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常委赵飞上美国务院审查迫害者名单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8月01日讯】近日,现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赵飞出现在法轮功学员递交给美国国务院的迫害者名单之中。法轮功学员要求美政府对赵飞等迫害信仰自由的人权恶棍行进行制裁。

在反迫害20周年之际,法轮功学员将一批迫害者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将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单,对其拒发美国签证、禁止其入境。

明慧网列举了迫害者名单中的其中20人。他们包括: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前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冯征,原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刘宏,原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单成繁等人。

报导说,美国国务院官员告知法轮功学员,名单收悉,会审核所有提交之个人,依法处理。并告知,近年在中国有多人因迫害人权被拒发签证,且皆因迫害法轮功学员。

美国官员还强调,“只要某恶人有一个案例具备足够的具体事实描述,就可将其放入特殊名单。”此外,“对于严重侵犯人权的恶行(如酷刑、殴打),一个官员只要是恶行实施单位的负责人,即可列入惩罚之列,而不需像以往那样证明此官员对某次具体恶行下达了命令或进行了指挥。”

这批恶人名单及相关恶行证据由“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联合收集、整理、编译。

本篇依据明慧网,及法轮功学员递交美国务院恶人名单中的恶行实例,列举天津市委常委赵飞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

赵飞,男,1964年2月生,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

2011年8月起至2014年7月,赵飞担任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和“610”办公室(中共迫害法轮功非法机构)负责人。

期间,他指挥武汉市政法委、“610”、公、检、法,3次大规模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张甦、张伟杰、熊炜明、崔海、沈学武、王学明(云萧)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关押,遭受酷刑。

据不完全统计,在赵飞任职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超过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0余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酷刑致残或精神失常,以下仅例举两例:

黄美玲

2011年12月10日凌晨四时,武汉硚口区63岁的法轮功学员黄美玲女士,因抢救无效,惨死在武汉市第一医院病房,死时年龄63岁。其遗体头部、腋下、大腿内侧、臀部、手腿全是电击后的黑疤,疑被中共警察电击致死。

徐喜望

武汉市新洲区残疾人徐喜望,2011年3月18日清晨5点左右,被三店街综治办主任程绍安带领三店街综治办及派出所两车人马趁乡邻熟睡未醒,将其绑架到新洲区刘集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班”)进行迫害。

期间,徐喜望被毒打、注射不明药物,当即大小便失禁,并且时常神智不清,回家时连熟人都不认识。2012年11月9日,徐喜望在衰弱中离开人世,年仅53岁。

赵飞接任武汉市公安局长之后,除了将非法判刑、劳教和关押到期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外,每逢所谓敏感日,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继续利用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恐吓、欺骗、威逼、利诱和人格侮辱等非法手段,以及罚站、殴打、野蛮灌食、吊铐、注射不明药物、电棍电等酷刑,进行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并向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和社区以及家属勒索巨额洗脑经费。仅2014年上半年,武汉市就开设8个“洗脑班”,47人被强制“洗脑”。

天津成迫害重灾区之一

2014年7月至今,赵飞调任天津,担任公安局局长和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天津也成为残酷迫害法轮功的地区之一。

(明慧网)

2015年3月2日,中共“两会”召开前,在赵飞的指使下,天津市“610”办公室、公安国保大队绑架法轮功学员。仅3月2日至3月4日,全市8个区内的37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抄家、入户骚扰。而从公安内部传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20人被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王慧珍被绑架20天后被迫害致死。

2016年,天津至少有244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绑架、抄家160人次;非法庭审31人次;非法判刑29人(最长者78岁,最长刑期7年6个月)。

2016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2017年,天津至少427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绑架、抄家130人次;非法庭审40人次;非法判刑36人次;非法批捕23人;迫害中离世3人。

2017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2018年,天津至少311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其中3人被迫害致死,31人被非法判刑。

2018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遭诬判统计

2018年11月, 天津市搞所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赵飞做部署,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

2019年上半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60人次遭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1人;非法判刑1人;非法庭审3人;非法批捕4人;非法拘留69人次;遭绑架、抄家至少53人次;遭骚扰29人次;流离失所1人。被勒索抢劫现金22,100多元。

赵飞到天津任职期间,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伤,被非法判刑,仅列以下案例:

中国航天专家刘元杰、熊辉丰

法轮功学员、中国航天专家熊辉丰和妻子刘元杰女士(明慧网)

原天津市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飞航导弹专家、79岁的刘元杰女士,在长期的骚扰和压力下,于2015年3月3日在家中故去,临终前也没能见到仍然被非法关押的丈夫熊辉丰。

刘元杰生前是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曾为中国的飞航导弹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多次获得航天部的二等功、三等功等殊荣。

