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8日讯】 自从被中共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后,中国大陆影星赵薇那个背景神秘的丈夫黄有龙,就成为不少媒体“扒皮”调查的对象。日前,有陆媒起底了黄有龙的发家史,曝光了黄与国企合作,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仅靠“业务沟通”即获得某项目30%股权等惊人内幕。不过,该文刊出仅一天即在中国大陆的网路上被封杀。
当地时间11月27日,中国大陆门户网站网易《清流》工作室发表了题为《赵薇丈夫黄有龙前传:与国企合作拿干股》的长篇调查报导,揭开了黄有龙早期不为人知的一些商业经历。
据报导,黄有龙在年仅28岁时,就已开始出面负责为一些公司的项目“向政府报审批、跑手续。”
据爆料,北京东城区对深圳商人李亚鹤行贿、串通投标一案的刑事判决书中显示,早在2004年,深圳东润达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有龙鼓动李亚鹤共同开发华新村改造项目。当时,他们双方的合作分工情况是:黄负责向政府报审批、跑手续;而李负责项目的宣传、开发。
不过,这次合作并不成功。历时近3年的时间里,黄有龙未能拿下市里的手续而退出了华新村项目。之后,李亚鹤向时任福田区委书记李平行贿继续运转该项目,最终因李平在2010年被查而东窗事发。
资料显示,黄有龙当年向李亚鹤提出“向政府报审批、跑手续”合作旧改项目时,年仅28岁。虽然黄有龙在深圳东润达公司的全部股份已于2006年11月由一名为“王建国”的人士接手,但黄有龙至今依然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黄的父亲以及其他亲属至今还在“深圳东润达公司”任职董事。
此外,这篇长文还曝光了黄有龙2009年与国企云南锡业集团合作开矿时曾经拿“干股”的内幕。
据披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显示,黄有龙、王建国,与大百汇实业老板温纯青,以及深圳另一梅州籍老板陈思贤一起,曾与国企云南锡业集团合作开发铅锌等有色金属及其相关产业。
2009年,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联合云南锡业集团,共同设立投资平台“云锡鑫润达公司”。其中,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通过一家名为“深圳锦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锦城公司”)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40%股权;云南锡业集团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60%股权。
上述合作各方达成了多个约定,其中就包括以“云锡鑫润达公司”名义,与“个旧创源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一个合作企业,发展硫酸和铅锌等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同时,“云锡鑫润达公司”还将在红河州元阳县成立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公司,负责运作元阳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云锡集团在上述约定中承诺,所生产的硫精矿产品首先保障云锡鑫润达公司与创源公司的合作生产所需,不再在云南省内与第三方合资、合作新建硫酸厂;承诺当硫精矿实际年产量大于30万吨时向“云锡鑫润达公司”提供不少于年产30万吨硫酸所需的硫精矿。
作为对上述承诺的回报,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共同成立的深圳锦城公司同意赠与云锡集团6000万元。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曾就上述合作签订过一份《战略合作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的文件资料,这次合作经营的首期总投资为16200万元,除了陈思贤、温纯青分别出资8100万元而各自拥有30%的股权外,黄有龙和王建国均出资0元,仅靠“业务沟通”而分别获得该项目30%和10%的股权。
而上述文件并未阐明黄有龙、王建国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为何可以获得该项目三分之一强股权的具体原因。
2013年7月初,原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落马被查。在2015年云南省高级法院发出的《雷毅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云高刑终字第351号)中,披露了雷毅在2004年至2013年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锡集团董事长期间,曾收受14名商人的行贿,而“黄有龙”和“王建国”就在行贿者的黑名单之中。
2016年年底,赵薇旗下龙薇文化传媒公司拟收购万家文化(600576.SZ, 现名:祥源文化)时,曾在回复上交所的有关问询时宣称: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投资金宝宝控股、顺龙控股、阿里影业、云锋金融、唐德影视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另经初步统计,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它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
不过,在诸多公开商业运作背后,原本家境普通的黄有龙为何能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就开发金叶子酒店、替人“向政府报审批、跑手续”?他为何能仅仅依靠“业务沟通”便可获得国企合作的三分之一的矿产股权?他早期投资生意的资金究竟来自何处?
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答案。尤其,上述长篇起底式报导在网易上独家发表后仅一天即被删除,令外界感到黄有龙背后的后台(或金主)绝非等闲。
(记者黎明报导/责任编辑: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