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霸蛮书记”获刑18年 被抓时差点打起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16日讯】日前,湖南衡阳霸蛮书记李亿龙涉嫌受贿、贪污等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据知情者爆料,李亿龙脾气火爆,他被纪委拿下时曾激烈反抗,差点打起来。

据陆媒报导,1月15日下午,湖南衡阳霸蛮书记李亿龙案一审开庭,判决书显示: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李亿龙受贿赃款926万余元、贪污赃款142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4950万余元,均上缴国库。

李亿龙1956年出生于长沙,曾任长沙市委常委、怀化市委书记,并在2013年3月到2016年3月间,担任衡阳市委书记。2016年3月,担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正厅级)。

2016年4月8日,李亿龙被查。当天,交接完工作的李亿龙乘坐高铁从衡阳赴任长沙。他没有想到的是,十多名身着便服的纪委人员正在出站口静候。

同车的乘客事后向媒体透露,当天李亿龙身着黑西装、白衬衫,戴着金丝边眼镜,他激烈的反抗,和纪委人员差点打起来。李亿龙被控制住时狼狈不堪,脸上也留下了伤痕。边上还有大批警察维持秩序。

据官媒披露,李亿龙被查是源于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的举报。李自成被查后主动向纪委交待,他曾向李亿龙行贿1500克黄金、李亿龙又回赠他价值约50万元港币的劳力士手表一对。

李自成还检举了怀化市原政协副主席黄泽春向李亿龙行贿的事实。黄泽春在担任怀化市沅陵县县委书记期间,安排他人用45.25万公款购得2000克黄金,送给时任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

黄泽春在庭审时辩称,送李亿龙黄金是代表单位履行公务,此举是为了争取中央4个亿的投资项目。

李亿龙以擅长“造城”闻名,在主政怀化7年时间里,李提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口号,大搞城建工程,以此谋取私利。

2013年3月,轰动一时的“衡阳贿选案”后,57岁的李亿龙从怀化调任衡阳,接替衡阳原市委书记童名谦。李亿龙担任衡阳市委书记期间,因工作作风“任性”,当时《衡阳日报》的报头题字5天曾出现3次变化,一度引发外界关注,李亿龙因此被称为“霸蛮书记”。

李亿龙到任衡阳后提拔了一大批顺从他的干部,“没有人敢不听李亿龙的”。知情人士介绍,李亿龙在人事安排上独断专行,他随意安排官员,并对组织部官员说:“要是符合组织程序,还要你组织部干什么?”

当时,衡阳市下属衡南县原正、副县长还“组团”或者“创造条件”单独去到李亿龙家中送钱送物。

因为李的“霸蛮”,他家保姆也借机捞钱。这位保姆不仅帮老板给李亿龙递材料,从中收取几十万元好处费,甚至还从别人给李的礼金中“抽成”。

2016年3月,李亿龙卸任衡阳市委书记,担任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4月8日,湖南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曲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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