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6月22日讯】新唐人近日收到读者投稿,全文刊登如下:
关于1996年发生在中国南京的刁爱青案,到目前为止,案件很可能已经被侦破,但是官方没有向公众公布侦破结果,致使刁爱青案至今还是一件“悬案”。其实关于刁爱青案以及相关案件的真相在《总参“731”在行动:揭秘刁爱青焚尸案》一文中(注:网址为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731_24.html)已经揭秘得差不多了,虽然文中有一些内容不够准确,但我个人认为此文是基本正确,有所不足。
下面就以《总参“731”在行动:揭秘刁爱青焚尸案》一文的原文摘录内容为基础,对摘录内容中的一些内容作一点注释,包括更正和分析,再整合一些相关内容,使刁爱青案以及相关案件的真相更加清晰一些,同时揭露总参的脑控罪行。脑控包括精神控制和身体控制,即brain control=mind control+body control!
原文内容I:
在揭秘刁爱青碎尸案之前,我先给出本文摘要和结论,随后再陆续给出证据。
就刁爱青碎尸案,网上和现实中形成了“讲真相”团队和“捂盖子”团伙。这双方在网上进行了8年网战,而在现实生活中更是进行了8年的浴血奋战,甚至是付出了生命和血的代价。从双方网上论战的只言片语中,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中共总参三部有一个庞大特务组织,这个组织以各种手段筹划经费,其中一个最主要的手段就是人体器官移植。为了方便,我们将这个组织不妨称为“总参731”。
2.早在刁爱青上大学之前,中共总参就已经通过体检和血型选配,将刁爱青列为“器官储备库”成员。随时可能被宰被器官移植。只是刁爱青本人不知。
3.总参通过其特务系统,将没有达到高考分数线的刁爱青招入南京大学“情报管理学院”成人教育班。而这个所谓的“情报管理学院”就是总参情报系统在南京大学的特务培养基地,这就相当于当年国民党军统在某些学校里设立的“无线电通信特训班”,是专门培养中共军统特务的。而将刁爱青招入这个班,那不过是将刁爱青送进器官储备库雪藏起来,便于南京军区总医院黎介寿等人随时活摘刁爱青的器官。
4.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刁爱青是被作家马原(注①)骗出学校,再由南京大学情报管理系(注②)系主任(据说是王小民,是中共原副总参谋长王诤的小儿子,是中共特科行动队灵魂“王八蛋”之一)、以及刁爱青同宿舍女同学(注③)(系王诤孙女儿,系主任的女儿)用奔驰车拉到了南京军区总医院(注④),也就是黑弥撒、WCAT所说的“戴笠楼”(注⑤)。
5.在戴笠楼,刁爱青被总参三部下属的“摘器官”团队屠宰,将需要移植的器官留下,这包括小肠、肾脏、眼球、头皮和脸皮,等等。
6.“接盖子”团队随后将一些碎尸块分别抛弃到南京的一些犄角旮旯,并造成刁爱青被碎尸的轰动效应。所抛弃的尸块并非取自刁爱青的尸体,为了让人确认是刁爱青的尸体,他们特意将刁爱青的三个手指头放在其中,以便引导公安的侦查方向。这实际上是向公安报案。
7.大约是在1996年1月14日,由南京军区总医院副院长黎介寿以及主任医师李幼生主刀,将刁爱青的小肠移植给当时的南京军区司令陈炳德的儿子(真名陈杰,又名陈之平,程熙,网名WCAT、胭脂江天,等等)。由南京军区总医院副院长黎磊石主刀,将刁爱青的肾脏移植给王诤的二儿子王皖民,而刁爱青的脸皮据说是移植给王诤的老婆秦岩,眼球则是移植给另一高官的儿子(注⑥)。
8.参与刁爱青器官活摘移植行动的人都是总参特工,那些知情者及器官接受者也大多是特务或是特务家属。
9.总参731之所以要将刁爱青的小肠移植给陈炳德的儿子,完全是为了将陈炳德逼上他们的贼船。当时陈炳德是南京军区参谋长,总参731急需拉陈炳德入伙,以便能使他们的人体活摘工程在南京军区总医院畅通无阻。为了拉陈炳德入伙,总参731先是为陈炳德找好所需移植的器官,那就是刁爱青的小肠,将刁爱青先是特招到南京大学的器官储备库。然后通过特工手段将陈炳德的儿子的小肠毁掉,使得陈炳德儿子在1995年12月间住进南京军区总医院(注⑦)。于是才有了刁爱青被活摘这一令人发指的兽行。
10.看过《水浒传》的人都还记得,抱孩子上梁山,是水泊梁山逼人上梁山的一个常用招数。而当今总参731也是采用这种招数逼人入伙上贼船。陈炳德就是这样被逼上贼船。此后,陈炳德便在政坛上扶摇直上,先是晋升为南京军区司令,随后又晋升为总参谋长。这全是这总参731幕后推动的结果。陈炳德虽然贵为总参谋长,但在总参731中,不过是一名小卒。
11.有几位刁爱青器官接受者,包括陈炳德的儿子,后来了解真相后,备受良心折磨,为了解脱痛苦,改信基督教。自2008年开始,这些人开始上网揭露真相。
12.为了捂盖子,总参731血债帮将那些叛逆者及上网揭露刁爱青碎尸案真相的人员一一灭声,灭声的手段开始时是威胁恐吓,后来发展到送精神病院,对这些人大脑植入电极,进行脑控,最后不惜将这些人一一爆头。
13.2012年1月6日,南京发生著名的枪击案,一位男子被当街枪击爆头。被爆头男子程某系江苏某建材公司员工,42岁。中共新闻媒体报导枪击者叫周克华,而对受害者则是讳莫如深,遮遮掩掩。实际上,这位枪手是中共总参731派出的特战队杀手,是专门猎杀那些上网爆料刁爱青案的知情人,这些特战队杀手从长沙杀到南京,又杀到重庆,将几位爆料刁爱青案的内部知情者一一灭口。而在南京枪杀案中杀死的程某就是总参谋长陈炳德的儿子程熙,就因为他用网名WCAT、黑弥撒、胭脂江天上网揭露刁爱青碎尸案。在重庆爆头的则是警察段志鹏(注⑧),而段志鹏也是上网爆料刁爱青碎尸案的知情人士之一。
