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约60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冤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6日讯】据明慧网信息统计,2018年4月份,6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在新疆打工的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宋志刚被非法重判14年。

4月份,有6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律师为30人做无罪辩护。中共法庭的非法罚金、警察抢劫现金共达153,000元。其中,法庭勒索罚金83,000元,警察抢劫70,000元。

一、非法判刑60人

4月份,28个城市的6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他们分布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判刑最严重的省份是:辽宁9人、湖南8人、内蒙古7人、山东6人、湖北6人、黑龙江5人。

判刑案例举例:

丢失一部手机 孝子招致14年冤判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宋志刚,是家庭中的孝子、社会中的好人、单位里的劳模,丢失了一部手机,被人拾到后,送到公安局,因手机中有与法轮功有关的内容,他于2017年10月24日被新疆阿克陶县公安局绑架,之后被非法关押在阿克陶县看守所,现已被非法判刑14年。

宋志刚的父亲曾被打成了右派,文革期间又遭受非人的殴打,一家人精神都受到严重摧残。宋志刚住过精神病院,发病时,控制不住自己,说骂就骂、说打就打。学了法轮功之后,他的精神恢复正常,而且他时时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

宋志刚在农机修造厂上班时,工作认真负责,每年都被评为劳模,得了不少奖状。

有一回,他看到一家眼镜店里全是烟,他就跑进去。店员说是锅炉冒烟了,大家都吓得不知所措。宋志刚二话没说,让店里的人员撤出去,他跑到锅炉那儿,把阀门关上。

他帮人做好事的例子还很多,知道的人都说:“法轮功改变了他,使他变成一个更加善良的人。”

律师:错用法律 检察官和法官犯有滥用职权罪

2018年4月11日,上海法轮功学员李红被上海徐汇区法院诬判3年6个月,李红当场表示要上诉。

在庭上李红为自己辩护,证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因为身体不好,医治无效,她炼法轮功炼好了;她写博客,是犀利,那也只是对时局的看法;至于她家里有与法轮功有关的资料,那是她所有的物品,没有违法。

律师说李红无罪,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用刑法300条起诉她是错用法律。如果错用刑法300条判她的话,那就是检察官和法官的滥用职权罪。

二、中共法庭非法庭审64场

4月份,被中共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分布于湖南、辽宁、河北、山东、四川等17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被非法庭审的案例举例:

救火勇士法庭上坚称:与人分享法轮功真相无罪

高亨柏,46岁,中专毕业,山东平度市南村镇小阵村人。2017年12月16日上午9点左右,他在集市上向父老乡亲赠送新年台历,希望他们明白法轮功真相,而遭绑架,随后被非法拘禁、批捕,至今仍被关押在平度市看守所里。


高亨柏和他的女儿(明慧网)

2018年4月2日,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在平度市看守所非法庭审高亨柏。他的大姐和律师一起为他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条件释放他。非法庭审当日没有宣判。

高亨柏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坚称:“我与人分享法轮功好,是让人明白法轮功真相得福报。”“我没有犯罪,应该无罪释放我回家。”

法庭上,大姐讲了弟弟修炼前后的变化。“修炼法轮功以前,高亨柏经常与妻子打架,打坏家里的家具,用剪刀把妻子的衣服也剪了,把妻子打得跑到其妹妹家不回家了。修炼后家庭和睦了,更加孝顺父母。”“他也没杀人放火、也不偷不抢、不骂人、不做坏事,就做好人,何罪之有?”

面对证言,公诉人也不得不承认高亨柏是一个有良知、见义勇为的人。

2016年夏季的一天,高亨柏对面邻居家液化气管老化,着火了。怕液化气罐爆炸,邻居一家惊吓得奔到街上,绝望地望着刚刚盖好、装修好的新房。正在家睡觉的高亨柏听到邻居的哭喊,忙跑出来,一看情况危急,马上回家顺手拿起女儿的被子,蘸满水,冲进邻居家的厨房,用被子扑灭熊熊火焰,因而避免了一场灾难。

在法庭上,辩护人出示了高亨柏邻居的证言,证明他修炼法轮功后变好了。邻居由衷地感谢他帮她家救火。

面对邻居的证言,公诉人张正夏称:“一个有良知的人,见义勇为在情理之中。”


高亨柏邻居的证言(复印件)(明慧网)

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遭非法庭审

2018年4月9日,法官在法庭上诱导原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说:“你认罪吗?认罪判3年以下,不认罪就判3年以上。”

王家芳说:“我没有罪,认什么罪!”法官立即改口说:“要庭审后才能知道是否有罪。”

法庭上,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的女律师认为:目前并没有哪条法律认定法轮功非法;王家芳没有破坏哪条法律的实施,也没有哪条法律因为她而不能实施;王家芳的行为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因此,王家芳是无罪的。

王家芳,广州市白云区法轮功学员,于2017年10月27日在越秀区流花湖公园东北门被六榕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在越秀区看守所。2018年4月9日,她在荔湾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上面是她在该庭审中与法官的对话。

王家芳,今年54岁,湖北襄樊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系硕士,原广州大学数学系副教授,撰写过《模糊集类上的Fuzzy测度》、《Fuzzy集的基数问题》、《Fuzzy测度的伪自连续性》等学术论文,是一位学生喜欢的好老师。

三、经济上敲诈勒索

据统计,4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罚金83,000元,警察抢劫70,000元。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的罚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四川籍法轮功学员席崇棣遭浙江省杭州临安市法院非法庭审,法官陈飞勒索敲诈席崇棣的家属及亲人说:“给两万元就放人。”家人没钱,不知上哪找这么多钱。

辽宁葫芦岛市兴城法轮功学员夏宁于2017年7月15日晚在家中,被非法闯入的温泉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家中法轮功书籍和七万多元现金被非法抄走。夏宁被戴上手铐抓走,后被非法判刑。

四、无罪释放

检察院不起诉 辽宁铁岭市魏艳华获释

辽宁省铁岭市法轮功学员魏艳华于4月3日被绑架,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4月28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接人,魏艳华回家。

4月3日上午10点左右,魏艳华在公交车上给人讲法轮功真相,当时被在车上的便衣警察视频录像。多个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连孩子的电脑笔记本也被劫走。

魏艳华被非法关押在铁西拘留所,拘留15天。在此期间,魏艳华的女儿多次去铜钟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广宁,说明妈妈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罪,应该放妈妈回家。后女儿得知,妈妈已被刑拘,转到看守所了。

4月19日,律师在看守所约见魏艳华,等了很久,警察才将她搀扶着出来的。当时她行走困难,说话无力气。

4月23日,铁岭市铜钟分局警察将构陷魏艳华的案卷移送银州区检察院。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4月28日,魏艳华回到家。

明慧网评论,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有关人员应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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