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得福 贪色致祸(3)

(接上文)

四、得书改过 功名复得

孙洪年轻时和一个同窗学友,共游太学,互相约定有家信到了,都不隐藏。

有一天,学友收到家信隐藏起来,不给孙洪看,孙洪发觉后查问,学友说:“信中有一些话,恐怕会败你的意兴。”孙洪一定要看,学友只好拿出父亲的信,信中说:“昨天我梦到神人预先告诉我登科的名单。他带我来到了一个官府,我清楚地看见考生录取榜,你和孙洪都有名字,但是孙洪名下有一行红字说,某年某月某天,替某姓人写了一个离婚协议书,上天责罚,取消名籍。他的功名被删掉了。”

孙洪一听就很惊讶,学友问他真的有这件事吗,孙洪回答:“这就是最近的事啊!我在某州遇见一对老年夫妇,吵架离婚,无人写离婚书,请我代写,当初自己并没有什么其它想法。我真的做过这事,没想到上天谴责这样严重!”学友说:“梦境恍惚,不必在意。像你这样有才学的人,怎么会考不上呢?”等到考试结束后,果然学友考中,孙洪落榜,两人这才相信前面所做的梦不是假的。

孙洪因此闷闷不乐,学友说:“你也不要忧虑,等我回去时,替你劝两老复婚,怎么样?”于是就问清了两老所住的地方和姓名。学友到了那里,见两老都还没有新婚,就把孙洪的事告诉他们,安排酒宴给他们和解,劝他们复了婚。事情做好以后,就写信告诉孙洪,孙洪非常高兴,也非常感激。

随后孙洪就以太学内舍生的名义,免除了省试,一路青云直上,一直做到了侍郎。他在任期间,每到一处,凡是遇到离婚的事,就想法调解,保全了很多家庭。

夫妇之缘乃天定之人伦,是有因缘关系的,有各自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应该珍惜恩义道义,怎么能够轻易的去破坏呢? 可见那拆人夫妇的,受祸不浅,而全人夫妇的,获福非轻。

五、一念作孽 前程断送

清朝山东某考生,在进考场的头天晚上,陪他来考试的仆人忽然死了,该生只好先把仆人暂时安置在一间屋内。

该生第一场考试出来,看到仆人已经苏醒,仆人告诉他说:“昨天,我恍恍惚惚地进入了考场的贡院,听到你已考中第几名,但见,凡是被录取的人的名字下,都贴了一面小红旗,你的名下也有红旗。”该生听了大喜。于是,仆人就趁此机会说:“如果你真考中录入,就为我娶个妻子,行不行?”该生说:“对门家的女儿好吗?”仆人谦让不敢当。该生说:“有什么不敢?等我考中之后,还怕他不将女儿送上门来?”

第二场考试时,仆人又死了,苏醒后却慢慢对该生说:“主人考不中了。”该生大惊,急忙询问原因,仆人说:“我在贡院,见考官点名,等点到你的名字时,忽然说:‘此人尚未考中,暗中已有作孽的念头。’接着就命令改填赵某。你的名下已经没有红旗了。”

该生听完,半信半疑,待到榜发,第几名果然是姓赵的考生,而自己名落孙山。原来该生的七篇考卷,篇篇几乎得满分,阅卷老师准备将其呈送,报批录取。没想到在收拾考卷的时候,其第三场的考卷,被“灯煤”意外地烧去了半页,导致不能呈送,于是抽一份落第卷补上。该生为此懊悔不已。此是莱阳宋荔裳讲的一件实事,因与该生是同乡,所以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

人若偶萌不正的念头,就应当急忙扭转过来,不能随其相续不断,而造下业果,最终导致神明的责备。王阳明的传习录记载:有一位朋友感叹自己萌起不正的念头时,自己心里知道得很清楚,只是不能让其马上消失。王阳明说:“这一个良知就是你的命根。当下即去消除这不好的念头,便是安身立命的工夫!”

(待续)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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