14.由于作恶多端,那些活摘刽子手也日夜生活在噩梦之中。活摘刽子手黎磊石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从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4层的家中跳楼身亡,自我了断了他罪恶的一生。多行不义必自毙,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注①:刁爱青的父亲对“菊花寨寨主”说过女儿喜欢电影和文学,刁爱青的室友也证实:案发前刁爱青曾告知她们她认识了一个作家。根据同学吴晓洁的回忆,她的书籍中有《辽宁青年》,根据刁爱青父亲刁日昌的回忆,她的书籍中有《电影文学》。
注②:应该是信息管理系,只不过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是南京大学文献情报学系改名后的名称,并且,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11年升格为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故而上文提到的“情报管理学院”严格来讲也不准确,不过用“情报”代替“信息”以突出强调该专业的实质也未为不可。
注③:文中提到刁爱青的这个同宿舍女同学名叫王瑛杰
注④:这里的南京军区总医院如果是正确的,那么它可能是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但是,黎介寿所做的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肯定是在总院做的,199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还未并入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并入的时间是2004年11月,基本情况如下:1995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三医院(坐落于南京市东郊风景区—古镇汤山)与位于中山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疗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二五医院)合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2000年6月,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从中山陵点调整到汤山点;
2004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转隶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2005年9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疗养区,该疗养区又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并且,1994年3月12日,南京军区总医院70岁高龄的黎介寿亲自主刀,为一例患短肠综合征的患者移植了250厘米异体小肠,打破了亚洲小肠移植零的记录,也是亚洲首列临床全小肠移植术,该手术是在总院完成的,那么,1996年1月19日黎介寿再次成功进行的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也是在总院完成的,也就是说是在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并入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之前完成的,再结合抛尸地点可以得出,活摘刁爱青器官的现场可能是在总院!
值得指出的是,网络上《学科带头人——国际著名普通外科专家黎介寿院士》一文(作者:解放军普通外科研究所|发表日期:2007-08-01)提到:“1996年1月19日,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地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使南京总医院成为全世界能施行这一移植术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医院之一,是当时亚洲唯一能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
经济日报2011年1月30日刊登的题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肠功能障碍治疗与研究的创始人黎介寿——胸有大爱成大医》的一文中也有“1996年1月19日,黎介寿再次成功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这样的内容,但是根据网络上的相关内容“当年专业法医给出的尸检结果是刁的死因不明,以及存活过三,四日内没进食和有饮水”和“根据对未被开水处理过的尸片的勘验,确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可以得出,真正的小肠移植手术的时间并非1996年1月19日,但这并不是说小肠供体不是刁爱青,供体仍然是刁爱青,只不过是披露或报导的小肠移植手术的时间不准确而已!
