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轮功学员张立萍被非法判刑1年半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9月29日讯】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张立萍于4月1日下午被山东德州市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于8月20日被齐河县法院非法庭审,之后遭冤判1年半。

明慧网报导,2019年4月1日下午5点左右,经营按摩椅生意的张立萍开车从济南章丘区返回济南市里,在停车场处被跟踪而来的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陈浩等四人绑架

陈浩等去张立萍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打印机、手机等私人物品,并非法扣押她的私人轿车。

2018年12月18日,齐河县胡官屯镇司李村的村民发现有粘贴的法轮功真相不干胶,拍下照片恶意举报。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陈浩等从村里监控器拍摄的照片中,发现有张立萍开的汽车(车牌号)路过,认定张立萍等人在此村子发真相资料和贴不干胶了,对此跟踪她四个月之久。

陈浩用伪善诱骗张立萍,逼问她说出坐在她车里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张立萍拒绝。陈浩用诱骗出张立萍说的话语,作为构陷她的证据。当陈浩等人知道有律师介入后,很惊慌,逼问张立萍谁给她请的律师。

张立萍后来识破陈浩等人先前施用的诱骗诡计,拒绝回答一切问话。陈浩等人还告诉德州看守所警察,不准许张立萍的律师会见她。

2019年6月,张立萍的律师去齐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递交手续,并要求见负责迫害张立萍案子的警察了解情况。国保大队警察不敢露面见律师,门卫保安人员打通国保大队队长张小亮的电话。

在电话中张小亮刁难律师,说律师应该到齐河县当地司法局备案等等。律师严肃地说:“我不受你们当地司法局管,根本不需要去备什么案。”于是,张小亮在电话中又连忙撒谎说,他现在德州市里,回不去,要律师把手续留下。

在齐河县国保大队的构陷下,2019年8月20日上午10点多,齐河县法院非法庭审张立萍。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无条件释放她。

在非法庭审的全程中,法庭内显得很安静,除了齐河县检察院公诉人非法指正所谓证据外,法官宋兆军一言不发,坐在哪儿只静静听律师的大声辩护。

张立萍自我辩护时说,修炼法轮功合法,散发真相资料是为了让民众知道真相,自己无罪。

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拿出的粘贴真相不干胶的照片,律师指出:“照片不能当作证据,无论是数量还是清晰度,都不能当作证据。”并说,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说明拥有法轮功类物品、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合法的。

最后,律师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不要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实事求是,听从良知的召唤,当庭无罪释放张立萍。

当天张立萍的念大学的儿子和她的弟弟到庭参加了旁听。张立萍的儿子听了律师有力的无罪辩护,知道母亲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无罪的,更没有犯法。面对无辜的母亲被陷害,在安静的法庭上,他对法官大声说了句:“中国社会就是那样(不讲法律)。”

张立萍,今年50多岁,于1996年6月在济南第二电磁线厂上班时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

她曾于2010年3月被滨州市邹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劳教1年9个月,非法关押在淄博王村镇山东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更多遭迫害的济南法轮功学员
2018年11月11日,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法轮功学员贾兆民(男,48岁),在老家齐河县司李村和孔官村向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绑架,被胡官屯派出所警察用棍棒毒打逼供,臀部被打成紫色。

在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构陷下,齐河县法院于2019年4月29日对贾兆民进行非法庭审、非法判刑2年。

2018年12月25日上午,济南法轮功学员姜玉芹(女,50多岁)陪同贾兆民的妻子去齐河县公安局询问贾兆民情况时,被公安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扣押,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一直在找所谓“证据”陷害姜玉芹。她的家人、朋友一直没有她的消息,后经多方打听,才知她被齐河县法院冤判1年,于7月11日被非法关押入狱。

此外,济南法轮功学员王瑞国(男、65岁),在2019年7月份,从其母亲家被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齐河县公安局非法审问,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多年来,齐河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表现很猖狂,但又害怕在明慧网上曝光。国保大队长张小亮威胁受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不许上明慧网曝光,否则就会对受害的法轮功学员如何。

齐河县国保大队警察陈浩,1.75米左右,30多岁,黑瘦,多年来多次具体参与了对齐河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参与了对济南法轮功学员贾兆民、姜玉芹、张立萍的迫害。他还狂妄地说,对海外法轮功学员打来的真相电话不接、不听。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