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7月05日讯】中共官媒周四通报,湖南长沙市公安局前经侦支队长胡志国,涉嫌受贿开庭受审。胡志国曾自称一身匪气,“家里除了盐,什么都要人送”。
指控称,胡志国在长沙公安系统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刑事立案、案件处理、变更强制性措施、治安、维稳、扣押款物处理、公安内部车辆牌照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10多万元。
2017年9月,胡志国被审查,2018年4月,被起诉。
胡志国曾任长沙市公安局郊区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长、分局副局长、长沙县公安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侦支队长等职。
另据《明慧网》报导,胡志国任职期间,当地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迫害甚至酷刑致死,胡志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胡志国还因此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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