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24日讯】周二,中共辽宁盘锦市前政协副主席刘铁鹰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刘铁鹰被判刑九年。
刘铁鹰长期在检察院系统工作,曾任辽宁省营口检察院书记员、反贪局长、检察长等职。2004年2月,任盘锦市检察院检察长;2013年1月起,任盘锦市政协副主席。
2015年10月22日,刘铁鹰被调查。他被指隐瞒交通肇事真相,动用公款贿选人大代表;非法占有公款;收受财物、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干预司法;设立“小金库”等罪名。
2017年8月25日,刘铁鹰因“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九年,他被指控敛财近千万。
此前,辽宁贿选案曝光,辽宁省前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前政协副主席陈铁新等多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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