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4月03日讯】中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前市委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杨国文,日前被判刑18年。陆媒称,杨利用职权敛财达1.5亿余元,为了藏匿赃款,他从谍战剧中找“灵感”,把赃款藏在鸡窝等处。
《检察日报》4月2日消息称,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通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杨国文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检方指控,杨国文利用担任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县长、县委书记、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局长、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4600余万元,仍有共计价值9400万余元的差额不能说明来源。
据悉,此案是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挂牌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的首起案件。
现年57岁的杨国文,自2003年11月起任化德县县长,后升任该县县委书记。2008年9月,杨国文转任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局长,约4年后升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兼任集宁区区委书记直至2018年3月落马。
报导说,从政之初,在化德县任职期间,他曾当面拒绝过108万元的行贿款,并在大会上作为事例警示全县官员。后来,随着送钱人越来越多,有的人把钱放在门口就走,他也没有退回去。
从2004年至2018年3月1日被留置,杨国文利用职便利,以签批、安排下属等方式,为请托人在承揽工程、工程结算、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
据查,向他送礼的干部及向他行贿的企业人员均达百余名,他的办公室成了排队送礼者的“交易所”,甚至在被留置的前一天,他还在收取贿赂。工作人员对他办公室进行搜查时,收缴到他还没来得及拿回家的20余万元现金。
随着收受贿赂成为习惯,他将“送多大钱办多大事”变成了“原则”,即便是交往多年的朋友和同事也不例外。2009年1月,他收受自己前秘书田某送来的30万元。不久,田某某再找他帮助时,他未予理睬。理由是,30万元不能解决其他问题。
据办案人员统计,杨国文在10多年的时间里,利用职权敛财总金额达1.5亿余元。
这么多的财物如何处置?杨国文可谓绞尽脑汁。受到谍战剧的启发,他先后在其亲属名下隐匿银行存款共计8000余万元,隐匿房产8处。亲属家的仓库、废弃的水箱、树林、装煤的库房,甚至鸡窝,都被用来隐藏赃款、黄金、手表等。
原以为赃款隐匿他人名下天衣无缝,可一封杨国文在北京某小区为女儿置办房产的举报信,使他隐藏的赃款、房产接连曝光。
事发后,其妻张某痛哭流涕地说:“收受这么多财物有什么用,花又不敢花,用也不敢用,只不过是当了一个临时保管员。”
除了大肆敛财,官方在杨国文的“双开”通报中,指控他对抗审查,搞权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