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相信命运,且希望通过算命来指导自己发财,这本亦无可厚非,求财是人之常情,谁不想在相信命运的指导下去发个大财呢?但很多时会事与愿违。你相信了命运,但命运反而给你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由倾尽全力去求财,最后落得个破财败家的结果,发誓从此再也不会相信命运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不是命运天定吗?又为何自己相信了命运,反而被命运所欺骗了呢?其中一个最常见的原因是:算命先生算错了你的命。不是命运欺骗了你,而是算命先生欺骗了你。
当然,他也不是要存心欺骗你,他也想努力算准几个人,好让替他掦名招财。唯命理之学易学难精,算命先生也是常人,不是由上天派来的使者,所以他给人们算的命,就难免挂一漏万。
而你刚好就是那个给算漏了的人(算得不准的人),结果就会事与愿违,将破财的运算成发财的运。而你恰恰又全力相信了他的话,倾尽全力将全部身家财产押注在此破财的运上,不身败名裂才怪呢。
识八字算命的人都知道,算命是以出生日的天干代表自己,然后与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的其余七个字来作比较,通过它们之间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的相生和相克,和天干地支的生克制化、刑冲会合等等的关系的分析,从而取出了对自己(出生日的天干的五行)有利的五行,这就是此命的喜用神,而与喜用神对立方,就是忌神。然后根据取出的喜用神和忌神去判断吉凶。
例如算出一个命喜木、火,日后遇到有木、有火的大运或流年就有利,求谋可成(在命中注定应有范围内的事物可成)。与木火对立方是金水(金能克木,水能克火),遇到金水大运或流年就不利,就会有破财、阻滞、事非、烦恼、伤病、反复等事。但万一算命师算错了用神,本来应该喜木火,忌金水的命,但他分析错了日主的强弱或冷暖,却认为是喜金水,忌木火,认为在有金有水的大运或流年就有利;
此人听信了他的话,就在有金有水的大运或流年中大投资,结果实际上是在忌神的大运和流年中大投资,就等于将钱财投入无底洞了。一切都破产了后,难怪他由一个相信命运的人,转变为一个彻底不相信命运的人了。下面举一例来说明:
此造出生日日干为丙火,所以属丙火命。生在夏天最后一个月、六月,属未燥土月,未又是火之余气,所以一生出来就火炎土燥。再看命书如此说:丙火命生六月,火炎土燥,大暑前当五月一理同推。此命生在大暑前八天,金水未进气,于是就权当五月生人来推算,五(午)月火气秉令,炎威莫当,不懂命理的人,也可想像一下你在盛夏走在烈日当空的大地上,会有什么感觉?此时你最需要什么?是不是最好能在树荫下清凉一下,来杯冰水;或能见到海水,跳入大海中凉快一下,所以就是先天上喜金水来调候、清热、解暑为用了。
然后再看其它七个字,天干再透出丙、丁火,加上自己日干丙火,即三排火,相当于夏季天空出现了两个太阳(两丙火),一盏大灯(一丁火)照着,更会酷热无比,巴不得请来后羿,将一个太阳射下去。所以认为此造喜金、水、湿土为用神,忌木、火再多也。
现看见丙火日主自坐申金偏财位,时支见子水和年支见亥水官星,金生水为用,戊土食神引通火金之气,成为身强(火旺),而火生土(发挥才能),土生金(赚到钱财),金生水(带来职位),于是认为是一个名利双收之命。
于是建议他在金、水的大运和流年会有利。时值43岁入壬水大运,适逢其中有壬水、申金,和癸水、酉金流年,大运和流年都是金、水,于是到处凑钱,扺押了自己的房屋物业,想大大地赌它一把。不知是否求财心切、急于成事,结果是上了当,被对方狠狠地骗了一把,所有投资的钱财都打了水漂,什么都没有了,退回到租公寓住的地步。于是发誓再也不相信命运,不相信算命了。
可能有懂命理的读者会说,壬水大运在天干,坐在寅木上,只有三分水力,力量不够,才投资失败。日后53岁后入北方水运,必能东山再起。事实上是53岁后入北方水运后,身体出现状况,得了无法医治的病,身体越来越差。到了庚金、子水运,金水齐来,差不多到了残疾人的程度,钱财、事业更是没有起色,靠政府退休救济医疗补助金等维持。可见是金水大运对他不利,为何会这样呢?
现在再重要检视一下这个八字:
丙火生六月,火炎土燥,虽是生大暑前当五月一理共推,毕竟未中土为本气,火为余气,不同于真正五月,午火帝旺之地。丙火见土则有晦火之嫌,火气逐渐消沉,所以不能说身强。查十天干生旺死绝历程表,丙火见未土,为衰位,指物极必反,好像人开始走下坡路一样。
再看天干三排火(一丙火二丁火),好像火势盛大,其实由于地支无木、火之强根(不见寅卯木、巳午火),这三排火充其量是等于地支一个火的余气而已。见《渊海子平评注》中说:天干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得二比肩者,不如得一余气;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因为此造只是得二比肩(二丁火)者矣。
而再看与木火对立的金、水、土的力量,地支有一个申金,是金之临官、帝旺之强根。两个水(亥水和子水),也是水之临官、帝旺之强根,这三个金水强旺之根(地支),就足以比一个未土(火之余气)比下去了。也就是说此造中日主丙火“不得地”(地支不占优势)。
八字中共二土、二水、一金,对三个火,五比三,丙火日主一方在数目上也不占优势,所以说“不得势”。
生六月大暑前,当五月一理同推,即使算是丙火“得时”,但也失地、失势,所以仍当身弱来处理。因为在日主是否“得时、得地、得势”三者中,能占有其中两者,通常可作身强论;只占有一者,对方占有两者,则作身弱论。
通过上述一番分析,可见此造丙火日主仍属身弱,喜木、火大运和流年为用;忌金、水、土大运和流年。这就是为什么在壬水大运中的壬申、癸酉金水流年投资失败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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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