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十月革命”的历史真相一直被共产专制国家掩盖着,苏联、东欧和中国等共产专制国家有关“十月革命”的历史论著大多都是赝品。今天,当其发生100年之际,俄共、中共等还在其纪念活动中继续掩盖、歪曲历史,而我们则有必要更深入地认识与揭露其邪恶本质,有必要依据一些陆续披露的史料、史实还原其真相,并进一步认清作为“十月革命”或共产革命理论基础的马列主义的邪恶本质。
一、“十月革命”及一切共产革命的邪恶本质
我们从“十月革命”的过程来看,它实际上就是“两次兵变”的过程。
一次兵变就是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列宁鼓动俄国社会民主党布尔什维克派以武力占领冬宫,推翻了临时政府,同时许诺召开立宪会议。这年11月在列宁布尔什维克主持下举行了俄国立宪会议代表选举,但布尔什维克遭到惨败,在703个立宪会议席位中仅获163席,不足四分之一。于是列宁推迟召开立宪会议。第二次兵变就是1918年1月5日召开立宪会议,列宁再次动用武力占领会场,驱散代表,解散了立宪会议。从反民主的邪恶性质及其作用来看,第二次兵变比第一次兵变更露骨,从而招致孟什维克、社会革命党、人民社会党等民主革命党派的一致声讨。而从“十月革命”两次兵变的过程来看,列宁的布尔什维克政权一开始就具有非法性,它一开始就是一个依靠反民主、反宪政、破坏民主选举而建立的违背人民意志的非法政权。
再从“十月革命”的性质来看,它具有所谓“二次革命”的特征。按照列宁及后来毛泽东的邪说,俄国和中国革命都是“分两步走”,第一步就是“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就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实际上,所谓“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对第一次革命即民主革命的革命,或者说,就是对革命的革命。所以,这种“社会主义革命”即共产革命在本质上实为一种反革命。
“十月革命”或共产革命的“革命物件”就是民主革命及其民主政府,以及各个民主党派、阶级、阶层、团体、群体,实际上,共产革命是把整个社会或全体人民都当作革命物件。这样,它自己就站到了反革命、反人民的立场上去了。当大家商议革命时,一个自诩“最革命”的疯子跳出来把别人都杀了,或者流放了,这样的人是革命还是反革命?这又是什么“革命”逻辑呢?显然,这就是革命阵营中的叛徒,是真正的反民主、反人民的反革命。
“十月革命”或共产革命是一种变态的革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革命。“革命”的本意是革新人类命运而顺应天命,汉语“革命”一词源自周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周易‧革》)这种“革命”虽也使用暴力,但其目的、过程、范围与结果都是有限的,主要是推翻暴君,改朝换代。此种“革命”可谓“有限使用暴力的革命”。但共产革命不同,它是一种“无限使用暴力的革命”,血腥的暴力充斥其整个过程、范围与结果,而暴力本身即是其革命目的。因此,共产革命就不再是“顺天命之革”,而只是“革人命之革”,其间伴随与包含无数暴力、杀戮与人间惨剧。“十月革命”100多年来,俄共、中共及东欧的共产党,或者柬共(赤棉)、朝共(朝鲜劳动党)等,都是这种血腥的“暴力革命党”,干了无数坏事,杀人无数,成为祸乱人间的妖魔或红色恶龙。但这些恶魔又无不打着“革命”的旗号,“以革命的名义倒行逆施”,这就是共产革命的逻辑。
如此卑劣、邪恶的“十月革命”或中国革命又为何得逞呢?可以看到,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原因就是共产革命利用俄国或中国社会的落后而乘虚而入。中共自己也奇怪:“社会主义革命为何在东方而不是在西方取得胜利?”中共自己的解释也是俄国与中国落后,受压迫、要革命。但落后本身并不意味着需要共产革命,而是意味着需要建立民主宪政体制,然而,落后又确实为共产革命提供了土壤和条件。俄国和中国(特特别是中国)缺乏民主、法治传统,推翻帝制后,民主革命党也没能及时建立有效的宪政体制,整个社会还缺乏法治运行的机制,就像大街上还缺乏完善的交通规则一样,这时邪党兴起横冲直撞、杀人越货,再加之本性狡诈,就蒙蔽、绑架大量民众“一起闹革命”。
另一方面原因就是共产革命利用战争、战乱并通过卖国而篡权成功。“十月革命”发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俄国作为协约国和英、法联盟与德国作战。有苏联和德国解密档案表明,列宁实际上就是德国皇帝选定的一个秘密代理人,布尔什维克的革命经费主要就来自德国的资助(在“十月革命”前后的一年,德国的资助高达6,000万马克,相当于现在的30亿欧元),交易条件就是德国支援列宁的夺权斗争,而列宁则鼓动反战、促使俄国退出战争。1917年4月,在德军总参谋部的安排和护卫下,列宁从他流亡的瑞士苏黎世启程,与其他流亡者一起借道德国、瑞典和芬兰潜回圣彼德堡。回国后,列宁鼓动“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煽动、组织反战游行、罢工、怠工,瓦解军队,同时伺机夺取政权。发动“十月革命”夺权后,列宁进一步履行与德协议促使俄国退出战争,最后撇开英法盟国与德国单独签订和约,不惜付出割地、赔款的巨大代价。
