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共的早期“革命史”,如今四十岁以上的大陆人,多半头脑中都会闪出国民党和地主武装残杀共产党和工农群众的种种场面,因为我们从小就是在中共编造的描写这些场面的文艺作品的熏陶和教育下长大的,但这其实并不是。
那么真实的历史究竟是怎样的呢?
实际情况是,北伐战争时国民党与共产党之所以会从合作到分裂,最后兵戎相见,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国民党代表的阶级是中共革命的对象,与国民党合作只是中共的权宜之计,而中共发动和领导的工农运动的红色恐怖则是促使国共提早分手的直接导因。
也就是说就起因而言,不是国民党和地主武装屠杀共产党在先,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农运动先屠杀地主乡绅,破坏北伐,才引发了国民党和地主武装的反击,而中共回应这种反击的则是更为可怕的血腥屠杀可以说,凡是中共所到之处无一不是一片刀光血影。
1927年国共分裂后,中共命令朱德在湘南组织暴动。当时的政策是:“杀尽阶级的敌人,焚毁敌人的巢穴”,“焚毁整个城市”,“豪绅的走狗都是在杀之列,我们并不顾恤”。暴动的口号是:“烧!烧!烧!杀!杀!杀!”朱德的人乱烧滥杀,把郴州、未阳两个县城化为焦土,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农民起来暴动了——不是反抗国民党的暴动,而是反对共产党的暴动。根据当时的报告,在动员农民,“焚尽湘粤大道五里内民房”的群众大会上,“到会的几千武装农民群众听到这项命令就在会场中反了,把郴县负责人杀得精光,郴县全县变了三分之二。其他永兴、未阳的农民也动起来……后经调回前线的红军来镇压,才算把有形的反动隐藏下去。但这次死的人也就在千人以上不少了!”农民把他们在共产党统治下戴的红袖箍、红领巾扯下,打出白旗。
国民党军队一攻来,朱德的队伍只好撤离,参加过杀人放火的农民和他们的家庭也不得不扶老携幼跟着走。当年未阳的农军王紫峰回忆道:“我当过赤卫队长,镇压过反革命……只有坚决干到底,没有别的出路,所以我自己动手把[自己的]房子烧了”,跟朱德走了。这也是莫斯科的政策,切断这些农民的退路,“使他与豪绅资产阶级无妥协余地”,把他们逼上梁山。
这个时期共产党烧杀最凶的地方是广东海陆丰,号称“小莫斯科”那里还修了“红场”,入口是个俄式的花哨大门。领袖彭湃把此地变成了可怕的屠场。彭湃这样推祟列宁:“他的法律,是没有什么详细的,反动的就杀,他的工人农民,不用报告什么工会、农会、政府,直可把土豪、劣绅、地主、资本家杀却”。彭湃的演讲和政策充满了这样的语言:“准群众自由杀人。杀人是暴动顶重要的工作,宁可杀错,不要使其漏网”。“将这批豪绅地主剖腹割头,无论任何反动分子,都毫不客气的就地杀戮,直无丝毫的情感”。他曾厉声疾呼:“把反动派和土豪劣绅杀得干干净净,让他们的鲜血染红海港,染红每一个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张献忠发布“七杀令”,下达每一个苏维埃代表杀20个人的指标。海陆丰农民暴动后有一万数千人被杀,甚至出现复仇者吃人肉、吃心肝的现象。烧杀之惨烈,令人心惊胆颤。
以下是广东国民政府人士记述的中共在广州发动暴动时的惨烈情景:
“到了下午,空气比上午紧张得多了,无理性的乱杀在各处继续进行着,据说单是在第一公园前,被残害的已经将近千人了。公园大门内的喷水池中,碧绿的清水已经变成了红色。在街头上散步,也不像上午那样自由了,武装工人像猎犬般的到处搜索杀人,在路上,一不小心就会丢去了脑袋。”
“四军军部虽未攻下,但四军军部邻近之中央银行,则于是日下午一时,即被共党占领,共党占领了中央银行后,除将行内现金收没一空外,即将银行付之一炬,自下午五时烧起,至深夜尚在延烧中。火光烛天,全城通火。时西壕口尚在国民党军队手中,共党虽极力进攻,仍不能胜利,不得已,乃纵火焚西关一带民房,于是到处火起,虽在黑夜,竟明如白昼矣。”
“共党所指挥的工人纠察队及农民自卫军,加上很多流氓地痞,正在市各处捕人及抢夺物资,奸淫掳掠,杀人放火的现象普及全市,……广州人民之无数人命财产,均牺牲于共产党之手矣,共产党之惨无人道,有如此哉!”
