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3日讯】【新闻看点】郑文杰嫖娼?中共秀证据疑点重重(2019/11/22)(总第46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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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前雇员郑文杰(Simon Cheng)早前接受英国BBC专访表示,在出差深圳时遭到中共拘捕,并被“国保”人员虐待,“被迫认罪”。这篇专访引起强烈反响,英国外交大臣蓝韬文随后召见中共驻英大使刘晓明,表示强烈抗议。
昨天(11月21日)下午,中共官方公开了一段监控视频。不过视频回避了郑文杰揭露的“疯狂施暴”这个核心问题,而是说郑文杰“嫖娼”了。诸多疑点,似乎是中共在转移视线,结果是越描越黑。
中共警方的视频
中共官媒公布的2分9秒视频来自警方,是一段“经过剪辑编辑”的监控视频。旁边文字显示,郑文杰曾在7月23日、7月31日和8月8日三次进出罗湖“一处会所”。每次都是穿着短袖T恤和短裤前来,然后先是与前台交流,随后换上白色浴袍之类的服饰,后由女性带入房间。
监控时间显示,三次都是傍晚6点左右,停留都不到两个半小时。视频后半部分是郑文杰被审讯时“认罪”画面,他穿着粉红色T恤,上面有“罗拘”(深圳罗湖区拘留所)等字样。
中共称郑文杰对“嫖娼”事实“供认不讳”,但是没有提供他嫖娼证据,也没有提供他没有遭受酷刑的证据。
带老婆孩子去“会所”?
罗湖“一处会所”,首先成了人们的质疑点。警方为何要隐匿会所名称?视频中显示,走廊里还有其他一些人。而且视频最后,出现了一个极不寻常的画面:一对夫妻带着小孩走进了“会所”。
如果是所谓的“会所”,像这样色情场所,有谁会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一起去呢?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进出会所即“嫖娼”?
郑文杰三进三出这个地方,这是警方认定他“嫖娼”的有力证据。
中国人讲,“捉贼见赃,捉奸要双”。嫖娼这种事哪有事后追究你的?警方为什么不公布完整录像?
另外,三次进出“会所”也构不成证据。第一个镜头是在前台登记,第二个和第三个都是模糊轮廓。
唯一被看作是“最有利”的指证镜头,就是他和一位女子走过走廊、进入客房的画面。但奇怪的是,那位女子走在前面,郑文杰跟在后面。有过住宿经历、或者去酒店用餐经历的朋友都不陌生,这更像服务员领路,哪像什么“应召女郎”啊?
“别无选择只好认罪”
至于审讯的画面,更令人怀疑。郑文杰在前天的声明中表示,被抓后,有特务揪住他的头发,让手机人脸解锁。还说他是英国间谍和特务,逼问英国在香港“暴动”中的角色。要他承认曾配合英国涉入香港抗争的指控,承认英国政府提供金钱、物资和装备给香港人,承认主导、参与和煽动暴力示威,承认使用英国政府发放的薪水为被捕的示威者付保释金等等。
这些指控一旦认罪,郑文杰至少要被中共关押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反复长时间审讯之下,他曾想过自杀。也曾向特务下跪求饶,希望放他回家。但无论特务用什么酷刑,他都“坚不认罪”。
后来有便衣说,如果承认“召妓”,可以减轻罪名。并且说行政拘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否则就是无限期的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还有严刑伺候。
郑文杰说,“我别无选择只好认罪”。
邻近最后,有公安拿着两种“裁决文件”,一个是15天行政拘留,一个是2年再教育。公安问他是不是要通知家人,他说要。于是公安拿出那份2年再教育文件要他签字。郑文杰马上改口说“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说 “这才是正确态度”。
接下来的问答是:为什么不用通知家人?因为你觉得丢脸吗?答说“对”。又问“你是否被严刑逼供?”答说“没有”。接着问“公安对待你好吗?”答“很好”。最后是“为什么不找律师?”答“太丢脸了,不敢请律师”。接着公安打开摄像机,录下了他的“认罪视频”。
所有文件、书面声明和认罪影片都完成后,满意的公安明确告知他“15天后获释”。他对公安鞠躬致谢,被抓后第一次能够安然入睡。
他在声明中指出,中共已经写好了脚本:英国是香港抗争的幕后外国势力之一,抗争并非无大台,而是有组织的。他本人就是主谋之一,受英国指使去煽动港人示威,要在中国发动“颜色革命”。
他说特务暗示,他已经成了媒体焦点,假如获释后接受媒体访问,公开讲出任何“召妓”以外的事,就会再次被抓回中国。特务声称原本无意识出抹黑手段,“但邪恶的外媒让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这么做”。
郑文杰将获英国签证
郑文杰事件还在发酵,每日电讯报报导,昨天英国多名保守党重要人物联合致函首相约翰逊,表示像郑文杰这样的海外公民是一项“历史错误”,应该纠正,英国有责任让他们更容易搬到英国居住。
报导透露,英国政府准备向郑文杰发放英国签证,以使他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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