法判刑,庭审100场,批捕66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388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最邪恶的迫害政策就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工作”、“解脱工作”。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检、法、司、国安工作的最高机构,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成为主要指挥系统,负责中央“六一零”,“转化”成为此黑机关的首要任务。

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将辽宁沈阳的马三家教养院定为洗脑试点,作为样板向全国推广,使马三家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为达到“转化率”,中共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转化班等使用上百种酷刑手段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如果前述各种手段都达不到“转化”的目的,就把法轮功学员移到所谓“关爱学校”,例如臭名昭著的贵州烂泥沟洗脑班,杨红艳等法轮功学员即在那里被迫害致死。

中共违法弄权,滥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即使近年频频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与“打黑除恶”为幌子,仍继续执行江氏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政策。

“六一零办公室”为了贯彻迫害,非法指挥全国公检法各级人员,恣意实施迫害。政法委、检察院、法院与公安同流合污,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无数的人间悲剧。

明慧网曾报导,有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被法官多次打断和阻止。律师反问:“哪条规定不可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国务院。”律师依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斥了法官的无理要求。律师指出,当事人是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抓,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我要做的是无罪辩护。法庭内鸦雀无声。

办理法轮功案件的中国各地法官也曾公开说,“对法轮功案,不讲法律”,“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在非法庭审中,公检法人员最初是强词夺理,最后都被律师辩驳得语无伦次、语塞尴尬。律师经常问公检法:“法轮功学员到底触犯了那一条法律,造成了什么社会危害?”相关人员根本无法回答,难置一词。

依法论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刑法》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定罪”。法轮功学员既没有违法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就是非法的,属于黑帮绑架行为。

虽然法轮功在中国大陆遭中共长期迫害,但法轮功已弘传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社会颁发给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的各类褒奖,超过三千六百项,充分证明了这场迫害是完全错误的,且违反了普世价值。

今年七月,来自欧洲、北美、中东、亚太和拉丁美洲的30个国家606位官员,包括前任和现任部长、参议员、前任和现任国会议员与州议员,共同签署了一份联合声明,表达了对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持续遭受中共迫害的深切关注,赞扬法轮功学员二十一年来坚持和平理性、反抗中共暴政的精神,谴责中共侵犯人权,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

随着真相广传,也有很多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各地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中共一些官员早已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被迫执行“六一零办公室”的迫害命令。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

苍天为鉴,恶徒难逃。无论罪魁祸首或帮凶从犯,都躲不过人间法律的究责与天理的终极惩治。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司各级人员,应尽速幡然悔悟、停止迫害,才能忏悔赎罪、将功补过,以免它日伏法,再多悔恨也无益。机缘稍纵即逝,切莫蹉跎贻误。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明慧网/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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