同时,也不排除在分院活摘后将器官送到总院进行手术的可能,抛尸闹市区只是为了迷惑警方,所以,网上披露的活摘刁爱青器官的杀人现场在南京汤山镇1号(南京军区总院汤山分院)也是有可能的。在《日本“731”兽行曝光,刁爱青碎尸案真相图片大全》一文的“汤山一号屠宰场”标题下就有“1996年1月10日,误人子弟的导师“射手”将误入歧途的女大学生刁爱青骗到这个汤山一号,又称“戴笠楼”。此后,刁爱青便被关押在这里的一个高干病房,每天只给进水并注射所需的药物,进行人工洗肠。
直到一切准备就绪,刁爱青便被送上屠案,被宰割被活摘器官。”这样的内容,如果此说法属实,那么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活摘一事与之后的并入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可能多少有一点联系。《日本“731”兽行曝光,刁爱青碎尸案真相图片大全》一文的网址为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4/04/blog-post_842.html.
注⑤:这里的“戴笠楼”一方面可能只是一个代称,指代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曾为国民党三军总医院汤山分院,所以“戴笠楼”很可能指的就是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即活摘刁爱青器官的杀人现场极有可能在分院;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汤山镇狼山脚下的“戴笠楼”,即真正的被人们称为“戴笠楼”的地方,真正的“戴笠楼”既不是南京军区总医院,也不是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而是位于南京近郊汤山镇狼山脚下的“戴笠楼”,此地为军事管理区,刁爱青被拉到了此处也是有可能的,活摘现场在此处也不是没有可能。关于“戴笠楼”的更多信息参见《南京东郊汤山镇,有一座神秘的军统“戴笠楼”》一文,网址为:https://www.meipian.cn/1uslsr83
注⑥:眼球就算是现在也是不能移植的,因为连着视神经,应该是眼角膜移植给了另一高官的儿子
注⑦:这里的“南京军区总医院”应该是总院,至于网上所说的刁爱青的小肠受体(笔名“金色誓言”)因患坏死型急性小肠炎于1995年12月21日入住汤山1号康复中心治疗、1996年11月康复出院应该也是不准确的,当时的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还未并入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其应该也不具备完成小肠移植手术的条件,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的医生当时会去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做小肠移植手术?!上面分析过小肠移植手术是在总院完成的,难道小肠受体是入住汤山1号康复中心而后又去总院做小肠移植手术?!当时的南京军区总医院的医疗水平肯定是高于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南京军区参谋长的儿子会去南京军区南京疗养院(汤山点)治疗?!所以,小肠受体入住的是总院而非分院。
注⑧:这里的段志鹏有误,应该是方斌,这一点下文有所涉及!
原文内容II:
王立军和周克强
为了捂盖子灭声,总参731派出了特战队杀手,对相关的知情者及爆料者进行爆头行动。周克强就是总参派出的杀手之一。周克强是周克华的双胞胎兄弟,而周克华则是在四川老家务农的农民。周克强率领几个特战队杀手从长沙到南京再到重庆杀死了十几个人,很多时候都是有几个杀手集体行动。但是,中国媒体对周克强杀死的人都是遮遮掩掩,对周克强杀人行动中的同伙们也是不去追踪报导,足以说明中共在周克华系列杀人案上有难言之隐。
周克强在长沙几乎被段志鹏抓住。长沙公安局已经查出周克强的现役军人身份。为了继续掩盖周克强,总参731设计让周克强的同胞兄弟周克华去顶杠,就是设法让周克华被击毙。为此,他们首先要更改周克华的身份证,将周克华的出生日期由1970年2月24日改为1970年2月6日。更换身份证本来是的一件小事,但是,当时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亲自出面办理。王立军通知周克华去重庆更换身份证。王立军原本是同总参731配合的,是要帮助掩盖总参731的一系列恶行,这包括不去抓捕系列爆头案的真凶周克强。但后来被薄熙来排挤之后,王立军就向胡温靠拢,也要去抓捕真凶周克强。王立军正是因此才被总参731列入猎杀名单。王立军深知自己小命不保,这才在2012年2月6日投奔美国驻成都领事馆。王立军向美国人提供的所谓秘密资料,主要就是有关中共总参731活摘人体器官以及联手薄熙来周永康军事政变的相关证据。
段志鹏多次在网上爆料说:“王丽娟(即王立军)了解真相。”
注:该段中的两处“段志鹏”也是不准确的,应该是方斌,理由见下文!中共宣称爆头哥是周克华,而本案的关键和要害在于周克强是周克华的双胞胎兄弟,即制造重庆“8·10”等系列枪击抢劫案的真正凶手是周克华的双胞胎兄弟周克强而非周克华。对于“周克华”所持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周克强这一点,在《专案组负责人详解周克华案八年破案全程》一文中是这样解释的:
2011年3月,警方发现了周克华上网的网吧,但从身份证录陆系统得到的却是一个叫“周克强”的名字。
周克强确有其人。他实是长沙的一个摩的司机。某天,周克华在岳麓区找到他,乘车前往二十公里以外的望城区。下车后,周克华递上一张大额钞票,让周克强去破钱,并要求对方把身份证留下抵押。等周克强捏着一把零钱回来时,周克华已经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不见其踪。
但关键问题是,周克强是长沙的一个摩的司机,周克华系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两人的姓相同,名字中也有一个字相同,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最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周克华与周克强是双胞胎兄弟,抢劫杀人的是周克强,并且,在网吧上网的是周克强,周克强在网吧上网用的是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即在网吧上网的并非周克华,而真正的周克华更换身份证是2012年的事情!
