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6年12月09日讯】在中共前党魁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无辜的人蒙冤受难,甚至被处以极刑。南京女演员李香芝,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她当时主张“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因此招来杀身之祸。
多家媒体此前在网上披露了李香芝蒙冤遇害的内幕。
李香芝,生于1930年,山东阳信人,1947年17岁时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共组织,1952年作为23军文工团成员,随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1955年回国,到北京中央歌舞团声乐训练班学习音乐。1958年秋,李香芝随在空军当飞行员的丈夫姚秀琪调到杭州,先后任杭州话剧团演员、副团长,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
据了解李香芝的人说,她从不阿谀奉承、吹牛拍马,从不见风使舵。李香芝曾跟友人说过:“1958年经济失调,毛主席有没有责任?不能把什么过错都推在刘少奇身上啊!”“彭德怀给毛主席写了意见书,怎么能说是反毛主席呀?”“毛主席为什么把自己的老婆捧得这么高?”
1966年,中共前党魁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当时的李香芝也曾响应毛的号召起来造反,被推选为江苏省歌舞团红色造反队的勤务组成员。
当时,要造反就要写大字报,揭发所谓的修正主义路线在省歌舞团的表现。李香芝想来想去没别的可揭发,只是觉得歌舞团挑选女演员为首长陪舞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就与一些人商量,联合写出了一份大字报:批判江苏歌舞团长期以来不务正业,大搞交际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万元,买西洋乐器花了10万元,还在江苏饭店举办训练班,舞会上的音乐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炼功也搞不成,简直把歌舞团的女同志当成了舞女。
她还写了一份意见书,准备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长”带头不要找演员去陪舞。考虑到这样弄不好会被打成右派,最后她把这份已写成的意见书烧了。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响应毛的号召,夺取了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党政大权。李香芝心灰意冷,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造反派组织。
1968年,江苏省成立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以后,各机关团体都办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当时正生病住院的李香芝,被“革委会”从医院里揪出来,关押到南京农学院专设的牛棚。
在经过半年多的关押批斗后,李香芝刚从牛棚被释放出来没多久,从1970年8月又成为“一打三反”运动的重点审查对像被关了起来。在反对省歌舞团大跳交谊舞的问题上,审查小分队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复写了十多份交代材料。之后,李香芝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入狱。
据知情者在网上发文称,性格刚烈的李香芝在被迫害时曾经态度很强硬。“揪李香芝战斗队”指控她态度恶劣,她却骂战斗队是反革命,甚至拒绝学习毛语录。当迫害者要她站在毛像前请罪时,她死也不干,昂首挺立,两手往口袋里一插,傲气不可一世。
但最终她还是被逼疯了。在大寒天里,她脱得只剩内衣,在囚室通宵跳舞,无缘无故地大哭大笑。他们说李香芝装疯卖傻。
1971年4月18日,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李香芝曾写了一位女演员在陪舞以后发生的事,称:“到铁医以后,操纵我的人污辱我。过了一天,他要我原谅他。到铁医楼下时,又来搞我,说这是毛主席。我真的感到是毛主席的样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听毛主席对我讲:小香,咱们是为党工作,受污辱也没有关系的。并说这确实是工作需要。”不料,这些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写的东西,竟成为她被处以极刑的铁证。
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便被仓促拉到江苏省京剧团礼堂参加公判大会,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舞蹈演员在文革期间惨遭杀害。
李香芝被冤杀后,她的丈夫、资深的空军飞行员,时任南京空军作战处作战参谋的姚秀琪,因受牵连,被下放到南京微分电机厂当工人。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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