丈夫熊辉丰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宇航学会的理事,因其杰出成就而获得198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993年度“光华科技基金贰等奖”等多种奖项,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刘元杰女士患有严重心脏病及高度近视等疾病;心脏病发作时,心动过速时可达每分钟二百次,多年的心脏病,使得她不能承担任何体力劳动。刘元杰修炼法轮功后不久,疾病痊愈,视力恢复,摘掉了多年的近视镜。

法轮功学员、中国航天专家熊辉丰老人获得的嘉奖证书(明慧网)

1995年底,熊辉丰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但身体更加健康,工作中更是开拓了思路,使得科研工作更加顺畅,工作上尽心尽力,全所上下提到熊工程师时都是竖起大拇指称赞。

熊辉丰还曾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至少资助了22个贫困区的孩子完成学业,但他从未向他人提及过此事,直到家人收拾其书柜时发现25封来自河南、湖北的受助学生、学生家长、希望小学校方及上级机关的信件,才得知此事。

2015年12月,78岁的熊辉丰先生被重判7年半。2018年,在天津滨海监狱中,他的身体已极度虚弱。

“我身上是清白、干净、透明的,任何污水都沾不上。” 数年来,熊辉丰一直不接受中共对他的非法冤判,坚持申诉。

杨玉永

天津法轮功学员杨玉永在武清区看守所离奇死亡,浑身伤痕累累。(大纪元)

杨玉永,男,55岁,天津武清区法轮功学员。2016年12月7日,杨玉永孟宪珍夫妇,在家中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

2017年6月28日,律师会见杨玉永时,他告诉律师,曾被戴两个大铁球的重镣,还把手铐和脚镣连在一起,只能弯着腰;被狱警刘兆刚殴打,刘兆刚还指使看守所13名犯人把他殴打致昏迷,过程中被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头。事隔13天的7月11日,杨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杨玉永的两个孩子闻讯赶到武清中医院,见到父亲冰冷僵硬的遗体:杨玉永的脖子、身体大面积瘀伤,眼睛里有血,两耳朵根有很大的伤口,左乳头焦黑,脚趾甲有竹签扎过的痕迹。背部伤痕累累,从腰部往下到裤裆再到大腿根全是血痕。

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没有向杨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却出动百个警察和特警抢夺尸体。家人的投诉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天津市和武清区公检法人员使用各种手段阻挠对这一事件的公正调查。

陈瑞芹

天津蓟县白涧乡刘吉素村44岁的法轮功学员陈瑞芹,于2017年2月10日被天津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她于2015年被非法判刑4年半,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她在天津女子监狱的五监区遭受凌虐,被长时间罚站、不允许大小便,她的双脚脚趾曾被踩得鲜血淋漓,监管她的犯人更下作猥亵她下身,甚至让她吃屎喝尿,随手抓起凳子等物件就打她,她的身体上伤痕累累,狱警徐莉颖鼓励暴力殴打,说:“打吧,打破了我亲自给她缝去。”

据一位曾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回忆:“2016年1月24日前后,因不让去厕所大小便,陈瑞芹忍耐不住把大便拉在裤子里。在值班狱警的指使下,刑事犯七八个人,把陈瑞芹衣服全部扒光,把一身单薄的上衣裤子放到水中浸湿后给陈瑞芹穿上,再把陈瑞芹推到院子里,冻了将近一个小时。那天气温是零下18.3度,一小时后陈瑞芹四肢冻僵不会走路,是被刑事犯们拖拉回来的。”

迫害依法诉江的民众

2015年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下,有近21万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起诉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天津市公检法迫害诉江民众的事件一直持续不断,公安局长赵飞公开明确地说,抓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一万,叫嚣诉江就是违法。

2016年中共两会期间,赵飞又签署文件——对政治案件(法轮功案件)要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同时,对下级执法部门辅以诱惑政策,如提干、奖金,涨工资等。天津市对诉江民众的迫害仍持续不止。

天津市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共计393人次,遍及所有区县,其中:迫害致死2人,非法庭审6人,非法批捕12人,失踪1人,流离失所1人,绑架抄家177人次,非法拘留100人,非法骚扰96人次,非法判刑4人。其中年过七旬的王昌寿被冤判3年6个月。

此外,天津市河西区84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德堂(曾是参加抗美援朝的坦克兵)因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于2015年12月4日遭到当地警察的绑架,一个月的时间就被迫害致死。

2015年7月30日,法轮功学员李文因诉江被非法批捕。2016年7月15日,河西法院非法诬判他3年刑期。

48岁的李文是清华大学九一届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时以机械系第一名的成绩享有保送直读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弃了,选择到天津玻壳厂工作。他曾获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及攻关奖,包括国家电子工业部的奖励证书、国家九十五计划攻关奖。

李文的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公诉人将李文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放入案卷作为罪证,明显违反宪法。江泽民本人在宪法法律层面没有什么特殊的,只要内容属实,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对李文的指控很明显是构陷入罪。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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