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系统任职33年 局长李彪被审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30日讯】近期云南省消息,昭通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原大理州公安局局长李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明慧网报导,自中共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以来,李彪就沦为江泽民集团的打手,指挥操控公安局及下辖派出所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跟踪、盯梢、关押、洗脑,把众多的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检察院、法院,使这些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起诉、判刑,甚至被酷刑折磨致死。

李彪,1963年出生,在云南大理州公安系统任职33年,历任大理州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员、队长,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长、大理州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大理市公安局长;2015年8月至2019年被审查,任昭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现列举李彪在大理市和昭通市任公安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案例。

担任大理市公安局长期间

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李彪任大理市公安局长,期间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在其担任大理市公安局一把手局长的半年时间里,于2006年8月大理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签约正式启动所谓 “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在大理市旅游公园、景点、治安卡口、交通要道、大型聚集场所、“治安复杂区域”等处部署配置了1,000个视频监控点,把大理市建成了大监狱、大集中营,老百姓的一举一动都被监控,法轮功学员是监控的主要对象。

2009年3月13日上午10点多,37岁的法轮功学员欧雪昀女士,在云南大理玉几岛旅游区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后遭非法判刑、关进云南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011年5月,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为中共所谓90周年“维稳”到云南,随即云南省114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其中被非法劳教6人、非法判刑27人。

时任大理州公安局长的李彪还部署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严打”,要求各辖区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关押、送洗脑班“转化”,即强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现列举数例:

大理州宾川县8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德位于2011年5月4日被宾川县“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保大队警察多人闯进家里抄家。

同日,74岁的法轮功学员韩国虎,被宾川县“610”、国保大队警察多人非法抄家、恐吓,导致心肺旧疾复发而离世。

陈雄美,女,50多岁,大理州宾川县法轮功学员。2011年由于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她向警察讲真相后被释放,但是警察经常上门骚扰。

赵忠杰,男,60多岁,大理州宾川县法轮功学员。2011年由于向政府官员写法轮功真相信被非法抄家。

担任昭通市公安局局长期间

2015年8月至2019年(被审查),李彪任昭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在其任职期间,该市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对此,李彪负有直接责任。

颜丽佳,女,年龄不详,昭通市永善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27日,被昭通市永善县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等大量私人物品;2017年5月上旬,被非法判刑2年。

赵祖荔,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雄华希望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2014年8月4日,被绑架;2015年8月25日,遭昭通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2015年12月14日,被非法判刑3年。

自1999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明慧网曝光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厄运的案例中,云南省至少有131人。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系统官员频频落马。仅2019年以来,在李彪之前,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长、原云南曲靖市公安局局长、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腾冲县公安局局长早明光、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德宏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从品,前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勐腊大队大队长廖福全、元谋县公安局政委李晶、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杨伟仁、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军、大理公安局副局长刘鸿俊、及大理公安局副局长潘峰等先后均已落马。

──转自《大纪元》(记者王知涵编译报导)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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