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逮捕记者强扯面罩 记协齐谴责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9日讯】香港警察暴力对待记者事件频频发生,日前,有记者在采访反送中抗议活动时,被警方强行扯下防毒面罩,一名女摄影记者更被警察以“阻差办公”为由逮捕。为此,多个记者协会发声明,谴责警方滥权妨碍新闻自由。

10月27日,香港英文网路媒体《香港自由媒体》(Hong Kong Free Press)的一位自由摄影记者梅.詹姆士(May James)在旺角采访时,被港警要求除下脸罩,并出示记者证,詹姆斯配合警察要求后,她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证,但被警察推撞并逮捕,带往红磡警署。


28日清晨6点,梅.詹姆士交付100港元,获准保释。当天,香港记协、摄影记者协会、外国记者协会都发布声明,谴责香港警方。

香港外国记者会的声明指出,当时梅.詹姆士已经表明自己是记者,身着明显的反光黄背心,戴着头盔,背着背包,全部都写着明显的“媒体记者”。她配合警方,出示记协核发的记者证,但仍然被查问,最终被逮捕。警方指她当时不合作。

前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在《香港风云》节目上表示,当时梅.詹姆士出示了自己的记者证之后,回问警察是否可出示警察委任证,这是合法的要求,但却被警察以“阻差办事”的罪名逮捕。梅.詹姆士早上获释之后,警方并没有以任何罪名起诉她,可见警方也自知理亏。

27日当天的抗议活动其中一个主题是“与记者同行”,而警方却向记者频频发射橡胶子弹、催泪弹,并推撞记者。立场新闻和南华早报各有一名记者疑似遭橡胶子弹或海绵弹射中腿部。

苹果日报、立场新闻等传媒多位记者,都被警方以禁蒙面法为由,要求脱下面罩;香港电台记者的面罩更被警察强行扯下,之后被喷射蓝色胡椒喷剂。

当时警察声称:“没有烟了,除掉面罩,执行蒙面法,记者也不可豁免”。

不过,早前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曾公开表示,记者属于《禁止蒙面规例》当中列名的“因从事专业或受雇工作”人士,可获豁免。

28日,立法会上议员就此事质询保安局副局长欧志光,他表示记者跟医护人员应该豁免。

外国记者会发布声明,谴责警方的拘捕行动,并要求就警方暴力对待记者及干扰传媒采访,做透明独立的调查。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则谴责,警方明显针对传媒,侵害新闻自由及人权,扼杀公众知情权;要求警方公开涉事警察身份,主动调查是否违规。

更早些时候,9月29日,香港举行“全球反极权大游行”,印尼籍女记者英达(Veby Mega Indah)在现场直播采访时,被警方射中右眼倒地,后经医院诊断其右眼致永久失明。

据报导,英达受伤当天,警方正在湾仔天桥与示威者对峙。当时她在现场直播采访,戴着安全帽及眼罩,穿着显眼反光背心,写有清晰“Press”(媒体)字样,胸口也挂有记者证。

事发时,英达身边还有多名记者,他们对警察高喊“别射,我们是记者”,但警方还是朝他们开枪。英达随即中弹倒地。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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