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21日讯】中共官媒周五通报,深圳前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蒋尊玉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判决称,1996年到2014年,蒋尊玉担任深圳规划国土局龙岗分局局长、深圳市副秘书长、水务局局长、龙岗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65.6767万元、港币4670万元。
2016年5月16日,蒋尊玉受贿案开庭。2017年8月28日,蒋尊玉被判无期徒刑。
据报,蒋尊玉不仅收受巨额贿赂,为家人买了42套住房,还隐瞒“裸官”身份、嫖娼赌博、与多名女性通奸,被形容为“五毒俱全”。
另外,蒋尊玉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涉案主要责任人名单,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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