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近两百人遭厄运 都曾迫害法轮功 (1)

文字整理:李洁思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6月22日讯】王庆国,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患胰腺癌,于2014年9月30日在痛苦中死去,年仅49岁。

胡家耿,大连中山区政法委书记,2014年7月25日,突然病死,死时五十多岁。

李威,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涉严重“违纪”,于2015年1月15日被双开。

以上三人均参与迫害法轮功。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2月1日,仅大连地区,至少有185人遭遇厄运,他们都曾过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恶人恶报专题报导,从1999年8月至2018年7月整整19年中,因参与迫害法轮功,有20,784人遭厄运,这是在中共极力掩盖真相的情况下能收集到的一部分信息而已。

其中,有病亡、自杀、意外死亡的;有罹患癌症等各种疾病的;遭遇意外事故的;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有被逮捕、审查、免职、降职、双开的;有祸及家人的等等。

大连地区曾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厄运人数按遭殃的类型统计。(明慧网)

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成为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截至2018年4月25日止,大连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一百四十多名。众多学员被判刑、绑架、关押、劳教、关洗脑班、酷刑折磨,甚至被活摘器官。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庆国患癌病死

王庆国

王庆国曾于2005年至2006年10月任瓦房店市公安局局长、瓦房店市副市长。任职期间在其指挥下,瓦房店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拘留、劳教。

2005年1月26日,瓦房店市法轮功学员谷连芳用手机发送“法轮大法好”的信息给单位的同事,遭诬告,被绑架到瓦房店市看守所,后被冤判5年。

王庆国于2013年3月至7月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积极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

大连中山区法院原定2013年4月12日非法庭审13位法轮功学员。前一天晚上,法院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开庭。

4月12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绑架了参加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被绑架,其中程海律师遭警察暴打20分钟。此事件被称为“大连4.12事件”。

当天警察绑架了56名法轮功学员,其中王瑞萍被警察绑架、拘留15天,其丈夫被惊吓离世。

王庆国于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同年9月30日,病死。

大连中山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暴死

胡家耿(明慧网)

胡家耿生前是大连迫害法轮功最卖力者之一,曾是大连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成员、中山区政法委书记。

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中山区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大连市排名第一,15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大连教育界精英、副教授刘荣华,2009年10月,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2年;2011年9月,在劳教期满前三天,被中山区桃源街派出所警察从马三家劳教所绑架回大连;2012年4月1日,被中山区法院诬判10年,关进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2012年,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国保支队有预谋地长期跟踪安装新唐人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及用户。

新唐人电视台是由海外华人联合创办的国际性、独立、非盈利电视台,播放的节目包括中共在大陆禁止的内容,如揭露法轮功真相。大陆法轮功学员冒险给民众安装卫星天线收看该台节目。

7月6日,大连市公安局、国保伙同中山区公安分局多家派出所在多地同时绑架工作人员及用户上百人,即当年震惊中外的“大连安锅案”(安锅收看新唐人电视台节目)。

时任中山区政法委书记的胡家耿是“大连安锅案”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造成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11人被冤判3年至6年不等。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被双开

李威

李威于2006年10月任大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2008年1月任院长。在其任期内,大连中院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2014年大连市法院冤判46名法轮功学员,居全国城市冤判学员人数之首,被冤判者年龄最大的76岁,刑期最长的8年半,

2012年7月6日,法轮功学员马瑞田一家七人被绑架,67岁的老伴一病不起,含冤离世。2014年,七十多岁的老人被重判8年半,大女儿、大女婿被各判3年。

大连法轮功学员王永航,2012年7月24日,他与九位大陆律师在美国获得“十佳维权律师”奖。他多次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

王永航于2009年11月27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上诉后,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在沈阳第一监狱里惨遭迫害。

丛日旭,法轮功学员,曾获得国家颁发的“杰出志愿者”证书,2009年被非法判刑3年。

遭厄运185例

明慧网逐一列出了大连遭厄运185例。除以上三例外,本文在此选录近20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省长、“610”主任、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大学教授、警察、派出所所长、学校党书记、狱警、街道干部、村民等。

薄熙来,原辽宁省长,曾任大连市长,于2013年9月22日被判无期徒刑。他残酷迫害法轮功,组织活摘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在大连建立“尸体加工厂”;大量扩建监狱等关押机构,在市区建立监控机制。在其操纵和指挥下,辽宁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大连则成为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金程,大连市委原常委,2016年“十一”前夕,获刑1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曾追随薄熙来迫害法轮功。

李庆东,原大连港所属日兴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被判死缓,曾迫害本公司法轮功学员。

姜仁全,大连金州区炮台街道“610”主任,2016年患多种癌症不治身亡。

赵振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派出所所长,2006年9月9日,突发性心肌梗塞死亡,年仅55岁。

刘晓明,大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2007年4月死亡,年仅41岁。

田平,大连市看守所主管,2002年1月,遇车祸当场死亡,尸体惨不忍睹。

于卫东,大连金州区巡警,患不治之症身亡,年仅37岁。

方永刚,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政治系教授,曾诬蔑法轮功,患结肠癌死亡,年仅45岁。

王义,大连开发区松岚村村民,诬告法轮功学员,在家摔倒死亡,并殃及全家。

江培忠(音),大连市某中学原党书记,举报本校法轮功学员,患脑溢血死亡。

梁立斌,大连市保税区政法委书记,患恶性肿瘤。

靳奎,鞍山钢铁集团大连轧钢厂党委书记,诽谤法轮功,得喉癌。

朱凤山,大连教养院狱警,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患肝癌。

陈洪涛,大连金州新区法院院长,冤判法轮功学员,患心肌梗塞,几次出现生命危险。

张凤振,大连市金州区石河满族镇大王村治保主任,协助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几天后,被自家的骡子踢断了三根肋骨。

李亮,大连教养院分队长,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右脚踝骨被摔断骨折,致使腿瘸,并殃及父亲和妹妹患病死亡。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明慧网评论员唐恩表示,“因果报应的鲜明实例,值得人们深思。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唯有赶快悬崖勒马,停止迫害,才能弥补罪愆、赎罪自救。”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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