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冤狱25年 索赔1667万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5月24日讯】近日,中国大陆又现一例蒙冤入狱多年男子要求赔偿案件。5月23日下午,蒙冤25年获无罪的刘忠林向大陆吉林省高院递交赔偿申请书,索赔人民币1,667万余元,并要求赔偿方辽源中院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陆媒报导,现年50岁的刘忠林,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1990年10月28日被采取强制措施,1994年8月4日被辽源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1月22日,刘忠林刑满释放,2018年4月20日被吉林省高院改判无罪。

据悉,吉林省高院于2012年3月决定再审刘忠林案,到2018年4月作出改判,因再审历经6年之久,该案又被称为“马拉松式再审案件”。

报导表示,据律师计算,刘忠林失去人身自由9,218天,因此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787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万元。

刘忠林的赔偿诉求分别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赔偿请求人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申冤费用支出;赔偿后期治疗费。

据报导,中共司法冤案频出,有很多冤案被掩盖,也有的获赔偿。而冤案后面隐藏着什么样的黑幕以及秘密,令外界猜测。

例如,新疆“周远案”于2018年1月获平反,新疆高院向周远赔偿1914918.72元。

1997年5月16日,新疆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发生侵害女性的恶性事件。次日,27岁的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1998年8月,周远被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改判周远无罪。

另外,内蒙的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也曾是被外界关注的重大冤案。1996年4月9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年呼格吉勒图发现一具遇害女尸并报案,但却遭刑讯逼供,最后被法院判处死刑枪决,年仅18岁。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聂树斌案在沉冤21年后于2016年12月获得昭雪,所有参与制造这件冤案者的名单也被披露。

聂树斌案律师陈光武曾在其博客中发表文章指出,聂树斌案在省高院,从立案、提审、作出二审判决、下达死刑执行令到执行死刑,仅仅用了7天的时间。如此快速杀人的背后,坊间传闻是因为“有省领导批示快杀”。这个做批示的高官许某某,以及后来不择手段阻止此案平反的前河北政法委书记张越,“于情于理于法都该以滥用职权追责”。

评论认为,被纠正的冤案只是冰山一角,对法轮功的长期迫害哪有什么公平公正之说?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曾称,中国遍地冤案,法院平反的冤案只是冰山一角,仅仅对法轮功的迫害,冤案何止百万、千万宗。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表示:“江泽民当政以后,司法遭到严重的破坏,谈不上什么司法公正。你看江泽民镇压迫害的法轮功行为是根本违法的,弄死这么多人,而且活摘器官进行贩卖,实际上他犯了可以说滔天罪行,罄竹难书。”

(记者欧阳静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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