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警称律师费是赃款 强令转入警方账户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7月17日讯】内蒙古包头市男子“王永明涉黑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日前包头警方追到呼和浩特强令“告状”的律师们,将律师费全额转入警方账户,称律师费是“赃款”。网友批评,包头公检法彻底“裸奔”。

内蒙古包头市男子王永明涉黑案于7月11号,继续在包头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的一张照片和一个视频引发舆论关注。

照片中,王永明的辩护律师之一、知名法学家徐昕在法庭上,怒视一群对他喊叫的法警,有一位法警伸着胳膊指着他吼叫。

事情的经过是,当天的庭审中,有律师当庭举报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一位李姓公诉人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要求该公诉人回避,律师还要求当庭播放索贿录音,被审判长阻止,法警与家属因此爆发肢体冲突。

徐昕说,10天来,法庭、公诉人严重违法,辩护人无力维护被告人的权利,无法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休庭后,他想告知被告人解约和退出辩护,被一群法警齐吼“不许说话”。

涉及王案的视频则显示,7月14号晚8点多,一群包头警察,强行进入王案几位已经解除委托的律师的房间。一名警察宣读通知,告知王永明案的律师费赃款,应予查扣。

包头警察:“立即将收取的本案代理费全额转账至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涉案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包头市支行。”

有网友表示,中共警察胡作非为达到新高度,律师费是赃款?王永明家人吃饭的钱也是赃款喽?

还有网友说,已经病危的王永明仍被拒绝取保,两个孩子因喊冤,也被抓,连王永明70岁老母也被传唤。这哪是办案,就是灭门吗?

大陆维权人士项先生:这是公检法习惯性的操作,这也是中国有这么多冤假错案的原因。

大陆维权人士项先生:“很多律师也不敢接这些案子,它这个东西等于说,当地政府比较支持的,一般情况下都不敢碰触的。”

从事法律工作的大陆前警察曾先生说,中国本来就没有法制,这次包头公检法是彻底在“裸奔”。

大陆前警察曾先生:“我以前也是搞法律的,中国的这种事情是习以为常了,中国是人治社会,不是法制社会。”

王永明案起因于民间借贷纠纷,2019年4月4号,包头警方将经营民间放贷业务的王永明等人拘捕,之后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个罪名,将王永明等12人移送起诉。

王永明的女儿放弃在美国的绿卡回国,为父亲“喊冤”。

王永明被带走后的一年多里,多次引发心梗,心衰达到3级,左腿也进行了高位截肢,目前生命垂危。王永明案自7月4号起,在包头中院开庭审理。徐昕、袭祥栋、冯延强等10多名律师为王永明等人辩护。

新唐人记者熊斌、李韵、舒灿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