原文内容III:
陈炳德的儿子陈杰,刁爱青小肠接受者
金色誓言,自揭是刁爱青小肠的接受者(注⑨),真身是总参谋长陈炳德的儿子,曾用名程熙,陈杰,陈之平。
WCAT666,wcat,wcat012,胭脂江天,这几个都是“金色誓言”的不同网名。
注⑨:网上还有“金色誓言”是刁爱青小肠和肝的受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南京军区总医院2003年4月才完成了亚洲首列肝肠联合移植。
原文内容IV+V:
(一)原文内容IV【原文部分图片略】
2012年8月14日,知情人段志鹏被总参特战队杀手爆头
谷开来因涉嫌谋杀英国商人尼尔·海伍德被捕,于2012年8月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012年8月10日9时37分,周克强率领的731行动队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持枪抢劫杀死取款者一人,击伤取款者(后死亡)和保安各一人,抢劫取款额7万元,跑步离开现场。这起案件是总参731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干扰对谷开来的审判,同时,也是为了将段志鹏诱骗到重庆来爆头。
此案发生后,重庆方面提出将810重庆枪击案与长沙的两起枪击案并案调查。因为长沙警方早已经有周克强的详细资料,重庆方面立即邀请长沙警方派人来协同调查。段志鹏向长沙公安局提出建议要将这些枪击案同刁爱情碎尸案并案调查。当时湖南省委书记是周强,属于团派,不是总参731成员。周强也坚持要捉拿凶手,但提出“唯株主犯,从犯无罪”。那就是说只要抓住周克强一人就行,对总参731的其他成员可以网开一面。
段志鹏并没有成为专案组成员,没有随队去重庆调查。
此前,总参早已经对段志鹏施用美人计,让化名张贵英的女特务同段志鹏谈恋爱。为了引诱段志鹏到重庆,2012年8月13日晚,张贵英给段志鹏打电话,诱骗段志鹏去重庆。(注⑩)
2012年8月14日,段志鹏如约来到张桂英指定的地点,立即陷入总参731行动队事先设置的陷阱,当场被爆头。随后,中共宣称是击毙了周克华。见链接:http://jasmine-action.blogspot.com/2012/12/blog-post_23.html
图中三个斜背背包的人是湖南派到重庆协查的警察。公安部专案组负责人刘忠义(前中)警监对重庆击毙湖南警察段志鹏也是怒不可遏。
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陪同刘正义(笔者注:应该是刘忠义,可能是作者疏忽才输入错误。)对爆头哥尸体验明正身,结果发现死者是自己的手下段志鹏!
杀死段志鹏的两个火枪手,拥有多个警号。他们自称是基层派出所的普通民警。可他们的警衔都是一级警督,相当于是分局公安局长,是处级。可见,这两个人就是冒牌的警察,警服不过是他们的戏装。
总参731行动队成员都有一个小小的纹身符。女人的通常是在两乳房之间。这位火枪手手腕处的纹身就是总参731行动队的标志之一。
(二)原文内容V
附录1.网友“btg2”在网上透露的有关爆头哥周克华的案情
“btg2”应该就是长沙雨花台民警段志鹏。下面是“btg2”在天涯网上的留言截屏。从这些留言中,我们可看到以下几点:
1.“btg2”的真身是长沙警察。
2.“btg2”曾经同这个被通缉的枪手“周克华”在长沙发生过枪战。
3.“btg2”通过公安内部渠道得知,那个被通缉的枪手“周克华”已经于2012年8月12日被活捉,并且已经供出同伙,其同伙包括有大量官员。
4.“btg2”以为是大功告成,不日将会公开庆祝。因此麻痹了。
5.“btg2”从2012年8月14日后便销声匿迹。而那一天正是中国宣布在重庆击毙“周克华”的时间。由此可以推测在重庆被击毙的是段志鹏,也就是“btg2”!
