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4日讯】在10月1日的“反送中”抗争中,香港18岁的中五学生曾志健,在荃湾遭全副武装的警员近距离开实弹,射穿肺部重伤,引发全港及国际社会愤怒。警方高层一再为警员开枪洗地,但根据现场视频分析可得出,警方至少有四大谎言。
中共十一在天安门广场大搞阅兵之时,香港却上演了一幕幕流血事件。香港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何中)中五(大陆高二)学生曾志健,遭警员实弹打中胸部,一度情况危殆。事件震惊全港及外界。香港多家机构均发声明,强烈谴责警方行刑式开枪射击抗议者。
不过,香港警方多名高层——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等,均先后为开枪警员洗地,声称警员是在“生死悬于一线”的情况下开枪。但此说辞受到多方强烈质疑。
谎言一:现场警员的行为证实 警方早已决定要使用实弹
周三(2日)凌晨的记者会上,卢伟聪在未做任何调查下,公开表示警员开枪“合法合理”。其称,“有人用尖头硬物插向那个警员”,在“电光火石”下,警员受到近距离攻击,故使用佩枪开枪。
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也声称,当时有示威者用铁通袭击擎枪的警员,有“抢枪”危险,因此警员开枪“合理合法”。
《苹果日报》报导,该报分析过不同角度的现场视频,实际情况与警方两日来的说法截然不同。
视频亦显示,开枪警员一直手持一支长枪,相信可发射橡胶子弹和布袋弹,同时他和另外最少一个警员又配备胡椒喷雾,但警员却没有使用这些较低伤害武器,又没有尝试向天鸣枪示警,一下子将武力提升至实弹。
香港前监警会委员张达明日前对媒体表示,不认同卢伟聪的说法,质疑抗议者并非手持可致命武器或利器袭击警员,但警员却近距离射出致命一枪。
谎言二:中弹学生手持白色塑料管 非“削尖行山杖”或铁枝
10月2日,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在记者会上辩称,施袭者当时以各种武器,包括削尖的行山杖插向警员。
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也发言指,开枪警员当时生命受到威胁,并形容中枪男生当时手持的武器是“铁枝”。
但是,根据法新社记者拍摄到的中枪者于冲突前的视频,当时,曾志健手持疑似浮版的盾牌,右手则只持一支白色细短棍样的物品,并非警方所指的“削尖”武器或“铁枝(铁棍)”。
《立场新闻》翻查当日直播片段,发现该名男生中枪倒地后,有警察为他进行急救时,另有一名便衣警员在现场搜集证物。当时中枪男生头部旁边,有一根不到一米的白色塑胶管,该塑胶管与他中枪一刻右手上所持物品外型一致。
但当正在急救的防暴警察拾起该白色塑胶管,准备一并交给便衣警察作为证物时,随即被另一名防暴警察叫停。该名防暴警察随后指向后方,另一名便衣警察从远处拿来一支长近两米、被削尖的黑色长铁枝,并一并拿走浮板丶头盔丶防毒面罩等证物,但就未有带走在中枪男生身旁的白色塑胶管。
此外,警方2日还声称,有另一名示威者企图抢去伤者的铁通。但从多段媒体拍摄的视频中,都未显示有警方所称的内容。
谎言三:警员拒对中枪者施救 延迟15分钟急救时间
卢伟聪声称,警员开枪后,在场警员随即为受伤者止血施救。但事实是,警方当时阻延对中枪学生的急救。
据城大学生会“城市广播”拍摄的视频及CBC的现场视频显示,学生中枪后倒地,其他示威者随即散开。一名示威者上前欲帮助倒地的曾志健,却被一名警员扑倒,狠狠压在腿下,该警员一度左手持真枪,指向某个方向的示威者。
曾志健倒在地上,不断的痛苦的喊“救命啊”,但在接近3分钟的时间里,在场的至少6名警员都置之不理。警员们都在戒备现场周围的状况。
被警员扑倒的示威者挣扎着对警员高喊“先救他,他中枪了”,但警员拒绝,称“first-aid牌我都有啦……(但)我在控制你嘛。”结果曾志健中枪约15分钟后,才有救护员赶到。
曾在廉署接受枪械训练的民主党议员林卓廷指出,当时警员并没有按惯例,选择向天鸣枪遏止冲突,当中枪学生倒地,大呼救命和要求送院,但3分钟内均没有警员上前进行急救,警员更制服打算上前急救的示威者,表明警方宁愿抓人,都不救人。
林卓廷又指,警方没有即时救人,也没有即时上前落手铐,明显知道他伤势严重,却任由中枪者在地上淌血。
谎言四:警队高层对警员开枪的说辞前后矛盾
卢伟聪回应为何向学生胸口开枪时称,警员是在“电光火石”下、短时间内作出判断。
但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在2日的记者会上则称,当时警员没有立刻开枪,显示他“好细心分析”处理方法。
而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又称,为即时制止施袭者,警员开枪要向最有效、最大面积的地方开枪。
《苹果日报》分析认为,这意味着,警员开枪射学生胸口是蓄意瞄准,非瞬间决定。
据警方数据,10月1日冲突中警方拘捕了269人,年龄介乎12至71岁;同日警方使用了约1400枚催泪弹、190发布袋弹、230海绵弹及6发实弹。
10月2日,香港市民上街,抗议警方首次实弹打伤中学生。许多人不断高喊“解散警队,刻不容缓”等口号,指责警察“蓄意谋杀学生”。
(记者萧静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