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7月12日讯】中共官媒周四通报,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书记张越,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张越受贿人民币超过1.5亿元。
通报称,张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2008年到2016年,张越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69亿元。
中纪委之前对张越的“双开”通报称,张越“五毒俱全”,并首次出现“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的表述。
据报,张越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有极深的中共政法系统背景。他被称为“河北王”,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迫害法轮功。
据《明慧网》报导,张越任职期间,发布通告,以奖金形式煽动百姓构陷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河北省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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