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9年01月24日讯】中共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财政部原党组成员莫建成受贿一案,1月23日上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莫建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没收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上缴国库。莫建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法院发布的公告,莫建成被指控在2000年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中共通辽市委副书记,通辽市副市长、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常委、中共包头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政府副省长,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贷款办理、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儿子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4259万余元。
通告称,莫建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其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有“积极退赃”行为,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莫建成是中纪委2017年“揪出”的三名部级“内鬼”之一(另外两名为张化为、曲淑辉)。
2017年8月27日,莫建成被调查;同年9月23日,莫建成被“双开”,当时中纪委在“双开”通报中,不仅指控莫某曾经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还指他在担任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长期间“干预和插手财政部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当时有媒体质疑,莫建成担任纪检组长专司监督,本不分管具体业务,他到财政部工作还不到两年,就敢插手业务,哪来的胆子?
由于莫建成2010年进入江西政坛时,曾经是时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属下,担任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和统战部部长,主管人事。而江西长期以来是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的势力范围,苏荣更被指是曾庆红的亲信,所以莫建成也被认为是“江西帮”的成员。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公开镇压迫害法轮功后,莫建成曾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相应的不可推卸的罪责。
据明慧网报导,莫建成在担任内蒙古通辽市委书记期间,前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副局长张黎明某次去市委开会时,莫建成当众斥责张黎明迫害法轮功的力度不够,致使通辽市法轮功真相传单、光盘、真相电话非常多,要求他们公安机构要加重打压的力度。此后张黎明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就更加丧心病狂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记者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