中共也同样是利用战乱坐大,不打外战、专打内战窃国成功。1931年日军侵华国难临头,中共却提出“保卫苏联”,着手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并提出每个省都可“独立建国”、“脱离中国”。在抗日战争中,中共通过它的特务系统与侵华日军签订密约,联手打击国民党军队,并把通过国共合作得到的国军作战计划告诉日方。为此,日本情报机关每月也支付中共特务系统大额港元。抗战胜利后,国家百废待兴,中共撕毁停战协议,发动“三大战役”,颠覆了从辛亥革命延续下来并领导全国抗战胜利的中华民国政府,也最终造成国家分裂。篡政后毛泽东一再表示感谢日本人发动侵华战争,卖国嘴脸暴露无遗。
“十月革命”的恶劣历史影响在于开了一个共产革命一党专制的先例。“十月革命”等共产革命都是靠暴力起家的,因此得逞以后它也必然要依靠暴力维持,一刻也离不开暴力。也因此,共产国家必然压制民主,打压宪政,背离法治。列宁宣称,苏维埃政权是不与任何人分享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毛泽东也说自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在使用暴力上“要比秦始皇厉害100倍”,共产革命对人民暴戾专制的程度确实空前绝后。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也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它也会专政无产阶级,这是对包括“无产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或整个社会的专制,是一种单凭共产党统治集团意志而独断专行、操纵一切、任意妄为的独裁政体。同时,它还是一种思想暴力,它强制“改造”、“转化”人的思想,剥夺人的信仰。1999年“7‧20”以来,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打压、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甚至活摘被关押迫害的修炼者器官,这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惨无人道的反人类罪行!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共产党就是一个背离人类正统信仰与文化、毁灭人类社会的邪教。
二、“十月革命”或共产革命的理论基础马列主义的邪恶本质
“十月革命”是马列主义这一共产邪灵的实体化,而马列主义则是其思想基础。可以简要地说,马克思主义或马列主义的核心与本质,就是通过煽动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建立一党专制,这是一种具有撒旦魔教基因、反传统文明特征,并具有原始暴力革命特性的邪教邪说。
俄共、中共一直宣讲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思想来源”,即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社会主义思想。实际上,这只是马克思主义在表层显现的来源,是一种由其盗用、篡改才具有的“思想来源”,因而这些来源都不能决定其思想本质。真正能决定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应是以下三方面的深层思想来源,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主要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思想来源,这些思想来源才决定其思想本质。
首先,马克思主义具有撒旦魔教的来源与特征。马克思上大学时就是撒旦教信徒,他写了大量撒旦教诗歌,参加撒旦教聚会,他的发式、病中的祈祷即作法方式以致家人对他的一些称呼(如称其为“牧师”、“魔鬼”)也都是撒旦教的,他死后也葬在撒旦教的高门墓地。马克思充满“向上帝复仇”的欲望,也极度仇视人类文明,意欲毁灭人类社会的一切现实存在。他后来宣扬的“改变世界”或“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去摧毁”等,也都基于这种仇视上帝、意欲毁灭人类的观念。马克思青年时代就具有的这一魔教基因,事实上影响了他的一生,并构成“马克思主义”的深层本质,进而也决定了共产党或共产革命的本质。
在西欧,共产党起源于光照帮这一撒旦教的周边组织,而马克思、恩格斯跻身于其中的“正义者同盟”(即“共产主义者同盟”,是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又是“光照帮”的一个周边组织。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受这个同盟委托,发表《共产党宣言》,为共产革命编造了理论基础,由此也使撒旦教的教义、基因得以伪装并延续下来。“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这个宣言的开场白已暗示了撒旦“幽灵”开始借助共产革命而登场。
