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4月27日讯】2019年4月23日下午,江西省萍乡市14位法轮功学员按照惯例,在萍乡市富利昌大厦八楼一起阅读法轮功书籍(学法),遭当地公安非法抓捕。
明慧网报导,23日下午3点40分左右,14名法轮功学员在学完法后,准备回家,刚一开门,就看见一伙警察冲进来,大概有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样子。
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搜查手续的情况下,把整个学法场地翻了个遍,屋内一片狼藉,然后开始搜查法轮功学员随身携带的手包,登记里面的物品。
警察从法轮功学员王金娥的包里搜出了学法点的钥匙和有关法轮功真相的物品,于是,警察就认为她是所谓的“领导”。警察强行把王金娥绑架到她家里,抄家后,搜走法轮大法的相关书籍和资料。
5点左右,警察把所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萍乡市安源区的所谓的“扫黑基地”,那里很多警察都是安源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
警察通知每位法轮功学员所属地的派出所来接人,接到各个派出所去审讯,做笔录。然后,把他们送到萍乡市拘留所非法拘留。
这些因阅读,学习法轮功书籍而被非法抓捕的修炼人分别是:
肖秋文,女,63岁;肖放梅,女,69岁;王金娥,女,68岁;曾福生,男,74岁;胡梅香,女,49岁;老邓,男,84岁;老巫,女,66岁;赖芳萍,女,68岁;彭显芝,女,68岁;谢铁萍,女,57岁;张角生,男,66岁;许芬兰,女,70岁;周爱珍,女,56岁;江了清,女,50岁。
法轮功,自1992年由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传出后,已公开发表的相关书籍有数十本。如李洪志先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1994年由国务院广播电视部下属的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1996年初,该书连登北京市“畅销书排行榜”,2004年成为澳大利亚“最受欢迎书籍”。迄今为止,《转法轮》已被译成40种语言,是被翻译成最多外国文种的中文书籍。
早在2011年,中共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就已经废除了1999年发布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这一决定是从2011年3月1日开始生效的,但从明慧网公布的信息显示,至今仍不断有法轮功学员因阅读法轮功书籍以及存有的法轮功相关出版物被中共非法抓捕和没收书籍。
法轮大法明慧网表示,中共治下的新闻出版总署没有资格决定法轮功书籍是否可以出版发行,但这一决定说明,根据中共自己的规定,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的迫害都是非法的。
1999年至今,中共迫害法轮功近20年来,对法轮功学员从来不讲法律。北京余文生律师曾表示,法轮功案,究竟谁合法谁犯罪,在法律上早已明了。法轮功无罪,这也是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得出的结论。
法轮功修炼原则是“真、善、忍”,修炼者以此为标准要求自己,修心养性、重德行善,在江泽民发动迫害之前,中共官方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至今,法轮大法洪传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世界各地收到约3,600份褒奖,修炼者遍布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