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8月21日讯】广东省陆丰市陈金朝,因伙同他人打砸经过的出租车,并以路过小汽车碾压死一只鸡为由,向车主强行索赔180万元人民币,同时,持仿制手枪和手榴弹威胁车主等等恶性事件,最近被陆丰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8月20日,广东省陆丰市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金朝一案。陈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缴获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销毁。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间,陈金朝在广东省陆丰市湖东镇下埔村内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多次作案并致人受伤。
2015年9月,陈金朝伙同他人,持自制斧头打砸一辆经过村口路段的出租车,将车内乘客殴打致伤。
之后,陈金朝以路过小汽车碾压死一只鸡为由,向车主蔡某强行索赔180万元人民币,并砸坏车主苹果手机,还持斧头打坏车窗挡风玻璃,用砍刀刺破4个轮胎,持仿制手枪和手榴弹威胁车主,造成财产损失及车内一乘客晕厥。
2017年7月,湖东镇政府国土所的工作人员到村里确认被陈金朝霸占、破坏的耕地,陈金朝驾驶摩托车进行阻扰,并手持花锄将两名工作人员殴打致伤。
同年8月,陆丰市水政支队到陈金朝居住地制止其抽沙破坏行为时,陈金朝使用烟花炮攻击执法队员,迫使对方撤离,并毁坏附近监控设备。
同年11月,警方在抓捕陈金朝时,陈手持猎枪与警察对峙,并无视警方鸣枪示警和劝降,逃跑拒捕。后警方开枪将其击伤并抓获归案。
警方在陈金朝住处查获枪支、手雷、子弹若干。陈金朝归案前,警方已多次在其住所缴获仿六四式手枪、猎枪、手雷、子弹等物品。
陈金朝因无事生非,持械任意毁坏他人财物并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祝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