注⑩:有人披露方斌是因为接到紧急通知才和另外二个同事从长沙连夜乘坐客车赶往重庆的
注: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上述“原文内容IV+V”中,作者可能受到一些错误信息的误导,错误地将方斌说成了“段志鹏”,错误地认为“btg2”是段志鹏,但其余的分析基本都是正确的!除了周克强,本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即是方斌,中共官方到目前为止都宣称警方击毙的是周克华,但是对于被击毙的“周克华”的真正身份疑点重重。上文中说被击毙的是段志鹏,还有人说被击毙的是方斌,也有记者高淑英撰文“辟谣”,但是方斌“替死”才是事实,这也是警方及媒体能够公布段志鹏照片辟谣而不能公布方斌本人照片辟谣的原因所在,这也可以解释民警在被击毙的周克华身上搜到的那张“方”姓身份证。综合各相关披露内容,可以确定被警方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击毙的是方斌而非周克华,而网传周克华被击毙后的尸检照(即已经死亡并且剃了头发的“周克华”)不是官方提供的,而且还是假的,尸检照中的“周克华”应该是网上所说的QQ空间龅牙(板牙)男,板牙男也极可能是方斌爆料的8月11日左脸(应该是右脸)靠眼处被特警狠狠干了一拳的倒楣蛋,所以有网友称“他(指板牙男)很荣幸地成为了尸检照的模特”,这也难怪有网友称尸检照中周克华面部多个部位与警方此前公布的图片有差异,也就是说,板牙男也是“替死周克华”,而真正的周克华是否已经死亡还不能确定!相关图片如下:
该图是QQ空间板牙男,但图片中的文字有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方斌!
以下是一些对于“警方”击毙的是方斌而非周克华及其相关事件的补充内容(文章标题+网址+(相关说明)):
a. 能够证实警方击毙的并非周克华的文章:
周克华死因再曝猛料 网路热传终极真相 特多图
https://www.bannedbook.org/bnews/cnnews/20121112/78087.html
注释:该文是通过实地测量和计算,通过计算所得的死者的身高是1.8米,而中共自己公布的周克华的身高是1.67米,直接并且有力地证实了被警方击毙的根本就不是周克华,直接并且有力地否定了被警方击毙的就是周克华的说法!另外还可参考以下内容:
1.以装饰砖为参照系 砖长加砖缝*砖数 (19+0.50)CM*9=175.5CM
2.以钢筋栏栅为参照系 10cm*18=180CM
3.以丝网网格为参照系 2.5CM*72=180CM
3个数平均为 178.5CM
按可能误差为%1算 死者身高约为 176-180CM
b. 对于网传被警方击毙的是方斌而非周克华以及网传周克华尸检照可以参见以下内容:
1、武警方斌澄清“替死周克华”传言
http://news.ifeng.com/c/7fcztOS0hwS
文中提到的民警段某某就是段志鹏,但是此文总体上纯属捏造,因为方斌已经死亡!
2、本报记者调查:“方斌”警官证位数不符被指称“便衣警察”的段志鹏表示很惊讶很气愤
http://dd110.dandong.gov.cn/paza/news/8494
此文虽然总体上也纯属捏造,但其中也明确写到“照片上标注的民警,是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段志鹏”!
3、重庆警方:未对外公布周克华尸检照片
https://news.qq.com/a/20120821/001078.htm
该文中含有“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联系了重庆市公安局,对方回应称:“重庆市公安局并没有对外公布周克华的尸检照片”。至于照片中人物是否确定为周克华,对方表示不予置评。”和“另据记者了解,通常犯罪嫌疑人在被击毙后,中国公安机关是不会向媒体公布其尸检照片的。”等内容。
对“方斌”的各种相关信息分析如下:所谓的那张照片中的“方斌”实乃长沙市民警段志鹏,真正的“方斌”警官曾为武警长沙支队一名武警,然后退伍后转入湖南省公安部门做了一名“便衣警察”,因为网上有人披露“07年丢失警官证时,方在武警长沙支队任中队长,09年方退伍转入湖南省公安厅刑警大队追捕组”,这一点与上文图片中的内容“本人09年12月开始研究追踪爆头哥”相符,这样一来,湖南日报2011年10月14日刊登的内容为“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的遗失声明肯定就是假的,因为2011年的时候方斌早已经不是武警了,但并不是说遗失声明对于该案就没有一点作用,因为那可能是死者亲人或朋友或同事等故意给出死者刊登过的警官证遗失声明予以证明确有其人,并给出了方斌曾为武警这一线索!
