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起重大煤矿事故 一月内至少36人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2月23日讯】中国大陆矿难事故频发,近1个月内,山西、山东、四川、贵州接连发生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至少造成36人死亡。

据中共官媒报导,12月17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安龙县广隆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事故期间,当班在井下进行作业的共有23人,事故发生后仅7人安全升井,共16人身亡。

12月14日,四川省川煤集团芙蓉集团公司杉木树煤矿矿区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

11月18日,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违规开采,引发瓦斯爆炸,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

除上述一个月内4起事故之外,10月28日,广西南丹县庆达惜缘矿业公司矿山发生坍塌事故,官方称,造成2人死亡、11人失踪。

9月9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信息称,陕西蒲白南桥煤业有限公司于6月5日发生一宗事故,死亡5人。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未报。

6月19日,山西宁武县一个煤矿发生冒顶事故(上部岩层塌落),官方称,6人遇难。

6月9日晚,吉林一矿业公司在采矿工程中引发2.3级地震,官方称,当时在井下作业的人员被困,造成至少9人遇难,10人受伤。

2月2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矿山事故。导致21人死亡,29名伤者重伤送院救治。

1月12日,陕西省神木市一处煤矿发生矿顶坍塌事故,21名被困井下的矿工全部不幸身亡。

上述案例只是今年内的不完全统计。由于中共官方向来有隐瞒死亡人数的习惯,外界对中共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往往持怀疑态度。对于事故频发的原因,媒体也多有解读。

有美媒评论称,中国每年煤矿矿难死亡人数高据全世界每年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70%。一次次人祸酿成的矿难背后,反映出的是安全监管制度被既得利益者所瓦解,是腐败和监管者被俘获。

评论说,如果政府监管者不能对制度抱有真正的敬畏之心,并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那么矿难仍会继续发生,工人的生命仍随时处于危险的境地。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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