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3月06日讯】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兆龙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审查。
张兆龙,男,白族,1969年12月出生,云南鹤庆人,历任昆明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立案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庭长,昆明市中级法院执行工作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审判员。
1999年“7﹒20”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张兆龙是昆明市中级法院专门负责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之一。
以下是张兆龙自2003年至2012年(2012年以后法轮功学员的案例改由下级法院审理)当任审判长期间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
阻挠辩护 韩震坤夫妇被非法判重刑
韩震坤,男,1965年1月3日出生,昆明法轮功学员。2004年4月23日,韩震昆和妻子郭娟(法轮功学员)在白马小区的家中被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从家中绑架;7月份,被昆明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是李云兵。
2004年8月24日,昆明市法院违反法律法规,打着公开审理韩震坤、郭娟夫妇的幌子,却不让人参加旁听。一些亲属和法轮功学员到庭外关注审理情况时,被各个区的国保大队警察骚扰并非法录像。随后,警察根据录像传讯、绑架、关押了杨苏红(肢体残疾人)等数名法轮功学员。
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韩震昆一直向法庭讲述法轮功真相,并质问审判长张兆龙为什么自己的辩护人马玲没到场。张兆龙不但没有回答,反而追问他委托书上的名字是怎么签上去的,并辱骂代理人是劳教释放分子。
庭审中张兆龙禁止受害人自我辩护,多次打断其讲话,最后竟终止律师的辩护。昆明中院对韩震昆非法判刑7年、郭娟3年。
高惠仙被非法秘密庭审
2004年3月,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到安宁市看守所对高惠仙非法秘密庭审,没有辩护人,也没有通知家属到庭。张兆龙当场就诬判高惠仙3年徒刑。
妻子同名被错抓 丈夫程洪畴被冤判3年
2011年6月2日上午,云南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一伙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弄清要抓捕的对象的情况下就闯到昆明市橡胶厂职工、法轮功学员赵海鹰家,此时赵海鹰去菜市场买菜,家中只有其丈夫程洪畴正在上网。
一伙警察冲进屋里就开始野蛮抄家,翻箱倒柜。这时赵海鹰买菜回到家,警察上去就要绑架她。她一问才知他们要抓的不是她这个赵海鹰,而是另外一个同名的人。
当警察得知抓错了人后,不但没有放人,反而以赵海鹰的丈夫上明慧网为由将其绑架,还说:“你们家只有两人,只好抓一个”,而且还威胁赵海鹰不得将抓错人及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则连她一起抓。
赵海鹰的丈夫程洪畴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由于身体极度衰弱、双下肢浮肿而被“取保候审”释放。
2012年3月13日,昆明市法院时任审判长的张兆龙与审判员唐勇、代理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秘密庭审程洪畴,不顾事实,捏造罪名荒唐地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程洪畴3年徒刑、缓刑3年。
事实上,公安部2005年认定的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在最高法院于2017年2月1日专门出台的一个关于组织利用邪教的解释中,也根本没提法轮功。
因而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们如大陆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均认为,中共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而这则条款所提到的“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
昆刚职工何其琼被非法判刑4年
何其琼,女,56岁,昆明钢铁公司华云分公司职工。2004年10月24日,在家中被昆明市公安局昆钢分局绑架、抄家、关押;2005年,被审判长张兆龙非法判刑4年。
何其琼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期间,两次被关“禁闭”、坐小凳子。在第四监区由于过重的劳役,她的身体状况极差,体重下降,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周模芳被非法判刑5年
周模芳,男,58岁,原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因为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于2002年10月3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从家中绑架。
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于2003年5月16日对周模芳秘密庭审,在庭上审判长张兆龙不允许周模芳说话,同时打断、终止律师无罪辩护。张兆龙还声称:“不采纳被告律师的辩词,按你这种辩法,我们只有放人了?不予采纳!”最后周模芳被非法判刑5年。
退休职工张静如被非法判刑4年
张静如,女,1944年出生,云南光学仪器厂(现更名为北方光学电子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02年5月,因为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被单位保卫科、昆明海口派出所、西山区国保大队杨增福、陈坤光、柴正军等一伙人闯入家中强行抄家、绑架,随后被审判长张兆龙非法判刑4年。
张静如被关押在省女二监的一监区期间,被包夹(监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24小时监视,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被强迫做奴工长达十多个小时。
包夹还偷偷地在她的饭里下药,致使她饭后头刺痛,半小时后就打瞌睡、睁不开眼睛、耳底疼痛、全身冰冷、左眼不断流眼泪、目光呆滞,体重由刚到监狱时的54公斤减到42公斤,身体消瘦了12公斤。监狱怕担责任,让她“保外就医”。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