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离奇的案件发生在云南。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昆明戒毒所警察杜培武的妻子和当地公安局领导在一辆车上被枪杀,杜培武突然变成了嫌疑犯。为了让他招供,他的同事们对他严刑逼供,不仅电击,还将他吊起来,把他脚踩的凳子突然拿掉,让他突然悬空,反复几次。“我是反侦察经验丰富的警察,但是到最后,我还是招供了。”可以想见,酷刑多么的严重,开庭时他亮出了被打烂的血衣。
一九九九年杜培武被判死缓,开庭时十一位刑侦专家出庭说他有罪。他由衷地感叹:“我一个无辜的家庭,一半毁在罪犯的手里,一半毁在司法腐败的手里。蒙冤之后,却要把洗脱罪名的希望寄托在真凶身上,这是多么的可悲!”好在,真凶不到一年被抓获,杜培武无罪释放,又重新穿上警服。杜培武的人生经历了由民警到死囚,再由死囚到民警的大逆转。但他说,看到警察就害怕,新发的警服也不敢穿。
昆明黑社会孙小果案
同样是昆明,近期的一件事情,震惊全国。“21年前,孙小果让整个昆明陷入恐惧;21年后,孙小果让整个中国感到压抑。”这是网上热传的一篇文章开头。最近,昆明黑社会大佬孙小果落网,但竟被揭出21年前已经判了死刑。一九九八年孙小果因强奸罪等二审被判死刑,但此后多次减刑,十四年后刑满释放,出狱后成为一家酒吧的大老板,还有报导称他在里面只呆了四年。孙小果的母亲和继父是普通警察,谁在操纵这一切?令人深思。
同在一个城市,一个是黑社会玩弄司法逍遥法外,一个是警察被司法玩弄遭受酷刑。这只能说明一点:中国无法。
派出所警察王晓明案
杜培武的经历让我想起辽宁省抚顺新宾县永陵派出所的警察王晓明。王晓明因为修炼法轮功,四次被绑架。最严重的一次绑架竟然发生在派出所。那是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抚顺市公安局警察突然出现在永陵派出所,一见到王晓明就大打出手,从二楼打到一楼,打得王晓明遍体鳞伤,然后将王晓明绑走。您想像到了吗?一群警察冲进派出所将警察抓走,多么暴乱的一幕!
二零零五年十月,王晓明在上班时又被警察绑架到罗台山庄洗脑班。他不配合邪恶就是不下车,一名警察说:“把他骗下车,打他一顿抬回来。”后来,吴伟带着几个“陪教”硬将王晓明抬下车,抬到三楼。王晓明反迫害绝食九天被送到医院,才被无条件释放。
经警张洪伟被迫害致死案
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张洪伟身体还非常虚弱,但还是被转入吉林监狱。为“转化”迫害他,十监区专门成立一个洗脑班,狱警指使犯人强迫他“坐板”──即九十度角坐姿、两手背后、两腿伸直并拢不能弯曲,此姿势五分钟后就使人腰酸腿痛难忍。后五个犯人二十四小时两班轮换的监控他,坐姿稍有改变即遭毒打。年轻英俊的张洪伟与狱中出来瘦骨嶙峋的他吉林省通化钢铁公司公安处经警大队经警张洪伟修炼法轮功,遭十三年冤狱后,于今年五月三日含冤离世。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张洪伟被劫持到长春铁北监狱。一到监狱后就被关进小号。为抵制迫害,张洪伟继续绝食,被狱警绑在抻床上。一天、两天、三天、一直到第七天,七天七夜,滴水未进。小号的窗户没有玻璃,都是钉的塑料布,整个下半截连塑料布都没了,窗外的雪花直接飘到床上,冻得他体似筛糠。这样押了两个月小号,当时他身体瘦得不行。到监狱医院,王院长检查后说严重脱水,但没做任何治疗。
在那里,张洪伟先后遭受冻、饿、手弹眼珠、弹鼻梁、捏睾丸、灌食、烟熏、开水烫、拳打脚踢、注射不明药物等折磨,被持续关小号、严管长达两年零五个月。残酷的迫害使他身体出现严重异常。二零一四年出狱时,他的大脑极怕震动,走路迟缓,膝关节不灵活,四肢无力,视力衰弱,只能直视前方一尺多远,看不到两侧。身体瘦的皮包骨,和当年的英俊形像判若两人,最终被迫害离世。
实际上,中国的法律已死。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大抓捕,但抓了人之后,发现找不到判刑依据。于是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违背宪法,擅自在公开场合诽谤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中共又迫不及待地指使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所谓的“决定”,并用官方媒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谓“解释”。但是该“决定”和“解释”未提及法轮功。后被许多追求个人利益或被中共舆论污染而不求甚解的人士误认为这是江泽民罗干等人同年七月二十日宣布迫害法轮功的“法律依据”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共江泽民集团以官方名义,首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司法”审判,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关押数月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等四人判以重刑。但王治文等人是七月被抓,后公布的法律是不能对此前的行为治罪的,法不溯及过往,是法律界的通识。
尽管如此,也没有挡住大量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在打压不下去的情况下,中共又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导演出嫁祸法轮功学员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利用全国电视、报纸、广播,持续近一个月余的反复播放。然而,在数日之后,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指无人见过“自焚”中死去的刘春玲炼法轮功。
但是,中国大陆看不见海外报导的真相,“天安门自焚”伪案给中国民众造成了深度毒害,以致于直到现在,有的人一提法轮功就说,“就是去天安门自焚的那个。”从“天安门自焚”伪案之后,江泽民集团以此强制灌输公、检、法,要求以莫须有的刑法三百条判刑。
二十年来,中共仍然无耻地以莫须有的刑法三百条,对无数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投入监狱、劳教所、洗脑班非法迫害。法网恢恢,作恶者终将得到上天的惩罚。
——转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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