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韩国前总统的新闻引人关注。3月19日,韩国检方向法院提请批捕前总统李明博。李明博之前被指控涉嫌受贿、侵吞公款、渎职等18项罪状,其妻金润玉被怀疑受贿10亿韩元,也成为检方调查目标。
2月27日,朴槿惠案结案公审,检方以涉嫌收受贿款、滥用职权及泄露公务机密等21项罪名提请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处以1,185亿韩元的罚款。2017年3月,朴槿惠因为干政风波被国会弹劾,后被法院批捕收押。检方指出,朴槿惠滥用总统权限扰乱国家纲纪、破坏《宪法》价值。
李明博和朴槿惠的丑闻,震惊韩国内外。透视案件,人们慨叹权力导致的人性迷失,透析其中的因果报应,同时叹服韩国民众的呐喊效应。百姓义愤发声,国会罢免、司法调查、法院审判。这一系列举动凸显民主的力量,对周边多国带来了冲击。
作为最高权力者,若是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忘却了道义的根本,被利益、人情或外交关系所制约,走入歧途,那么曾经的承诺、愿景、奋斗,都将付诸东流,甚至落得身败名裂。世间荣辱自有安排,公道自在人心。
李明博和朴槿惠的憔悴神情,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新闻画面。对此,大陆网民纷纷发表感想。有人赞扬韩国的民主和人权,说:“民众拥有真正的权力、他们可以把罪犯捉拿归案。在别的国家、这些罪犯因为曾经位高权重、很难抓捕他们。”
也有人对照现实,直接点出大罪犯的名字:“中国人也要考虑审判江泽民,江泽民必须受到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惩罚。”“江泽民、曾庆红犯罪比他们严重太多了,还没有被抓。”
确实如此。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贪腐总教头”、是搞垮国家经济、摧毁道德的头号恶人。
众所周知,江泽民以贪腐治国,利用权力为个人和家庭攫取巨额资产。据海外爆料,江泽民家族或为“世界首富”。其盗取国家利益、侵吞百姓的血汗成果,为了保住所窃财富,江泽民鼓动和默许各级官员共同犯罪,同流合污,官匪一家。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从此把国家拖入了罪恶的深渊。江泽民动用了所有国家资源,发动喉舌媒体制造谎言,诋毁法轮功,煽动仇恨,使得大批国内和海外的民众误解甚至敌视法轮功。同时,江氏成立了凌驾于《宪法》之上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
江泽民下达密令,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此灭绝政策导致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抓捕、关押、囚禁、劳教、判刑,遭受酷刑虐待和精神折磨,大批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他们的亲属也受到株连。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比比皆是。其中最骇人听闻的,便是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牟利的罪恶。如此禽兽不如的行径,竟然由国家机器驱动,持续了十多个年头,还在继续!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19年来,社会道德急剧下滑,官员拚命敛财,践踏人权、颠倒善恶、破坏环境。大陆冤案遍地,民怨沸腾。在这场迫害中,社会各个领域、各个系统的操作、各级人员的奖惩都与迫害挂钩。在中共的欺骗和高压下,许多人主动或被动地参与迫害,成为帮凶。有的警察公然叫嚣:吃喝嫖赌我们不管,就是不让学“真、善、忍”。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曾经表示,江泽民的犯罪证据确凿无疑,因为在镇压法轮功之时,他握有最高权力。麦塔斯说:“江泽民是元凶,他通过谋杀获得权力,并保持权力。他树立了许多假想敌,法轮功是他最主要针对的。”
自2015年5月以来,大陆近21万民众向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控告江泽民,指控其犯下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绝大多数控告人是亲身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也有亲人被害的家属,以及正义民众。有些身心受创的学员在寄出控告信不久后含冤离世。还有许多依法控告的炼功人被中共公安追捕、报复。
目前,这近21万份控告信尚未得到处理。至于江泽民的贪腐窃国、卖国罪行,亦理当被侦查、法办。
青瓦台的主人,换了又换。权倾一时的前总统,或可成为阶下囚。民众时刻监督,司法适时介入,执法当机立断,否定特权。民主体制的效力、法律的准绳和意义,由此体现。这才是尊重民意,才能保障国家的权益。
反观大陆,虽有完备《宪法》,声称要实现公平正义,天天把“人民”挂在口头,但实际上,中共掌控的公检法并不是为了国家或人民而存在。江泽民罪大恶极,却还逍遥法外,这便阻碍了依法治国的基点,也令当局难以取信于民。
今天,要求把江泽民绳之以法的呼声,是对当权者胆魄的考验。抓捕江泽民,需要跳出中共的运作游戏,需要以良知为原则,以正义为目标。无论何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担责。没有永远的宝座,却有恒定的善恶标尺。人间的罪犯,终将接受良心的最后审判。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