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手术做到一半 医生:找不到肿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4月23日讯】近日,四川宜宾一女子在当地医院进行手术时,被告知之前查出的肿瘤不见了,手术半途中止。患者家属要求8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赔偿,医院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据陆媒报导,2018年2月,53岁的宜宾市民谢女士在宜宾市第三医院体检时,被医院门诊以“畸胎瘤”收入妇产科治疗,并建议施行手术。在之后的手术过程中,医生告知家属,之前查出的肿瘤未找到。缝合伤口,终止手术。家属认为院方误诊,索赔8万。

据报导,53岁的谢女士是宜宾市翠屏区思坡乡人。据谢女士的女儿范某介绍,事发前其母一直在广州工作。2018年2月23日,回家过年的谢女士被女儿带到当地二甲医院宜宾市第三医院体检。

据范某提供的患者病历上记录:“鉴别诊断为卵巢肿瘤,良性可能较大,不排除恶性肿瘤,需进一步手术,术后病检鉴别”。

2月26日晚上8时左右,谢女士被推进手术室,家属在手术室门外等待。据范某回忆:“大约两个小时左右,我们以为手术应该可以结束时,医生出来告诉我们没找到肿瘤,但子宫有些偏大,问是否需要切除?”

范小姐回忆,当时她被这个突发情况搞得有点懵。当时医生还说,子宫可能会发生病变,四次询问她是否切除子宫。

为了让家属尽快决定,医生让范某进入手术室。范小姐通过手术室的内窥镜发现,医生已经在子宫上割了一刀。“他们说是为了寻找肿瘤。”范小姐告诉记者,此后他们要求医生进行缝合,原本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做了4个小时。

范某称,当时其母只是回家过年,顺便做个体检,没有想到查出有病需手术。她说:“体检前已经买好了回广州的车票,也没有请假,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当时咨询医生,是否可以过两个月再做手术,“医生告诉我们,瘤子很大且会长大、病变,很危险,建议马上手术”。

范某事后将母亲送到了当地三甲医院宜宾市第一医院就诊,得出结论是“无须治疗,定期复查即可。”除此之外,范小姐通过网路问诊,将前面两家的B超检查报告,发给同属三甲医院的宜宾市第二医院医生进行远程诊断,被判定为“肿块不大、影响不大,无须手术、无须吃药,定期检查即可”。

据此,谢女士的家属质疑,宜宾市第三医院误导患者手术、术中故意引导患者家属同意切除子宫。发某认为:“子宫一旦切除,就表明手术做完了,我们就无可奈何了。”范小姐认为医院可能存在误诊、违规操作及过度医疗等问题,而且该误诊不属于医院的“合理失误”。

据报导,事发后涉事医院院长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表示愿意赔偿两万元,后来减到9000元。谢女士的家属要求医院一次性赔偿8万元。医院拒绝,建议患者走司法途径。

范某认为,医院方面为了拖延时间,她说:“诉讼成本太大,我们耗不起”。

范某表示,因为此事,其母在广州的工作被耽误,而且其性格也变了,开始惧怕医院和医生。她说“本来就是我们强迫着她去做手术的,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她现在经常说将来有病也不去医院”。

(记者李蒨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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