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武帝年间,河北河间地区一男子服兵役,临行前,他曾与一女子定下婚约,待退役后,二人就操办婚礼。二人依依不舍,彼此承诺信守姻缘,誓愿白头偕老。
几年后,男青年服役回乡,发现与之订婚的女子已经过世。他悲痛欲绝,来到未婚妻的坟前大哭一场。未婚妻怎么会离世了呢?
原来,河间男子当兵走了几年后,女子的父母违背婚约,又把女儿许给了别人,不料忠贞的女儿竟悲愤过度,亡故了。
河间男子得知实情,更加悲愤,难抑思念之情,竟将坟土刨开,打开棺盖,面对着躺在棺木里的未婚妻嚎啕大哭。不可思议的是,未婚妻居然渐渐苏醒过来。河间男子也不害怕,反而欣喜,赶紧把未婚妻背回家去了,然后悉心照顾调养。几天后,未婚妻完全恢复了体力,神态宛如从前。
女子死前被父母许配给的那个男人,听说女子又活过来了,便找河间男子索要。河间男子不给,他对那个男人说:“你的媳妇已经死了,天下有谁听过死人还能复活的!这个媳妇是天赐给我的,不是你原来的媳妇。”
争执不下,二人就去官府打官司,县令一听事情原委,傻了,不知道如何判。县令于是呈报给上级郡守,郡守也无计可施,先前无案例可循。接着往上级部门呈报,就报到了廷尉那里。
廷尉看了卷宗后,仔细想了想,认为河间男子精诚所至,感天动地,所以才使女子死而复生。此事在常理之外,也不能用常理来判断了,于是将这个死而复活的女子判给了河间男子。@*#
参考资料:
唐 释道世 《法苑珠林》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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