“共产党的残暴,素来有名。而广州暴动时,有一件最足说明中共残暴的事:原来我军各部回师广州时,共党眼见大势已去,竟不顾广州市全体人民之生命财产,欲将全广州市付之一炬,当时他们已经在南堤珠光里人力车工会集合了五六百人力车工人,各携五加仑汽油一小桶,火柴一盒,报纸一捆,准备在各处放火,把全广州市化为灰烬。幸我军及时赶到,才制止了这一暴行,广州市才免于浩劫。”
中共暴动部队攻陷长沙后的情形同样惨烈。当地国民政府人士说:
“赤匪此番入城,挟其马变以后之怨毒,对长沙人肆行报复,而城内居民,因事前丝毫不知匪来如是之快,除一部分得信较早之绅富,仅以只身逃出西南两门外,十分之八留在城内;二十八日满城起火,盖赤匪对长沙绅富及党政机关服务人员之住址,早有调查,因此分头放火,抢掠财物,见人即杀。而杀人方法,亦倍极惨毒,有生剥其皮者,有投之火中者,以大刀砍杀者尚属优待。杀人最多者为梭标匪,且此时匪众多极,流氓地痞无知贫民错杂其间,大多以红布围颈,手持刀枪之属,如有荷一步枪者,已属指挥人员矣。计自二十八日至八月一日,杀人在五千以上,街道河流伏尸为满。”
“共匪劫持愚民之惟一方法,为惨毒残忍,使愚民不敢不从;而匪党有其所谓阶级意识,反对封建婚姻,主张性的解放,淫欲无须避免。匪中有权力者更利用肃反以镇压异己,利用解放以实行乱交,在匪中为司空见惯之常技。”
“黄公略(中共党军头目之一)在湘东二年,杀人不下五万,每攻破一城,则尽掠富农商人小资产者而走,苛其刑罚,限期勒赎,但不赎固杀,赎款缴到亦杀。当长沙破城时,曾有一富孀之子为黄所执,绑之堂前树上,以荆棘状之铅丝鞭挞之,传令以十万为代价,款不到则鞭不停,富家子哀号转侧,血流满地,其母披发奔走,竭一日夜之力,勉足十万亲捧至总司令部赎子,则已成一血肉縻烂气息早绝之血尸矣!富孀哀号一声亦死。黄除杀人外,又好色纵淫,所掠大家闺秀无幸免,拒之立以大刀碎割,顺之则数日后赏其卫士为公妻,卫士人多,往往不终朝已蹂躏死。黄之残杀,比诸张献忠仿佛似之。”
一九三零年九月毛泽东率红军攻陷江西吉安后,大举屠杀,在占领的四十五天内,肃反会每天贴出的布告都有几百人,总计杀了一万人以上。
毛泽东一首《反第一次大围剿》词有“前头捉了张辉瓒”一句。张辉瓒是国军第九路军第十八师师长,江西剿匪总司令。据后来背弃中共的红一方面第三军团第七军军长的龚楚说,张在江西龙冈被俘后,被红军以铁丝穿手反口,受尽了士兵的鞭鞑及各种酷刑,然后将他手脚捆绑,点天灯,死后割下其头,以木盒盛着,放于河里,便它顺流出白区,藉以恐吓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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