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为何强行火化他们的遗体(6)

“冰柜里那么冷,爸爸竟光着上身、光着脚丫,就穿着一条单裤子。他的前胸、后背、腿脚上,都有伤……”李志勤的孩子永远都忘不了最后看到父亲的那一幕。家人匆匆看了一眼后,李志勤的遗体就被拉到河北省邢台市火葬场,匆匆火化了。

2006年5月22日,在辽宁盘锦市监狱,吴连铁被迫害致死。警察欺骗家属在死亡证明上签了字。之后,吴连铁的遗体被急速火化

2001年8月18日,在河北承德监狱,丁延被迫害致死。警察封锁消息,将其遗体直接火化。

李志勤、吴连铁、丁延,是三位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共为何要强行火化他们的遗体?

“用生命告诉你:法轮大法好”丁延被迫害致死

“我可以用生命告诉你,法轮大法好!你们千万要记住这句话,保持住你的善念!”丁延对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关押她的保安说。

丁延,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美发师。她善良温柔,质朴可亲,处处为别人考虑,总是喜欢把别人打扮得端庄整洁。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镇压后,丁延和各地大法弟子一起,前仆后继,进京上访。丁延被抓进天安门地区分局,期间遭到“背铐”酷刑。

丁延在1999年10月28日北京法轮大法新闻发布会上,向外国记者讲述警察如何用背铐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明慧网)

什么是背铐?就是一只手在肩头,一只手在后背,把两只手铐在一起。背铐上好了,警察用脚挨个儿踩学员的后背,同时再往上提手拷,前后左右来回拎。

上“背铐”后,丁延痛得喘不出气来,但是始终一声没吭。她想到了岳飞——风波亭上,浩然正气,一片丹心。

1999年10月28日,丁延参加大陆法轮功学员冒死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她向外媒记者讲述了自己遭受酷刑的经历。

这次新闻发布会,是大陆法轮功学员首次向海外媒体揭露中共的残酷迫害,揭穿了江泽民的谎言。海外媒体在报导中写道:北京法轮大法新闻发布会是打在江泽民脸上的一记响亮的耳光。

1999年11月,丁延再次被捕,后被秘密判刑4年。她先后被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监狱女子中队、石家庄看守所、河北省保定太行监狱女队、承德监狱第五监区女队。

在石家庄监狱,她还受到一种木板地铁笼房的酷刑迫害。据曾与丁延一起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介绍,在铁笼房内,木板上没有被褥,只有露出一寸高的钉子头,无法坐卧,被关押在里面非常痛苦。

在太行监狱,每天早晨六点多,丁延被四个犯人揪头发拽手,头朝下从三楼往下拖,身体在一级一级的楼梯上被重重地摔,衣服、鞋被拖烂。丁延还被拳打脚踹、拖进犯人队伍,再被毒打。

在承德监狱,丁延遭到水牢等酷刑折磨。被转到承德监狱几个月后,丁延于2001年8月18日晚被迫害致死。

丁延死后,警察强行火化其遗体,然后把骨灰送到她的家乡石家庄。

吴连铁——村里公认的好人被盘锦监狱迫害致死

在辽宁盘锦市监狱,吴连铁生前对管教说:“共产党不讲理,用欺骗栽赃手段给我判了8年。我没有错。师父教我们做好人,祛病健身。现在我身上的皮肤病全好了,你们也都看到了。为什么转化我?给我转化到哪里去?我不明白。”

“吴连铁是好人!”吴连铁死后,管教对家属说,“你兄弟太能讲了,我们多少人都‘转化’不了他。”

吴连铁(明慧网)

吴连铁,男,48岁,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茨榆坨镇黄北村人,以做小买卖为生,家中有妻子和两个女儿,1998年7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是村里公认的好人。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吴连铁2005年12月被非法判刑8年,关押在盘锦市监狱,遭受洗脑、酷刑等折磨。

为反迫害,吴连铁开始绝食。绝食的第7天,吴连铁被第4次“野蛮灌食”。这次被灌食时,他发出了一声特别惨烈的叫声。

“强制灌食”,是中共监狱的一种残忍酷刑:灌食的管子可能插到气管或肺部,随时可致人死亡。据明慧网2010年的一份不完全统计,暴力灌食直接导致死亡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58例。

吴连铁随后被抬回监舍。当天晚上,吴大便出血,血流不止。

大约到午夜,吴连铁人已快不行了。犯医李宁给吴连铁量血压,血压为零,脉搏微弱。

5月22日凌晨3点左右,吴连铁已去世,(这个时候)才被送医院。

家属质问:我兄弟进来的时候身体健康,为什么在这待了几个月就死了呢?

狱警回答不上来,答应给点安葬费。事后,狱警急速火化吴连铁遗体。

河北李志勤被毒打三小时致死

2007年9月12日晚11点左右,河北石家庄赵县。在赵县打工的李志勤正在租住的房间内睡觉,宁晋县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指使公安国保人员翻墙入室。

他们将李志勤掀翻就打,十几个人拳打脚踢。李志勤的儿子李光当时在场,大喊:“你们凭什么打人!”警察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按倒在地。随后,警察将李志勤拷上手铐拖走。

李志勤,男,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小枣村人,做小生意为生,200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患严重肺结核病;修炼后身体康复,亲身证实了法轮大法在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李志勤自炼功后,做生意不占便宜,谁家有事都主动帮忙。村里的路哪儿不平了,他就主动去修平,为此村里还在喇叭里表扬他。中共打压法轮功后,李志勤坚持正信,讲真相揭露迫害。

李志勤(明慧网)

9月12日晚被绑架不到三小时,李志勤被活活打死。时年51岁。

9月15日,李志勤遗体被匆匆火化。

李志勤被迫害致死后,至少1,792位民众签名按手印,声援李志勤儿子李光(李光不修炼法轮功)替父伸冤。但当局不但不给立案,还一度绑架关押李光,并恐吓威胁家人和亲友。

民众签名按手印,声援李志勤儿子替父伸冤。(明慧网)

中共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起了对法轮功“真善忍”信仰群体的迫害运动。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大陆有正义感的律师在大陆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至少上千场无罪辩护。

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还于2004年、2005年三次公开上书胡温政权,呼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惨无人道的迫害。

“(我)用颤抖着的心、颤抖着的笔记述着那些被迫害者(法轮功学员)六年来的惨烈境遇。”他说。

高智晟这样赞扬法轮功学员:“我们是在和一些圣贤(法轮功学员)打交道,她们不屈的精神,高贵的人格及对施暴者的宽恕襟怀是我们今天中国的希望所依,也是我们坚强下去的理由所在!”

“中华维权律师协会”评选出的2012年十佳维权律师中,高智晟、王永航、江天勇、刘巍、唐吉田、李和平、黎雄兵七位律师均代理过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

大陆律师郭莲辉认为,法轮功信仰者的修炼行为没有违反任何一部具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更没有破坏法律法规的实施。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均拿不出法轮功修炼者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的证据。”他说。

郭莲辉多年来经手多起法轮功修炼者被冤判的案子,在他看来,中共政府对法轮功的行为完全是违反法律的政治迫害,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郭莲辉呼吁,所有律师都应当站出来,勇于为法轮功修炼者辩护。#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叶枫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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