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08日讯】从前,齐庄公的臣子中,有两个人,一个名字叫王里国,另一个名叫中里徼。这两个人,打了三年的官司,司法官还是不能裁断。
齐庄公打算把这两个人都杀了,但又怕伤及无辜;想把两个人都释放了,又怕让有罪的人逃脱。于是,他让这两个人,共牵一头羊,到齐国的神祠去发誓,请求神来判决此案。这两个人也都同意了。
于是,在地上挖一个洞,把羊杀了,将羊血洒在地上。先读王里国的誓词,到结束,也没有发生什么事。然后,读中里徼的誓词,还未读到一半,羊就突然跳起来,触及中里徼,把他的脚都弄断了。守神祠的人,认为这是神显灵了,就把中里徼,装在口袋里,打死了。
当时,跟随着的齐国人,没有谁没有看到。远处的人,也没有谁没有听到。
这件事,记载在齐国的史书上。诸侯们传议这件事,都说:“凡是设盟发誓而不真诚的,就要遭受鬼神的惩罚。如果是这样,惨祸就来得非常快了。”
墨子说:“即使在深山、密林、幽谷 :这些没有人烟的地方,行事也不可不谨慎。因为有鬼神在注视着呢!”
《墨子》这本书中,记载有这个故事:《神判王里国与中里徼(读皎)案》原文如下:
【原文】
昔者齐庄君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嫌杀之,恐不辜;犹嫌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二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浊洫,刭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徽之辞.桌阜小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橐之,殪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着在齐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惨速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
──转自《正见网》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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