其次,马克思主义具有近代西欧反传统文化思潮的来源与特征。马克思、恩格斯编造其邪说时,正值近代西欧古典哲学与文化衰落而非理性主义、实证主义、进化论以及社会主义等各种思潮涌起之时,这些思潮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反叛传统。例如,法国孔德提倡“实证哲学”,认定人类智力或精神在经历神学、哲学阶段之后就要最终进入科学阶段。他说“科学阶段,又名实证阶段”,由此产生“实证科学”概念,同时也兴起了以“科学”代替或消解神学和哲学的实证主义的反传统浪潮。马克思、恩格斯深受实证主义影响,他们一再宣称自己的学说是“科学”,是“真正的实证科学”、“历史科学”或“科学共产主义”。然而,由于这种“科学”否定宗教、否定哲学、否定道德,宣扬无神论或反神论,因此这种“科学”一开始就成为邪教。马克思、恩格斯在思想深处都具有以“科学”或“革命”来否定与对抗传统文化的本性或偏激性,这又主要表现为下述几点。
一是反宗教。马克思、恩格斯把宗教说成“人民的鸦片”、“对世界的颠倒反映”,完全否定了宗教给人类以超验的正统信仰的合理性。
二是反哲学。马克思、恩格斯宣称“终结哲学”、“消灭哲学”“哲学将消失在实证科学的发展中”。马克思的墓碑上也写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就是说,社会发展已不再需要哲学或哲学家,而只需要革命或革命家了。马克思主义是没有哲学的,正像没有宗教一样。也因此,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等提法都是不成立的。
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完全是在盗用和篡改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假辩证法,它完全不具有辩证法或真正哲学的超验性与思辨性,也如马克思、恩格斯自己所说,那只是一种“纯粹经验的方法”、“对现实的描述”或“对现实世界的反映”。至于马克思提出的“否定的辩证法”以及列、毛等一再宣扬的“矛盾学说”,则把“否定”、“矛盾”、“对立”“斗争”等绝对化,从而也完全违背了辩证法在否定中寻求肯定、在对立中寻求统一,乃至在“阴阳”分而不离、互异互补中寻求与遵循宇宙万物和谐演变规律的基本精神。这种马列主义“辩证法”也只是一种煽动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毁灭人类一切文明的邪法。
由于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反信仰、反哲学,因而它必然反对与对抗一切具有哲学意义或普世意义的价值观念与价值标准,时至今日“普世价值”等词在中国大陆还是被批判、被遮罩的“敏感词”。也因此,“马克思主义”也就成了一个完全封闭的黑箱,在这个黑箱里,大量民众被欺骗、蒙蔽,而一些信徒或专家、学者研究来、研究去,有如身处柏拉图所说的“洞穴”,看不到外面的光明与真相。
三是反道德。马克思主义无视道德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历来以“阶级性”或“党性”否定人性和人的一切道德。恩格斯鼓吹只有在“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才有“真正人的道德”,这就完全否定了人类的一切传统道德。马克思主义还善于搞诡辩,抹杀善恶界限,颠倒善恶关系,并将“恶”认作“历史发展的动力”。恩格斯宣扬“恶”作为历史动力就是实现“新的进步”,就是“对每一神圣事物的亵渎”,或是对一切现存秩序的“叛逆”。由此,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那里,“恶”——“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就成了“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成了共产党以腐败和专制治国的动因。
最后,它具有早期社会主义原始暴力革命思想的来源与特征。在18—19世纪的西欧,社会主义理论层出不穷、五花八门,但马克思认为那些理论都不科学、都不革命,《共产党宣言》批判了“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空想的社会主义”等各种社会主义理论,而马克思最后选择与编造的就是崇尚暴力革命的所谓“科学共产主义”。实际上,“科学共产主义”就是以他的“科学”邪教本质及魔教基因为基础的“共产主义”,就是一种具有早期社会主义者巴贝夫、布朗基密谋与暴动性质、实行暴力革命红色恐怖的非常粗陋、野蛮、原始的“共产主义”。
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直到江泽民都是血腥暴力的使用者。马克思十分崇尚暴力,宣扬“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但依靠暴力“助产”,胎儿还没降生就会夭折。在被摧毁的“旧世界”的废墟或尸骸上不可能生成“新世界”,被暴力摧毁的“旧社会”怎么可能孕育出一个“新社会”呢?
一个事物的发展是由其本质决定的,一个事物的本质或本性,既决定事物发展过程和形式,也决定事物发展的目标与结局。马列主义的本质、本性也决定了它的演变过程以及共产革命或共产党的历史命运。而人类历史也不过是人性即人的本性或人的道德的实现过程。共产革命及其共产党由于背离了人类本性与文明,终将会被历史彻底抛弃,这就是我们今天对“十月革命”历史教训做出反思所得出的主要结论。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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