另外,网上披露的如下四段内容应该也是真的,具体内容是:不要说我们湖南人没有血性,伹我们都行动起来了,虽然各部门三次开会,由公安部强压下来谁上网泄密必定双开,我们坚决不服,同事被谋杀了,杀他的人却成了功臣领奖,而受害者家属却被软禁,我们不在乎党籍也不在乎公职,为了给方少申冤,有些同事坐车到小镇的黑网吧去申请新ID,有的盗用或借助海外服务器的路径和ID,很多人都冒险发贴,犹其是法医组的同事,大家各自行动心照不宣。
……
感谢上传这张图片的重庆正义的刑警,在拍这张图片时,我们还未接通知到现场,等我们到现场时一切都改变了,图片上有我们熟识的方少遗物,尤其是那个户外的防水袋,那天准备出发,因为知道重庆可能有雨并且大雾,方少特意从衣柜里翻出较少用的户外防水袋,包着枪,证件和随身物件放入斜挂包里,我们跟他开玩笑,上山下海有武警挡住,我们只是外围,记得带扑克牌就可以了。但武警转业的方少却认真地说,我曾经也是武警,动脑子破案我不如你们警校科班出身的,可上山下海的确是我的强项。13号那天晚上,我们在通宵打牌待命,因为5个人,方少没下场,他什么时候外出我们谁都没留意,想不到一去就是永别。
……
昨晚半夜,方少来找我,说那边很冷,我转身去拿衣服时,他却走了,并留下一句话"我去找仇人"。
方少生前有个愿望,他说自己健壮,可以为战友和人民挡子弹,想不到他却死在所谓的自巳人枪下,更可悲的是死了还被他一心效忠的党扣上持枪抢劫杀人犯的罪名。
希望重庆有良心的市民朋友,抽点时间带些纸衣到方少殉难的地方,代我烧给方少,记得烧前把那些纸衣叠得笔直笔直的,因为方少是一个极其注重仪表和形象的人,也是一个极其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已的上进青年。
……
如果我是方斌的塔档或师兄弟,我一定回来要了二只光头佬的命,做兄弟,有今生无来世。
关于方少身上的物品,有三张长沙到重庆的车票,因接到紧急通知,方少和另外二个同事从长沙连夜乘坐客车赶往重庆,却被光头佬一伙换成电影票,周克华的身份证是光头佬一伙搜查周克华家时获得的,那些零钞是平吋同事之间玩拖拉机,锄大D(2)时用来记分的,说到那盒伟哥是刑警的最痛,长年出差奔忙,一个月能见女朋友也就那么二三天,但人也很累了,为了满足女朋友的生理需求,虽然只有三十岁刚出头,也不得不借助药物。
另外,上面图中(文中)出现的网名“btg2”可能是由于方斌追捕爆头哥的缘故,故而其网名为“btg2”,“btg2”可以理解为“baotouge2”,即“btg”是“爆头哥”三字汉语拼音的声母的组合!
最后,可以看到上面图片中btg2的回复内容“不管怎么样,现在已经被抓了。这么说大家都不信,因为和媒体报导不符。数日后大家将会来庆祝。”对应的时间是2012年8月13日11时35分10秒,这一时间与上文的内容“2012年8月13日晚,张贵英给段志鹏打电话,诱骗段志鹏去重庆。”中的时间都是在“周克华”被击毙的时间(即2012年8月14日凌晨6 时50分)之前,所以应该都是准确的,但图片中竟然还有“btg2”8月14日9时、12时、15时的回复,那这三个回复一定就是假的了!
c. 段志鹏相关图片
d. 方斌相关图片
注:此图对比上图,两人容貌极其相似,上图中有眼镜,此图中的“段志鹏”也戴着眼镜,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此图可能是方斌的照片而非段志鹏的照片!
e. 对于段志鹏双亲喊冤图片的说明
说明:此图是山西浮山县公安局巡警队长杨武涉嫌受贿一案的图片(该图拍摄于2011年年底),体现的是杨武父母及哥弟在宣判后,在当地法院跪地喊冤的场景,并非段志鹏双亲喊冤图。具体可参见以下两篇文章,链接下的图片出自原文。
1、跪下!警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6be8080100ymww.html
2、山西一巡警队长受贿获刑13年 家属称遭人陷害
https://news.qq.com/a/20111114/000953.htm
下面是摘自《悼红轩:为刁爱青碎尸案的南京之行—9(结束篇)》一文“路线”小标题下的相关内容:
根据地形分析,从广州路到汉口路的南京大学门口,有3个基本入口,最近的是从南大宿舍大门口到另一个大门口。其次从右边的青岛路绕过去,不过路很远。还有一条就是从右边靠近天津路过去的路口。
青岛路很宽敞适合汽车通行,其他两条根本不适合。而且青岛路可以通到军区高官的公寓,也就是北京东路和宁海路转盘那片。可以这么说,如果死者不是在等什么人或者见什么人,他不会独自在冬天的夜晚去青岛路。
如果是凶手的话,可以肯定的说,凶手从青岛路走很方便。顺着青岛路这条线,可以到达两个点,一个是广州路,还有一个就是江苏省高官和军区高官的住宅别墅区。
广州路靠青岛路最近的就是儿童医院和江苏高检,分析这两个地形,结合所谓的背景 应该有点靠边了,除了这几个地方为作案现场以外,没有别的地方更适合作案。也只有这几个地方,公安人员无权进入,而且据刁爱青的爸爸说,当初南京公安方面有警官也坦诚在地毯式排查的时候,查到军区(注①)这边,就无法继续排查下去了。
注①:应该指的是军区高官的住宅别墅区
结合上文提到的系主任和他的女儿以及对南京军区总医院和WCAT所说的 “戴笠楼”的分析(见上文注④、注⑤),总的可能的大致路线有两条:
1.青岛路——北京东路——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
2.青岛路——北京东路——“戴笠楼”(位于南京近郊汤山镇狼山脚下,距离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和汤山镇镇政府不远)
上图是WCAT666 微博的截屏,这里的注册邮箱是[email protected],经过考证,这个电子邮箱的主人是王瑛杰,这表明陈杰早知道王瑛杰与刁爱青案有关。图片中的生日1970年2月24日正是周克强的身份证上列出的出生日,这表明陈杰早就知道“爆头哥”是周克强,这也解释了为何王立军要急于为周克华更改身份证出生日!所以,陈杰为知情者!
