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3月25日讯】中共最高检官网日前通报,河北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庆恩,因“涉嫌受贿、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陈庆恩已被逮捕。
陈庆恩被指对抗审查,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职权或地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收受财物,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陈庆恩在河北从警31年,曾任河北廊坊市公安局长、秦皇岛市公安局长、秦皇岛市政法委书记、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陈庆恩被指是河北“政法王”张越的旧部,两人共事多年。张越2016年4月落马,2018年7月被判刑15年。
另据《明慧网》报导,陈庆恩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负有责任,被列入恶人榜,多次曝光。
陈庆恩曾因残酷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通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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