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被判刑12年 伙同他人涉贪3410万余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1月04日讯】1月3日,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张磊贪污案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法院宣判,李宁被判刑12年,张磊被判刑5年8个月。李宁与张磊贪污341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李宁被指控在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伙同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

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在庭审中李宁拒不认罪,称截留的经费是为了继续进行科研活动。而张磊则“认罪悔罪”。

据查,对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后,有345万余元可不作为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因此,李宁、张磊贪污数额为3410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

现年57岁的李宁在学术上曾获得多项荣誉,是多项研究的领军人物,200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成为当时最年轻的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宁被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检察院以配合调查之由带走,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2014年10月,李宁被逮捕。2019年12月30日,该案开庭审理。

近十多年来,中国学术腐败渐趋普遍,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是继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之后的另一个大规模、深层次的社会腐败。

陆媒曾曝光大陆总额超过3万亿元的教育经费科研经费成黑洞,六成科研经费被挪动、私分。中共科协一项调查曾显示,大陆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一位985高校社科处的工作人员对陆媒表示,科研经费成为科研人员的变相收入补贴已是公开的秘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则表示,很多科研人员把精力花在立项上,没有多少精力搞研究,就用科研经费去包装成果,再用包装的成果去申请新的课题,科研经费就在这种“课题复课题”的循环中被浪费掉。他还披露,“要想立项,就要有关系,甚至还有一些掌握科研经费的部门找人家来立项,立完项再要分成,这并不鲜见。”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曾推算,全国科研经费中6,000亿用于开会、出差等。中共审计署2013年公布的审计报告显示,科技部预算执行中不合规问题金额超10亿。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