另外,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恐怖电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基督教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再加上有网友分析“黑弥撒”可能是高干子弟,并且“黑弥撒”在自己的帖子《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回复中有“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这些内容,说明他本人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
“黑弥撒”在《闲谈——昨晚的经历(南京)》一文中提到自己开车“到了北京东路后,赶紧找了家苏果便利买了瓶可乐,咕咚咕咚灌了两大口,才算是缓过神来”,而北京东路和宁海路转盘那片为军区高官的公寓,“黑弥撒”的家也可能就在那里。根据百度百科对“黑弥撒”的解释,黑弥撒和撒旦教有关,并且,“在基督教和犹太教教义中,撒旦是与上帝为敌的鬼王”;
从“很多的”与“胭脂江天”交流的原文——“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可以得出,陈杰(即“胭脂江天”)改信基督教的说法属实。既然陈杰改信了基督教,那么他就应该了解撒旦以及黑弥撒。陈杰是知情者,“黑弥撒”自己也说“我知道这个案子的时间不早于05年下半年”。“黑弥撒”在天涯论坛中发表的看似故事的帖子以及看似故事的回帖都在暗示他是小肠受体和知情者,例如《娜娜》中的 “北四教”应该暗指“戴笠楼”,陈新宇暗指自己的父亲陈炳德,娜娜暗指刁爱青,文中的“当我不再留恋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会用那把剪刀去找你的”与陈杰的四次自杀未遂可以对应起来,等等。
综合上述内容,不难得出:“黑弥撒”=WCAT=“WCAT666”=陈杰,那么,“黑弥撒”发表的《南京城市探险——探访戴笠楼》一文应该也意有所指,不过“黑弥撒”在天涯论坛的帖子以及回帖 2012年1月6日之后的肯定都是假的,因为他不可能死而复生!根据我的主观判断,以上两种路线都有可能,而对于活摘现场,总院、分院及“戴笠楼”都有可能,因为还牵扯到碎尸(含煮尸和切片),对于碎尸,个人觉得不可能在医院完成,那就可能是在“戴笠楼”完成的,这样一来,分院及戴笠楼是活摘现场的可能性就较大。如果在分院活摘,那就是活摘后将尸体运到戴笠楼碎尸和煮尸,因为分院距离“戴笠楼”很近;如果是在“戴笠楼”活摘,那就是活摘后再在戴笠楼碎尸和煮尸;如果是在总院活摘,那么碎尸、煮尸的现场又在哪里?
再结合抛尸地点,如果是驾车抛尸,无论活摘现场是分院还是“戴笠楼”,在“戴笠楼”碎尸和煮尸后抛尸应该是要经过中山东路;如果是在总院活摘,抛尸路线就不好确定了,但总院的地址是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5号。以下是三幅与两条路线相关的地图:
刁爱青案涉及的是南京军区总医院(现隶属东部战区总医院),而沈阳陆军总医院(即沈阳军区总医院,现隶属北部战区总医院)的军医也有参与活摘的,例如,在一个题为《【中国禁闻】辽宁公安目击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视频中就提到解放军沈阳陆军总医院的一个军医和一个第二军医大学毕业的就在一个精神病院的手术室活摘过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心脏和肾,视频网址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1GfHJH7-ww
在刁爱青案及相关案件中,总参“731”参与了活摘及暗杀(爆头),而有一些总参的部门还与脑控有关,与脑控有关的这些部门也可以视为总参“731”,在《总参“731”在行动:揭秘刁爱青焚尸案》一文中也提到总参“731”对那些叛逆者及上网揭露刁爱青碎尸案真相的人员大脑植入电极进行脑控!
