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9月12日讯】据明慧网报导,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以来,吉林省政法系统官员纷纷落马,其中法院院长四人,副院长一人,政法委书记一人,省610主任惨死,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迫害法轮功的直接责任人。
1、二零一八年六月上旬,吉林省政法委610头目孙恒山在办公室遭下属狂砍数十刀,医治无效死亡。
孙恒山,男,一九六一年六月出生,五十八岁。曾任吉林省纪委驻高法纪检组长,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致死亡前任吉林省610办公室主任。
其在职期间,一直执行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的迫害政策。在吉林省政法委610操纵下,根据明慧网记载,二零一六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840人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其中有8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66人被非法判刑;31人被非法庭审;22人被非法起诉;24人被非法批捕;8人取保候审;29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强制洗脑及超期关押;286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102人被骚扰及绑架未遂。被迫害的840名法轮功学员中,至少有140人被非法抄家,被抢走及勒索现金460308元。
二零一七年吉林省共有2446名法轮功学员遭到中共公检法司部门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遭受各种经济迫害的法轮功学员72人次,迫害致死16人,失踪1人,非法判刑100人次,非法庭审17人次,非法起诉15人次,非法批捕22人次,绑架712人次,骚扰1441人次,强制洗脑39人 次,流离失所11人次。
2、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原中共党委书记兼院长张德友严重违纪被双开,七月二十日涉嫌受贿被起诉。
此前,张德友曾枉判法轮功学员孙景和。孙景和被非法判刑后,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张德友亲自做了本案的审判长,在法律与正义面前做了邪恶选择,维持对孙景和的非法判决。孙景和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疾病不翼而飞,做人的陋习全部改正。此事在当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签名按手印支持释放好人孙景和。
3、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院长张凤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调查。张凤军在法院任职期间,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长春市高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永青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违法拒绝辩护律师出庭。王永青被诬判五年,现已被劫持到吉林监狱。
4、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德惠市法院院长袁中山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调查。袁中山从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先后在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长春市中级法院、德惠市法院任职。
任期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尤其在任德惠市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时更是肆无忌惮,早已在明慧网的恶人榜上被曝光。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舫、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构陷所谓的“证据”竟然是由国保大队制作的光盘,大约十盘左右,里面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截图。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
法院通知每位当事人只允许两位家属出庭,但必须得是非法轮功学员。进庭前还必须得到国保的允许,崔涛的老伴被德惠国保大队娄兴岩当场强行推出门外,杨金玉的母亲被国保大队的指导员魏永生等人拖走不允许进入法庭。
5、二零一八年七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王君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君先在法院任职期间追随中共江氏一伙竭力迫害法轮功,致使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王君先,男,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桦甸人,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吉林市桦甸市法院纪检组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副院长,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副院长、邪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调蛟河市任院长、邪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调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
王君先在桦甸市法院任职期间,从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桦甸法院至少对十五位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从三年到十二年不等。他们被劫持到监狱,均受到强制洗脑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王君先作为桦甸市法院中共邪党组织的纪检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是邪党法院迫害法轮功的领导核心组成人员,对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罪恶负有责任。
王君先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职务期间,对吉林市部队转业军官法轮功学员白鹤,年轻的优秀女教师刘圣操、法轮功学员雷秀香、邢春荣(女)、邢春燕(女)等诬判负有罪责。
6、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吉林省四平市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孙艳军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公职,并以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被移送检察机关。
孙艳军从一个小小的梨树县委副书记,在几年之内官位升至四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所有“政绩”只有一个,那就是追随中共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
四平地区是吉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较严重的地区,当地的610人员、公安局国保大队多次督促、胁迫、协同各市县迫害全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石岭子监狱、公主岭监狱也在四平地区。四平市政法委书记孙艳军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7、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法院副院长田博秋违纪被查。一个月前,该院已有四人被查:审委会委员、执行局长姚永德,执行监督庭庭长徐玖春,民一庭庭长张永民,审判员王清江。
田博秋,男,一九五八年八月生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从乾安县人大法制办主任(正科)职位上调入乾安县法院任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一直到落马。从公开的消息看,他分管过立案、刑事审判、执行、法警等工作。
自江泽民邪恶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田博秋就一直在追随江氏集团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法院与公安、检察院及610邪恶组织(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互相勾结,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加重迫害。其中,有两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后,被迫害致死。
这些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的案件在中国大陆时时都在发生,而中共邪党是始作俑者,可被卸磨杀驴的都是被邪党利用过的中共官员。奉劝那些还没认清中共卸磨杀驴的本性的官员,若还不金盆洗手,天要清算时,后悔晚矣。天理昭彰,善恶有报。
恶报,并不是法轮功学员希望看到的。希望仍在参与迫害者能够警醒,引以为戒,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正视自己的危险处境,做出正确选择。
──转自《明慧网》
(责任编辑: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