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2月03日讯】2018年中国农村要进行三年一次所谓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国民间选举专家姚立法2月1号在维权网发表告示,指出违规非法选举大量存在。本台记者对姚立法进行了专访。
山东德州齐河县马集镇杨孟村村官王某:“有一点给我注意,这个会场纪律听清楚,一定要按镇政府指定的意思来选。选什么样人才大家都知道。咱说实话,谁要是扰乱这个会场,谁要是乱划拉(选),我当场就办你,你信不。”
1月22号,山东德州齐河县马集镇杨孟村的村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村官王某当场威胁村民。马集镇党委事后回应称:王某因为村民起哄才发怒。然而,对王某公开施压“一定要按镇政府指定的意思来选”,党委却没做解释。
近期,山西、黑龙江和山东等地正进行所谓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但问题不断曝光,此前山西吕梁市交城县奈林村爆出贿选。山东省济宁市卢营村,投票箱旁边有警察持枪站立。大陆媒体上周三(1月24日)也曝光村干部的“花式”贿选手段让人咋舌。
中国民间选举专家姚立法2月1号发告示表示,经他观察和了解,不民主和非法选举大量存在。
中国民间选举专家姚立法:“村委会选举的话,弊端、问题多如牛毛。比较规范的选举几乎是找不到。非法的选举,不符合民意的选举遍地皆是,就是这样一个情况。”
姚立法指出,村委会选举程序不按照法律规定。首先,选举前必须进行审计并出具、公示审计报告,但有些地方不做,有些不公示,或公示模糊的报告。其次,选举委员会应该由村民代表来推选,但是村民代表的身份并不合法。
姚立法:“村民代表这种形式来推选‘选举委员会’,本身就是民主的那种程度是最低的,但法律规定是可以。就是村民代表,很多村民代表本身他的身份就不合法。也就是说他不是民主,依法产生的一个村民代表,很多就是指定的,临时通知的,是我喜欢的人我放心的人。”
另外,按照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第十五条,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应当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但姚立法指出,现实中并非如此。
姚立法:“实际上老百姓蒙在鼓里头不知道。再呢我们了解到,有很多地方它是搞登记制,登记制在我们国家是不允许的。当然你真正假设宣传到位,公开透明,农民都来参与也是可以。它实际上就是说,它是一个走过场,是一个把农民排除在选举之外,成为这个选举的一个木偶、一个工具、一个装饰品。”
中共搞村委换届选举已经30年,但姚立法多年观察发现,很多党内或基层政府中指导选举的人,甚至对选举的基本常识还不了解,而且把选举规定,实施方案搞的如同机密,甚至动用警察所谓的维持秩序,实际却是给百姓施压。
姚立法:“他不是说要对法律负责,尊重选举人的意志。甚至有的地方选举的话呢,就是被村霸、黑道,中共党内和基层政府里头的腐败份子他们联手操控,老百姓敢怒不敢言。现在我们了解到的也有人被打,打得住院的。当然也有的人呢,甚至政府抓住了小问题拘留。但是老百姓指出政府的大问题,政府装傻。”
姚立法表示,1949年前的中国大陆,乡长是直选的,国家一级、省一级、区县一级的议员也是直选的,但中共执政快70年,很多地方的村委会选举甚至很黑暗很恐怖。中国基层的选举,老百姓不敢过问和参与,中国怎么可能稳定,怎么能繁荣和发展?
采访/秦雪 编辑/尚燕 后制/陈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