阿波罗新闻网2019年9月10日刊登了一篇题为《难以置信!"后来我发现…是总参2部、3部的情报部门在做这个事情"——中共用微波技术“脑控”亲历者揭密(上)》的文章(注:网址为https://www.aboluowang.com/2019/0910/1340942.html),文中就明确写到:“至于是谁在搞这个“脑控”实验,王先生曾怀疑或许是某一个团队买了一些高科技监听在干坏事,“但是后来我发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团队干得了的事情,我有几次跟他们‘对话’,最早了解是总参2部、3部的情报部门在做这个事情。”
不过总参三部俗称总参技术侦察部,是主要担负战略情报收集整编、战场监视、航空侦察、装备科研论证、监听外军信号、研究和分析相关情报等任务的单位,为军委、总部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保障。部队编配的装备科技含量高、技术先进属国内一流水平(有点类似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局),而中共技术侦察就在使用脑控武器,所以总参三部实施脑控犯罪的可能性最大,其次是总参2部,总参二部俗称总参情报部,负责收集和分析军事、政治情报。
下面一段是摘自河南平顶山脑控受害者杨晓慧所写的《脑控受害者手记(1)——一个脑电波扫描仪受害者的受害经历》一文的与活摘相关的内容:
这之后,紧接着又上来了一拨年轻女子的声音,一上来,她们就操着一口普通话跟我说什么她们是日本间谍,先开始没完没了地对我问来问去,问得差不多了,接着又胡说我认识的**、**、**都是日本间谍,最后说他们也要培养我做日本间谍,送我去日本间谍。我不干。那些女的声音,还跟我说有两个人要死成2种死法:一种是搦(半)死,剖腹、活体摘除体内各脏器;另一种她们好像叫掏肛,意即拽着人的生殖器把人的肠子、肚儿子拽出体外,让人活活痛死。那些女的声音还说有一种死法(大约就是前一种死法),是为我准备的。第一次听到这种骇人听闻的恐怖言论,而且是在脑中对话听到的,我不由得空前害怕起来。万分恐惶自己有一天一旦落到他们手里,被他们一群人团团围住,挖心的挖心,摘肝的摘肝,一想起那情形,我就怕,也就是在这种极度恐惧中,才被那些男的女的声音连吓带哄的做了很多傻事情。
以上内容中提到了活摘,除了以上内容,脑控犯罪分子还给杨晓慧的大脑中输入过“白色骷髅”并且她也“看见”了,还害的她三番两次的自杀,还有时对她说“轮奸剥皮”吓唬她,有时对她说要对她“轮奸剥皮”,她还听一个曾自称是“苗苗”的女流氓说要把她整瞎整哑整聋整得一动不会动,还有脑中对话等等,当然,脑中对话等“怪异”现象都是中共的脑控武器所致,从中也可以看出脑控组织或脑控犯罪分子的残忍和邪恶,再结合刁爱青案,总参2部、3部的情报部门实施脑控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后,根据维基百科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解释,2016年1月,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总参谋部。拆分为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战略规划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等七个部门(单位)。另外,解释中还有如下内容:
经过多次调整,到2015年前后,总参谋部除了下辖办公厅,设有作战部、情报部、技术侦察部、电子部、信息化部、军训和兵种部、军务部、动员部、陆航部、政治部、管理保障部、战略规划部、外事办公室、警卫局等14个正军级的二级部。
……
2016年1月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原属总参谋部的陆军相关职责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机关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参谋部。原属总参谋部的军队训练管理、军事院校管理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训练管理部。原属总参谋部的人民武装、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原属总参谋部的军事战略规划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战略规划办公室。原属总参谋部的机关勤务管理保障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原属总参谋部的军队外事工作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原属总参谋部的电子对抗职责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原属总参谋部的其他职责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
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可以得出,总参谋部撤销后,情报部(总参二部)和技术侦察部(总参三部)应该是划归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血的事实摆在眼前,中共不亡,它就会制造出更多的人间悲剧和人间惨剧,所以,善良的人们应该擦亮眼睛,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有意或无意地为中共的灭亡奉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注:国安和公安中也有人实施脑控)
附:对于击毙周克华案的众多疑点及刁爱青案的相关内容
1、刘植荣:对击毙周克华案的18点质疑(组图)
http://m.chinavalue.net/biz/blog/2010-6-3/924900.aspx
2、“周克华”之死 网管正全国追杀的50图
http://panchinese.blogspot.com/2012/08/50.html
3、“黑弥撒”(即陈杰、金色誓言、胭脂江天、WCAT、WCAT666,wcat012)在天涯论坛的帖子及回帖
http://www.tianya.cn/8110306/bbs
4、“戴笠楼”图片(非南京军区总医院汤山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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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