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微信群里近乎刷屏的一句话是:“三月的第一天,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以后每天都会是好消息!坏消息是:以后就很难再看到坏消息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当天起,中共制定的网络新规“网络信心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正式实施了。这一规定被网民称为最严“禁声”,它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中国大陆将只剩下中共审查标准的“好消息”,而所有与此相悖的“坏消息”则将遭到无情的封杀。
尽管北京当局称出台这一新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但其真实目地无非是为了从根本上铲除对其不利的信息,采取对“制作、复制、发布”采取三管齐下、连锁控制的方式,严密监督对当局不利的信息,而且还采用连环锁的方式,把信息生产者,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信息使用者三方绑在一起,互为制约,控制、监督。
这一规定毫不掩饰的表示: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思想,宣传中共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重大决策部署,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内容,等等。而对于稍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合的信息,则予以控制,清除,甚至会“依法制裁”。
比如第六条明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以及“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用”等内容的“违法信息”。不能丑化英雄烈士事迹,不能“散布谣言”等等。
第七条还规定信息内容生产者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各种“不良信息”,包括“使用夸张标题”的,“炒作绯闻丑闻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等等。
就我所见,新规实施后,网上可以说是一片讥讽和骂声。有网民评论,这么冠冕堂皇的规定,无非就是给他们多几个冠冕堂皇的抓人的理由。也有人痛斥:“网络大屠杀正式开始了!”
出乎意料的是,就在党媒人民网等各大媒体,呼喊着新规施行可以拔除网络生态“杂草”的时候,不同的声音出现了,有全国知名行政法专业律师(暂不提名)提出,新规可能因为违反立法法而不具有法效力。
这位律师指出,根据中国《立法法》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而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出台新规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显然未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之列(国务院直属机构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那么此新规制定程序违反立法法的明文规定,属于没有制定规章权力机构制定,应当属无效。
不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那随着互联网新规的实施,中共对大陆网络的封锁钳制必将进一步明显升级,而网民的反封锁反钳制也必将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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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